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兒童時候,我浙江海寧老家有個長工,名叫和生。他是殘廢的,是個駝子,然而只駝了右邊的一半,形相特別顯得古怪。雖說是長工,但並不做甚麽粗重工作,只是掃地、抹塵,以及接送孩子們上學堂。我哥哥的同學們見到了他就拍手唱歌:“和生和生半爿駝,叫他三聲要發怒,再叫三聲翻筋鬥,翻轉來像只癱淘籮。”“癱淘籮”是我故鄉土話,指破了的淘米竹籮。

那時候我總是拉著和生的手,叫那些大同學不要唱,有一次還為此哭了起來,所以和生向來對我特別好。下雪、下雨的日子,他總是抱了我上學,因為他的背脊駝了一半,不能背負。那時候他年紀已很老了,我爸爸、媽媽叫他不要抱,免得兩個人都摔交,但他一定要抱。

有一次,他病得很厲害,我到他的小房裏去瞧他,拿些點心給他吃。他跟我說了他的身世。

他是江蘇丹陽人。家裏開一家小豆腐店,父母替他跟鄰居一個美貌的姑娘對了親。家裏積蓄了幾年,就要給他完婚了。這年十二月,一家財主叫他去磨做年糕的米粉。這家財主又開當鋪,又開醬園,家裏有座大花園。磨豆腐和磨米粉,工作是差不多的。財主家過年要磨好幾石糯米,磨粉的功夫在財主家後廳上做。這種磨粉的事我見得多了,只磨得幾天,磨子旁地下的青磚上就有一圈淡淡的腳印,那是推磨的人踏出來的。江南各地的風俗都差不多,所以他一說我就懂了。

因為要趕時候,磨米粉的功夫往往做到晚上十點、十一點鐘。這天他收了工,已經很晚了,正要回家,財主家裏許多人叫了起來:“有賊!”有人叫他到花園裏去幫同捉賊。他一奔進花園,就給人幾棍子打倒,說他是“賊骨頭”,好幾個人用棍子打得他遍體鱗傷,還打斷了幾根肋骨,他的半邊駝就是這樣造成的。他頭上吃了幾棍,昏暈了過去,醒轉來時,身邊有許多金銀首飾,說是從他身上搜出來的。又有人在他竹籮的米粉底下搜出了一些金銀和銅錢,於是將他送進知縣衙門。賊贓俱在,他也分辯不清,給打了幾十板,收進了監牢。

本來就算是作賊,也不是甚麽大不了的罪名,但他給關了兩年多才放出來。在這段時期中,他父親、母親都氣死了,他的未婚妻給財主少爺娶了去做繼室。

他從牢裏出來之後,知道這一切都是那財主少爺陷害。有一天在街上撞到,他取出一直藏在身邊的尖刀,在那財主少爺身上刺了幾刀。他也不逃走,任由差役捉了去。那財主少爺只是受了重傷,卻沒有死。但財主家不斷賄賂縣官、師爺、獄卒,想將他在獄中害死,以免他出來後再尋仇。

他說:“真是菩薩保佑,不到一年,老爺來做丹陽縣正堂,他老人家救了我命。”

他說的老爺,是我祖父。

我祖父文清公(他本來是“美”字輩,但進學和應考時都用“文清”的名字),字滄珊,故鄉的父老們稱他為“滄珊先生”。他於光緒乙酉年中舉,丙戌年中進士,隨即派去丹陽做知縣,做知縣有成績,加了同知銜。不久就發生了著名的“丹陽教案”。

鄧之誠先生的《中華二千年史》卷五中提到了這件事:

“天津條約許外人傳教,於是教徒之足跡遍中國。莠民入教,輒恃外人為護符,不受官吏鈐束。人民既憤教士之驕橫,又怪其行動詭秘,推測附會,爭端遂起。教民或有死傷,外籍教士即借口要挾,勒索巨款,甚至歸罪官吏,脅清廷治以重罪,封疆大吏,亦須革職永不敘用。內政由人幹涉,國已不國矣。教案以千萬計,茲舉其大者:

“……丹陽教案。光緒十七年八月……劉坤一、剛毅奏,本年……江蘇之丹陽、金匱、無錫、陽湖、江陰、如臯各屬教堂,接踵被焚毀,派員前往查辦……蘇屬案,系由丹陽首先滋事,將該縣查文清甄別參革……”(《光緒朝東華錄卷》一○五)

我祖父被參革之前,曾有一番交涉。上司叫他將為首燒教堂的兩人斬首示眾,以便向外國教士交代。但我祖父同情燒教堂的人民,通知為首的兩人逃走,回報上司:此事是由外國教士欺壓良民而引起公憤,數百人一湧而上,焚燒教堂,並無為首之人。跟著他就辭官。朝廷定了“革職”處分。

我祖父此後便在故鄉閑居,讀書做詩自娛,也做了很多公益事業。他編一部《海寧查氏詩鈔》,有數百卷之多,但雕版未完工就去世了(這些雕版放了兩間屋子,後來都成為我們堂兄弟的玩具)。出喪之時,丹陽推了十幾位紳士來吊祭。當時領頭燒教堂的兩人一路哭拜而來。據我伯父、父親們的說法,那兩人走一裏路,磕一個頭,從丹陽直磕到我故鄉。對這個說法,現在我不大相信了,小時候自然信之不疑。不過那兩人十分感激,最後幾裏路磕頭而來當然是很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