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3/3頁)

結果是我。我就像個剛從戒毒所出來兩天的毒蟲一樣亂吼亂叫。

真是丟臉。我一直很驕傲自己能夠在任何場合都保持安靜。即便在大人失控的時候,我還能夠冷靜地站在那裏。

可是當十二歲的我胸口中了三顆子彈,經過一百七十八分鐘之後,在醫院的太平間醒來,我尖叫了。

他們在我的手腕印上條形碼、編號、人名——瑞恩·康納利,那些時刻我在尖叫。他們把我鎖進牢房,帶我到運輸飛船,讓我和其他剛復活的孩子一起排隊,那些時刻我在尖叫。我不停地尖叫,直到抵達人類發展與重整公司——簡稱“HARC機構”——他們告訴我,尖叫就是死路一條,表現得像人類的小孩一樣就是死路一條,不服從就是死路一條。

然後我就安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