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8章 王子與太子(三)(第2/2頁)

“我們不妨假設外省有兩個地主伊萬和皮埃爾,都把自己名下的田地租給別人耕種,收取一部分農作物作為地租。假設伊萬先生擁有一千畝土地,皮埃爾先生有三千畝,那麽伊萬先生只需要按照10%稅率交納地租稅,皮埃爾先生的土地則要劃分為均等的三塊,第一塊地納稅10%,第二塊地納稅20%,第三塊地納稅30%……通過簡單的計算不難發現,這種邊際稅率意味著皮埃爾先生不得不承受比伊萬先生更高的稅負,為占有過多的土地遭受了變相的懲罰——懲罰土地兼並,正是實行邊際累進地租稅的目的所在。”

“現在我們的皮埃爾先生陷入兩難困境,繳納邊際地租稅使他收入銳減,又不能將稅負轉嫁給承租人,不得不在繳納重稅與賣出部分耕地之間做出取舍。假如皮埃爾先生是一個崇尚理性的人,那麽通常而言,他更傾向於選擇後者。”羅蘭自信地斷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