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牙 第一章 人命關天(第3/7頁)

可是。他的那幾個電話也生了效。

五位律師,先後趕到。

這使得他們的“處境”好多了,警務人員難免因而“投鼠忌器”。

不過,其於人命關天,而且是殺人放火奸淫拐掠,無所不為,律師提出要為當事人保釋一事,全給拒絕。

這時他們五人已給分開來,就算有律師承擔此事。各受折磨,已在所難免。

是以陳劍誰做了一件事。

他說了一句話——

“我是主謀人。一切都是我做的,他們都全不知情。我可以認罪。但找這件案子的最高負責人來,我只願意對最高級的警官說明案情。”

他突然奪過掃地印度婆的掃把,啪的一聲拍成兩截,他把失利的一截對準自己咽喉,動作快得誰也來不及阻截。

他不是討死。

而是堅持。

——一種如果你們不答允想要強來,我就死在這裏!

——這樣,你們的案子破不了,而且,輿論上也說不過去。

這之後,不斷有人來遊說陳劍誰,先得放下他手上可以殺死自己的武器。

“你的要求,我們可以考慮,你先放下竹子再說。”

陳劍誰的回答是:

“不,我只給你們十五分鐘。”

然後,他不再多說一句話了。

這時,陳劍誰還沒給押到拘留室,只在投案辦理處,所以,墻上有一面大鐘。

陳劍誰和當場的人誰都得見這口鐘正指著五時十五分。

到五時二十分的時候,又有兩個人來勸:“你先放下武器,你要見的人一時聯絡不上,反正他們一會兒就到,你放下那尖竹子再說。”

陳劍誰不發一言。

他雙腕戴著手銬。

他把竹尖對準自己的喉嚨,竹柄則板在椅背上的板夾裏,只要他雙肘一用力、或用腳掐一翹子、又或猝然低頭,竹尖定必會穿過他的咽喉。

所以誰也不敢上來“搶救”。

到了五點二十五分,又有一名警官過來說:“我們的上司答應你的要求,但你手上有傷人武器,他們不能這樣見你,先把它交給我吧!”

陳劍誰看也不看他一眼,只說:“他們來了,我就立即粑竹子交出來。”

又到五點二十九分,有一軍裝一便裝警官走了過來,一靠近就吆喝:

“我們已經來了,先把竹子放下吧!”

除劍誰冷冷地說了一句:“你們不是我要見的人。記住,只剩下三十七秒了,我死在這是裏,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們警署弄出人命來。”

這時際,才聽有人哈哈笑說:“陳巨快名震世界,如雷貫耳,你要是死在這裏,我們可都成了世人指責的大罪人了。你不挾持警務人員,卻以自己性命作協,高明!可惜用一支掃把柄要挾自殺,未免有損形象!”

陳劍誰這才放下了竹子,以指尖握住了尖端,反遞了過去,說:“要是挾持的是警方的人,你們大可名正言順的把我亂槍打死;如果我搶的是槍,你們也正好有充分理由把我亂槍打死——我不會給你們這樣從心所欲的。我有理由相信在警界裏絕對有人想我死。”

來的是三個人。

一個軍裝警官,手上有槍,勾鼻高顴,留了兩撇向上翹的濃須。

另一名是便裝警官,一頭卷發,眼神有力,皮膚黝黑,但身材魁梧,有一股動人的男子漢魅力。

他和前者都是華人。

另一名深目膚黑,胸前掛別了很多徽章,看起來不止是職份甚高的警官,而且更像是權重位高的軍官,卻是名馬來人。

這三人走了近來,卷發便裝警官向那巫藉軍官說了幾句馬來話,然後就向陳劍誰引介:

“他是但洙汀準將,除了能代表警方發言,也能代表軍隊說話。這位是警務處副處長雷柏明,專門負責調查本州特別罪案。我姓戴,負責政治部和專案組,你的案子剛剛歸由我管。”

然後他說:“我們都來了,你有話可以說了吧?”

陳劍誰有力的眼神往四處一掃。

那戴警官又向但洙汀將軍說了幾句話,但洙汀點點頭,戴警官即將室內其他持槍守陣以待的警員撤走。

那雷姓警官但要阻止這個做法:“這人幹出這種案子。讓將冒險耽在這裏,我看不好吧?”

戴警官卻說:“不要緊的。”

雷警官又望向但洙汀將軍,請示地說:“將軍,我看還是那馬來將軍也搖搖頭。用馬來語說了一句:不要緊的。”看來很有膽識也很想逞一逞膽色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