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星星之火 8鞭刑(第4/4頁)

第一次,我在心裏把倆人的位置調了個。我想象著蓋爾在收獲節儀式上代替羅裏做志願者,眼睜睜地看著他從我的生活中離開,為了生存成為一個陌生女孩的男朋友,和她一起回家,和她毗鄰而居,答應去娶她。

想到這兒,我對他和那個假想女孩的仇恨油然而生,一切仿佛實實在在發生在我身邊,這種感覺令我窒息。蓋爾屬於我,我也屬於他。任何其他的可能性都不存在。可,為什麽只有在他被鞭笞、幾近喪命的時候我才看到這一點?

因為我自私。我是個懦夫。我是那種女孩,一旦可能,就自己逃跑,以求生存,而把那些無力逃走的人丟棄,任其受苦,任其斃命。蓋爾今早在林子裏見到的就是那樣的一個女孩。

難怪我贏得了比賽,任何光明正大的人都不會做到。

你救了皮塔。我在心裏試圖替自己辯解。

但現在,我對此甚至也產生了懷疑。我心裏十分明白,如果我任憑那個男孩死去,我回到十二區的生活也不可想象。

我把頭放在桌邊上,對自己的鄙夷難以言表,我真希望已死在了競技場,希望自己在舉起漿果的那一刻——正如斯諾總統所說的,像塞內卡·克林一樣被撕成了碎片。

那些漿果啊。我意識到,“我是誰”這個問題的答案就隱藏在那有毒的漿果中。如果說,當時我因為害怕自己回到十二區後會遭到冷遇,而把毒漿果拿給皮塔吃,那麽我的動機是多麽的可鄙。如果說我把漿果給他是因為我愛他,那麽,盡管我是可以原諒的,但我還是自私自利。如果說,我給皮塔漿果是因為我蔑視凱匹特,那我的所作所為則是有價值的。問題是,我不清楚當時我內心究竟是怎麽想的。

抑或,各轄區人們的看法是正確的?這是一種反抗的行為,盡管是無意識的?因為在我的內心深處,我清楚地知道靠逃避是無法讓自己、讓家人,或者讓朋友活下去的。就算我能僥幸活下來,也不可能解決一切問題。人們還會受到傷害,正如蓋爾今天所遭受的一切,我無法阻止。

十二區的生活與競技場的日子沒有太大的區別。在某些時候,你不能一味逃命,而應轉過頭來,去對付欲置你於死地的人。最難的是找到對付敵人的勇氣。嗯,對蓋爾來說,這並不困難。他生來就具有反叛的性格。而我卻是逃避現實的人。

“對不起。”我喃喃自語。我靠上前,吻了蓋爾。

他的睫毛忽閃了一下,睜開朦朧的眼睛,看著我:“嘿,貓薄荷。”

“嘿,蓋爾。”我說。

“以為你已經走開了。”他說。

擺在我面前的選擇很簡單,要麽像被追捕的動物一樣死在林子裏,要麽死在蓋爾身邊。“我哪兒也不會去的,我就待在這兒,一直給你搗亂。”

“我也是。”蓋爾說。他勉強笑了笑,就又昏睡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