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發 第三章 狗屎與垃圾(第4/7頁)

更重要的是:

兩槍都不是高足或辜劍手上射出來的。

所以倒下去的是:

高足。

槍聲乍響之際,大家都很獵愕,誰也不知道到底是誰中了槍。

由於槍目前還在高足手裏,是以誰都以為是高足開的槍。

甚至在這一恍惚間,連高足也有點以為是自己手上的槍走了火。

但沒有。

他的槍嘴連煙都不冒。

然後,高足突然抽搐了一下。

他還掙紮了那麽一下。

他想放松。

但最後還是支撐不下來,終於倒了下去。

他著了槍。

他手裏雖有槍,但中槍的是他。

為何?

因為有人開搶。

有人自他背後開了一槍。

高足一旦倒下他背後的人就顯了出來。

那是一個女子。

一個優憂的女子、在火光中映現本來幽艷現在變得劇艷的臉容。

連駱鈴也奮叫了一聲;

小愁!

張小愁因一個弱質女流,所以駱鈴、溫文、哈森要她留在坑坡裏,“看守”張福順。

當然,他們也給了她一把槍,以便不時之需。

現在,可真“需要”上了。

要不是她及時放了一槍,駱鈴等人的的遭遇,可不堪設想。

恐怕就連求死也有所不能。

張小愁只開了一槍。

開了一槍的她已嚇得快昏了一半了。

第二槍卻不是她放了了。

——誰開的槍?

由於高足與史斯及辜劍是對面而立,用槍指向駱鈴及哈森等人的背部,所以辜劍和史斯都手“先一步”發現開槍的是張小愁。

——也就是說。是敵對人馬取得優勢。

辜劍拾槍的速度立即增加。

快很多的那種快。

由於辜劍本來已俯身要拾地上的槍,加上他的反應早了一步,那邊的張小愁放一槍已六神無主、手足無措,故而辜劍先其他的人奪得手槍,是理所當然的事。

要不是有第二槍。

誰放第二槍?

沒有。

沒有人開槍。

槍是自己放的。

而且第二槍過後,才隔了陣子,又“砰砰砰砰砰砰砰……”的放了好幾槍。

原來駱鈴在扔掉手上的槍時,故意把槍丟在烈火余燼裏,使槍在極高溫熱力下,終於燃著走火。爆炸了起來。

但這第二聲槍響和接下來的一輪槍聲,可嚇住了辜劍。

他本已拿著了手槍,但聽槍聲已響,他頓時僵在那兒。不敢妄動。

這一下,駱鈴因早有理準備(是她放意把手槍毛到余燼裏的),立即作出反應。

他一個箭步趕去,飛腿踢掉辜劍手裏的槍。

也一樣踢到火堆裏去。

槍聲驚心動魄地響了起來。

同一時間,跟著高足身邊的那名駕駛摩托車的同黨,也驀然出現,扭奪張小愁手裏的手槍。

這回是溫文沖了過去,一面大喊喝止:

“不準!”他下命令似的,“不準對小姐動粗!”

他沖過去跟他匪徒展開爭奪,並用力一推,把那人推入火堆裏。

那人在火堆裏怪叫狂吼,好不容易才沖出火堆,全身都著了火,溫文這下慌忙為他打(踩)熄火焰,但那司機已受灼傷,癱在地上喘息呼痛不已,“不準!”溫文威風且十分有英雄感的喝喊:

“——有本領誰也不要用槍……”

他的話沒說完。就給趕上的史斯一拳打得仰著倒地。

——他下面的話,自然也給這邊面一拳打得倒吞回肚裏去了。

不過,史斯只打了這一拳。

史斯不是不再打下去,事實上,他恨不得打死他。

他打不去是因為要應付另一雙拳頭。

4、救我!

一下子,局面變成了這樣:

駱鈴勇戰辜劍。

辜劍沒有了槍。

他抽出了腰畔的斧頭。

他一向都是個擅使小斧的漢子。

駱鈴手上沒有武器。

但她有針。

以小(她的身形可算高,但比起辜劍可謂不成比例)搏大。

哈森則力戰史斯。

史斯更加魁梧。

哈森在少年時曾得過馬來功夫搏擊冠軍,但近年來已養尊處優不必再與人近身肉搏的他,跟這樣高大豪壯的敵人交起手來,少不免吃盡了苦頭。

溫文也決不是沒事幹。

他更“忙”。

“忙”得真不可開交。

史斯、高足、辜劍,三人都各帶了一名同伴,除了那開轎車的司機因先著了駱鈴一擊,又在與張小愁搶奪手槍而給溫文推入火場灼傷甚重之外,另兩人都曾受過溫文一“劈”,非但沒暈,連戰鬥能力都影響不大。

所以溫文要以一敵二。

這就大事不好矣。

說真的,溫文不是沒練過武,而是從沒放了心機好好練武。

他練武的原因,跟一般人練武的理由和目的,也沒什麽兩樣,但有幾個“私人理由”是比較特殊的:

一,他比較矮小,所以他需要習武,來補償他這個先天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