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綺可覓(第4/4頁)

馬拉納當真是深謀遠慮。

她又安靜優雅地滑過地板,回到床畔。

她苦澀地微微一笑。馬拉納以為她不過是孔雀的一根尾羽,以為她是角蛙囊中的一滴毒液。但她卻有另一條路可選:盡管這條路狹窄局促,但她仍會極盡所能利用它。

她之前已苦思冥想許久。馬塔年輕,尚未到達盛年,仍大有潛力。而飛恩卻已輝煌不再。

倘若她殺掉馬塔,飛恩可能會加速漫長而注定的衰落。但若殺掉飛恩,熱血的馬塔或許會怒火中燒,投身復仇大業,致使乍帝國不得不面對自己成就的可怕對手。

她希望自己的決定是理智的,希望對馬塔的真情並未影響她。

她看著飛恩裸露的身體、漸禿的頭頂、開始變得松垮的肌肉。她真希望自己不必這麽做。她真希望自己並非公主,而不過是富商之女——特權與義務相伴而行。有時,人不得不在一條性命和一島百姓的性命之間做出抉擇。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她擡起飛恩的下巴,他在睡夢中動彈了一下,她便將匕首深深刺入他脖頸中的軟穴。她雙手握住匕首,左右劃動,血濺四方。

飛恩哼了一聲醒來,抓住她的雙手。她在月光中看到他雙眼圓睜,有如酒杯,其中充滿驚愕、痛苦、憤怒。他說不出話,但一直用力捏緊她的手,直至匕首從她手中滑落。她知道自己雙手手腕已斷,無法再按本來的計劃自盡。

她用盡全力,從他手中掙脫,退後幾步到他可及範圍之外。

“我這是為了阿汝盧吉島的百姓。”她低聲對他說道,“我已有約定。對不起。我已有約定。”

馬拉納曾許諾,阿慕國百姓將永遠銘記她。世世代代都將歌頌她的犧牲,講述她的英勇事跡。

她當真值得如此贊頌嗎?是的,是她救了阿慕國百姓。可她也冷酷地殺死了柯楚國元帥,使起義岌岌可危,置無數其他人的性命於危險之中。她並不後悔:她是阿慕國的女兒,對她來說,阿汝盧吉島的百姓永遠是排在第一位的。她是兩害相權取其輕。

但她在黃泉之下如何面對飛恩·金篤和即將死在馬拉納劍下的所有其他人?在眾人指責的眼光中,她只能硬下心腸。

飛恩身軀的抽搐逐漸減緩,幅度也越來越小。

由於斷腕之痛,綺可覓視線一時模糊,此刻又在清冷的月色中清晰起來。她終於領會了馬拉納此計的險惡用心,不禁打了個冷戰:倘若乍國在隨後的戰事中饒過阿慕國,她的名字被百姓稱頌,柯楚國便會懷疑阿慕國與乍國聯盟,而她的行動正是阿慕國背叛六國的證據。覓雨寧這座美麗脆弱的水上城市,恐怕便會被馬塔的軍隊付之一炬。

禍水是靠美色欺騙而取勝,而不用強力。娼妓以歡愛為武器,有如巫師使用魔杖。“賞心悅目的消遣”亦可決定展示自己,以此領導數千人的情感與思想,使其變成一股勢不可擋的力量。

馬拉納賭的是她的虛榮心,是她的渴望。她渴望被子民視為英雄,渴望他們銘記她的犧牲。但她的榮耀卻會為柯楚國與阿慕國之間帶來無盡爭端,為這座美麗之島帶來噩運。

要想阻撓他的計劃,只有一個辦法:她必須玷汙自己的記憶,以此保全阿慕國。

飛恩的身體不再動彈,她便大叫起來。“我殺了柯楚國元帥!哦,金多·馬拉納,你要知道,我做這些都是因為愛你。”

沉重的跑步聲在走廊響起,刀劍鏗鏘相碰的聲音愈來愈近。她跌跌撞撞地走到飛恩屍體邊,坐了下來。

“馬拉納,我的馬拉納!我寧願做你的奴隸,也好過阿慕國公主!”

他們會殺掉我的,她心想。他們會覺得我是乍國元帥的玩物,被愛蒙蔽的蠢女子,背叛了自己的人民,出賣了起義。他們將會記住的便是這樣的我。但阿慕國便能保全。阿慕國便可逃過一劫。

她繼續大叫,直至他們用劍封住她的口。

實在抱歉,小妹妹……

盡管明恩巨鷹時而飛往達拉群島各個島嶼,但自那一日起,它們再不肯接近阿汝盧吉島,諸神中最年幼的圖圖笛卡的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