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5章 王權下鄉

羅蘭沉思片刻,提筆寫下若幹條優待軍人和軍人家屬的政策建議。

“家中有服役者,在役期間其直系親屬可獲得減稅優待。”

“預備役民兵參加軍事訓練給予夥食補助。”

“政府公檢法部門招收公務員時優先考慮退伍軍人。”

……

洋洋灑灑寫了十頁稿紙,總算把義務兵役制和民兵預備役這兩個問題說清楚了。羅蘭起來活動發僵的手腕,站在窗前眺望庭院中亭亭如蓋的綠蔭,休息一下眼睛,回到辦公桌前繼續撰寫報告。

“考慮到全國六成以上人口分布在農村地區,為了建立全國義務兵役制度就必須加強中央權力,加強中央對地方鄉村的控制權,而要達到上述目的,首先要實現兩個前提,其一是‘王權下鄉’,其二是‘土地改革’。”

神聖亞珊帝國在長達十六個世紀的統治時期,其龐大的行政機構始終堅持著一條不成文的原則——“王權不下鄉”。

直到今天,帝國的行政機構還是到鎮為止,鄉村采取自治模式,鄉長、村長都不算正規公務員,通常由本地德高望重、身家殷實的老者擔任村長,稱其為“長老治理”。

羅蘭完全理解帝國政府的苦衷,王權不下鄉純屬迫不得已——疆域實在太大,如果行政管理深入鄉村必然使官僚體系擴大十倍,為此背負沉重的治理成本。

帝國財政負擔不起這樣沉重的管理成本,不得不放棄對鄉村的直接統治,寇拉斯政府則面臨著不同的境況。

“遠東行省相對帝國而言很小,哪怕不算帝國的海外殖民地,遠東的領土面積也只有帝國本土四分之一,人口則是後者的四十分之一,以遠東一省之地對抗龐大的帝國,我們這個新建立起來的政權若想生存下去必須進行深入鄉村的社會動員,為隨時有可能到來的總體戰爭做好兵源、物質和精神上的多重準備,為此必須摒棄‘王權不下鄉’的傳統思維,對鄉村進行更有效的行政統治。”

寫清楚“王權下鄉”的必要性,羅蘭接下來分析“鄉村治理”的具體措施,這部分內容昨天他與父親談話時簡單的提了一下,現在寫成提交內閣審議的正式報告,除了增添一些細節,更多筆墨花在論證政策的可行性上,一項政策倘若不具備可行性,看起來再怎麽偉大光榮正確也只是一紙空文。

羅蘭的鄉村治理政策有創新也有繼承,繼承了傳統的“長老治理”模式,邀請當地德高望重身家殷實的長者加入鄉村一級政府,擔任村長或鄉長(鄉比村高半級,比鎮低半級);創新之處則是明確了鄉村一級政府的權力架構。

“鄉村一級政府按照傳統稱為‘鄉(村)公所’,公所的管理機構命名為‘鄉(村)管理委員會’,設四名委員,分別是村長、駐村牧師、駐村德魯伊和駐村治安官。”

“駐村牧師由辛德拉教會派遣,駐村德魯伊由‘豐收之環’派遣,治安官由軍方派遣;治安官原則上至少擁有1個辛德拉聖位職業等級或者1個遊俠等級,優先選用本村出身的退伍軍官,治安官同時兼任預備役民兵教官。”

“鄉村事務由四人委員會協商決定,原則上少數服從多數,如果無法達成共識,提請上級城鎮政府代為決斷。”

鄉村管理機構建立起來以後,除了推行預備兵役制度,還有一項更重要的使命就是負責征收農業稅。

地球上的經驗告訴羅蘭,自近代以來,任何民族國家的崛起之路同時也是實現工業化之路。他當然要致力於在遠東推行工業化,但是必須清醒的認識到遠東自古以來就是一個農業區,從現在到將來很長一段時期,農業稅依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

羅蘭擱下筆,起身從書架上抽出厚厚的一冊卷宗。這是遠東行省時代的稅務工作手冊。革命勝利以後,羅蘭特地叮囑父親保護好行省官邸的圖書館和档案室,將政府工作報告和各部門歷年的統計資料全都完好的保存下來,以供新政府參考。

羅蘭翻到“農業稅”相關章節,發現這個世界的稅務工作比自己想象中更復雜,僅僅是農業稅就分成上百個子類,對應不同的農作物征收不同的稅率。僅就谷物而言,可以分成兩大類,北方麥類(大麥、小麥、黑麥、燕麥)種植區的農業稅稍低一些,南方稻米種植區則稍高一點,折算下來全國平均農業稅率約為常年產量的40%。

放下手中厚厚的資料,羅蘭雙手托腮陷入思索。

放空大腦稍微養養精神,羅蘭開始回想地球上的農業稅率大概是個什麽水平。可惜他不是什麽天才神童,也沒有過目不忘的記憶力,穿越到瓦雷斯世界三年多了,地球上的生活回憶起來恍若隔世,很多從前看過的數據都記不清了,更何況他本來就不是搞稅務專業的,對這方面的了解實在有限。只是隱約記得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統計過18世紀西歐各國的土地稅,多在20%到30%左右,然而除了地租,農民還要負擔向教會繳納的什一稅,向國王繳納的二十取一稅,以及人頭稅等等苛捐雜稅,負擔之重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