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上不僅提到這場官司,還大張聲勢地渲染道:天然人控告機器人,提出離婚要求。這標題毫不驚人,因為人們自然會納悶兒:為什麽一樁天然人控告機器人——要求離婚的案子值得登在頭版上;世界人口畢竟有半數是機器人呀。每天都有天然人與天然人、天然人與機器人、機器人與天然人、機器人與機器人離婚。對這麽一條標題,很自然的反應是:“那又怎麽樣?誰管他呢?”

然而,人們不需要具有特殊智力就會覺察到:這場官司中必有奧妙。

報道是這樣寫的:

埃佛頓,星期二訊。自最近賦予機器人以完全平等的法律權利以來,今天破天荒第一次發生天然人與機器人離婚案。提出離婚的理由為:婚約的一方事先並未得悉對方是機器人。離婚案以此為理由者亦屬首次。此案之所以成為可能,是由於《平等法》作出了新的規定:婚約中的任何一方不再承擔說明自己是否是機器人的義務。

鑒於這一今後勢必影響千百萬人的試驗性案件的重要性,《晝夜報》將對此案(星期五開庭)作詳盡報道。王牌記者阿諾娜·格裏厄和華特·霍爾斯密司將向讀者介紹此一歷史性審判的全部經過。格裏厄是天然人,霍爾斯密司是機器人……

報道接著提供了這一重大試驗性案件中諸如有關各方姓名等細節,並順便提到:雖然截至提出離婚為止,李夫康夫婦結婚只有十小時十二分鐘,而登記冊上尚有比這更短的結婚記錄呢!

《晝夜報》就此巧妙地打發了成千上萬封急切地詢問“此案是否創記錄”的讀者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