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寰宇大廈。48層。166米。

在聚光燈的映射下,她宛如一座墨綠色的巨型墓碑,悚然矗立在浮華若夢的街市間,指向陰郁不明的夜空。她是這座城市的地標,歷史變遷的見證,旅客必經的景點,她的身上,被賦予了過多的象征意味及文化隱喻,以至於第一次看見她的人都不由暗自失望,失望於她的平庸、浮誇以及自大。

從今以後,人們不會再失望了。

金亦洲在開往寰宇大廈的地鐵上,還有兩站地就到了。

耳機裏盤旋著復古風的電子樂,他特別喜歡這支法國樂隊,名字叫“Air”——“空氣”,名字也起得好。

半小時前,他正在市中心的另一個角落,跟一幫玩家對挑網絡遊戲,突然他的Treo 750響了起來,是條短信,還沒來得及看,又來了一封郵件。

內容是相同的,只是來源不同。

“9點寰宇大廈地下入口,戴墨鏡。FM4289E。”

他不敢怠慢,馬上登陸論壇,將4289輸入確認碼一欄,正確。這證明這條信息是可靠的。金亦洲草草結束戰鬥,動身出發,因為那個E代表的是“緊急”(Emergency)。

金亦洲按照郵件後附的交通路線指南,選擇了最近的地鐵站,幾乎是一路小跑著過去的。他有些興奮,已經快一個月沒什麽象樣的活動了,這次由老大親自召集,還寫著緊急,肯定是個大Party。

他在佛托邦已經混了大半年了,網上ID叫“MLK”,也就是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King)的首字母縮寫,主要發貼風格就是鼓吹網絡自由、民主和平等。和論壇裏相當一部分人一樣,他也是個程序員,超過三分之二的時間掛在網上,從事著單調機械的流水線作業。他參加過三四次重要的活動,現在的等級是C+,離具有發動權的B+還有一段距離。

透過那副新潮的橙色眼鏡,金亦洲看見了黃毛、HAL9000和A型蠕蟲,他們彼此交換了下眼神,點點頭,神情嚴肅。但他知道,他們也很興奮。

為何參加這種毫無意義的組織?金亦洲不只一次地被這麽質問,同事、朋友、親戚,甚至警察。其實他自己也沒有什麽正確答案,每次總是現成地編一個搪塞過去,好玩,無聊,尋找歸屬感。有一種莫名的沖動,在他的內心深處不安分地喧嘩著,似乎逼迫著他去幹點什麽,去逃避貧瘠的現實生活,去發泄破壞的激情和欲望,去創造一個與眾不同的理想。有時候他會想,或許歷史就是由這樣一群集體無意識的暴徒創造出來的,沒有什麽正義,也沒有什麽進步,有的只是沖動,只是刹那間的極樂高潮,只是爽。

因此,他對尋找一勞永逸的答案毫無興趣。

到站了。他出了車廂,遠遠地便看見在通往寰宇大廈入口處的過道上,急匆匆地走著不少人,那身穿著打扮,一看就是暴走族。

有四個人引起了他的注意,一男一女兩個小男孩,沒有人會帶著小孩來參加這種活動。帶頭的男人臉色凝重,他似乎並不著急,走一步停兩步,一邊不住地打量著周圍的人,女人神情有些慌張,牽著男人的手,時不時地望著他的眼睛,兩個小孩一副不諳世事的樣子,嘻哈玩鬧著,手不停地扶著明顯過大的墨鏡。

他們也是暴走族嗎?金亦洲心裏好生納悶。

入口臨近了,他看見了老大“黑桃K”,一些人正在分發著小紙條,他也拿到一張,上面寫著:沖入大廳,摘下墨鏡,扔向空中,高呼三聲,我來了,我看見了,我征服了!

他心跳有點加速,因為他看見了守著入口的四名警察,手中的槍管烏黑鋥亮,閃著寒光。金亦洲還從沒有跟警察正面沖突過,即將到來的冒險讓他血脈賁張,他加大了MP3的音量,伴著電子鼓點的節奏,向人群靠攏過去。

人越來越多了,仿佛一出即將開場的搖滾秀,每個人都是一副躍躍欲試的樣子。

警察也是。

陳默臉色鐵青,緊緊地拉著莫可非和兩個小孩,躋身於人群中,他在等待時機。

事情比他所能想象到的還要嚴重得多,甚至已經超出了他所能理解的範圍。

“那麽,你們就是傳說中的超人了?”他記得自己在聽完之後這樣揶揄道。

“不,我們只是培養超人過程中失敗的半成品。”莫可非沒有耐心向他解釋,即使眼睛進化了,但大腦沒有足夠的能力處理海量信息,軀體沒有相適應的結構和功能,就像配置了寬帶的1086電腦,網速再快,也是白搭。

“如果歐陽睿之得逞了會怎麽樣?”

“也許……我不知道……”莫可非顯得猶豫而迷惘。“絕大多數的人都會失敗,許多人會因為急劇的變異而死去,許多人會精神崩潰,因為他們看見的是一個完全陌生的世界,但或許會有極少數的人,能成功地適應這種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