第一回單騎一劍江湖客萬裏西風瀚海沙(第2/8頁)

李思南咬了咬牙,咽了咽口水,稍稍潤濕那快要冒煙的喉嚨,極力忍受著口中的焦渴,心裏想道:“只要我還有一口氣在,我就得繼續前行!”

好在這時狂風已過,流沙漸漸靜止,雖然仍是驕陽似火,天地則已恢復晴明,呼吸也沒有那麽艱難了。

李思南策馬緩緩而行,只盼在這沙漠上出現奇跡,發現綠洲。不料綠洲未曾發現,卻先發現了一堆白骨。

那是在狂風“搬開”了一個沙丘之後,所暴露出來的一堆白骨。因為它是埋在沙丘下面的,還未曾給狂風吹得東零西散,排列得雖然淩亂無章,大體還可以看得出是兩具屍體。兩個破碎了的頭顱上還覆蓋著濃密的黑發,看來這兩具屍體生前應該是中年漢子,而且是死了還沒多久的,所以頭發都未脫落。

李思南想了一想,便明白其中緣故。沙漠中的兀鷹是喜食腐肉的,這兩個人一死,身上的皮肉便已給兀鷹啄食盡了。

李思南不禁毛骨悚然,知道只要自己一個支撐不住,倒了下來,便將變成這樣的一堆白骨!

李思南正自觸目驚心,忽聽得極為刺耳的“嘎嘎”叫聲,擡頭一看,頭頂覆蓋著一片“黑雲”,卻原來是一只碩大無朋的兀鷹,兩只翅膀張開來足有一丈多長!他剛剛看到被兀鷹啄盡皮肉的白骨,這只食人的兀鷹就來到了!

李思南怒道:“好呀,我是活人,難道你也敢食我?”只見那只兀鷹從他頭頂掠過,向他前面的一個沙丘俯沖下去。

李思南眼光一瞥,已經發現那裏有一個人!臉朝下的俯臥在流沙之上,不知是死人還是活人。但四肢無缺,縱是死人,至少也是一具完整的屍體。李思南這才知道,兀鷹是要去啄食那個人的。

李思南大怒,張弓搭箭,“嗖”的一箭就射過去。弓如霹靂,箭似流星,恰好在那兀鷹的巨爪將要抓著那人之時,射個正著!

李思南雖然甚為疲累,畢竟是個具有內家真力的武功高手,這一箭的勁道非比尋常,那只磨盤大的兀鷹吃了他這一箭,痛得難當,不敢停留,帶著箭就飛走了。

李思南跳下馬來,過去察看,把那人翻轉過來,只見頭部血肉模糊,早已死了!李思南嘆了口氣,心道:“費了偌大氣力,不料救的卻是個死人。想必這人一死,就遇上風沙將他掩埋,幸免做了兀鷹口中的食物。但這人是什麽人呢?”

這人的腰間懸有一個革囊,李思南心裏想道:“我且看看他有什麽遺物,要是能夠弄清楚他的身份,知道他是哪裏人氏,將來回去給他的家人報個訊也好。”於是便搜查這人的革囊。

李思南把袋子裏的東西拿出來一看,不覺大吃一驚。原來囊中所有,只是三支金鏢,黃金所打的飛鏢,在江湖上極為少見,鏢的形狀也很奇怪,那是尖端開叉的蛇形的飛鏢。

但這還不足以令李思南吃驚,使得他吃驚的是:這三支金鏢拿到手中,便聞到一股腥味。李思南立即知道,這是毒鏢!毒鏢也還不足為奇,但再仔細看時,鏢身上還刻有圖案的,這一特殊的標志可使得李思南大大吃驚了。

鏢上刻鏤的是龍形圖案,具體而微,昂頭舞爪,十分生動。李思南心中閃過了三個字:“毒龍鏢”!

毒龍鏢的主人是個江湖上鼎鼎有名的獨腳大盜,名叫屠百城,人稱“冀北人魔”!單單看他的姓名綽號,可能會以為他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其實他平生殺人雖多,卻並非濫殺無辜,他殺的多是金國的貪官汙吏,尤其喜歡殺殘害百姓的金國帶兵的軍官,某一年曾在山東的七個中小城市,殺了金國的四十八名軍官,其中有十四名還是守備和總兵級的高級軍官。

金國的官府中人聞其名而喪膽,他本來另有名字的,因他姓屠,在那年連殺七城的軍官之後,就有人叫他做屠百城,從此他也自稱屠百城了,當時他並曾有豪語說:“多蒙江湖上的朋友給我取了新名,我必定不負朋友的期望,要屠它百城的金虜方算稱心。”至於“冀北人魔”則是金國的武士給他所起的綽號。

李思南不知他究竟屠了幾城,不過想來總還不滿百城之數,如今卻已埋骨沙丘!

李思南對屠百城只是聞其名而未見過面的,不過他曾聽師父詳細說過其人其事,還特別提到屠百城所用的獨門暗器——毒龍鏢。這是分量最重而又見血封喉的毒鏢,只要給他打著一鏢,武功多好,也是必死無疑。當年他殺七城的四十八名金國軍官,其中三十六名便是喪在他這毒龍鏢之下!

李思南手中拿著毒龍鏢,大驚之後,心裏想道:“這一定是屠百城無疑了,他這麽高的武功,卻是誰有那麽大的本領把他殺死的?”

心念未已,忽聽得“嗖”的一聲,一支響箭,已是向他射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