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八九章 制定選秀規則(第3/3頁)

“如果球員自己不來報名的話,那他就失去了參加選秀的資格,也就無法來我們的聯盟打球了?我這樣理解沒錯吧?”又有人開口問道。

“你的理解是正確的。關於這一點,我想補充的是,我將選秀年齡設定在18歲到23歲之間,從18歲到23歲有整整六年時間,球員也有六次報名參加選秀的機會,這六次機會,他只要把握住其中的一次,就能夠來我們的聯盟打球。我們給一個球員六年的時間進行考慮,而且他還連續放棄六次機會,我不認為這樣的球員會真的來我們的聯盟裏打球,各位覺得呢?”陳強笑著問道。

眾人紛紛點頭表示贊同,要說錯過一次機會是沒考慮好,錯過兩三次機會可能是發生意外,那麽連續六年錯過六次機會,這肯定不是巧合,給過你六次機會都不來,這樣的球員是真的不打算來打籃球的。

隨後陳強接著說道;“為了保障球隊的權益,我專門制定了一個規則,如果球員被球隊選中,那麽他的簽約權就屬於這支球隊,除非是這支球隊將他的簽約權交易出去,否則的話這名球員的簽約權將永遠屬於選中他的球隊,也就是說無論被選中的球員什麽時候來聯盟打球,他都只能加盟選中他的那支球隊,否則的話他就無球可打。”

“當然,為了保護球員的權益,我也制定了一個簽約規則,比如第一輪新秀,球隊想要簽下他的話,必須要給予他一份二加二的合同,也就是說前兩年的合同是有保障的,後面兩年是球隊選項。這樣做的目的,是希望各支球隊可以珍惜自己手上的選秀名額,不要在選秀大會上亂選,既然你們選擇了球員,就必須要付給他薪水,你們每一次選擇都是有價值的。我這麽做也是希望選秀規則可以持續下去,如果各位亂選一通的話,選秀規則也就無法推行了。”

“另外我還打算給新秀球員制定薪水標準,每個新秀會按照自己不同的選秀順位,得到數額不同的薪水,這個薪水的額度,我們可以參照聯盟內球員的平均薪資,制定一個公式進行計算。各位應該都知道,想要汽車奔跑,不給汽車加油是不行的,我們想要讓更多優秀的青年來我們這裏打球,就要付出相應的報酬。我們不可能讓球員免費給我們打工吧?給新秀設定一個薪水標準,可以鼓勵那些優秀的青年來參加我們的選秀,而優秀的球員也會提高比賽的觀賞性,比賽的門票也就更好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