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大勝(修文)(第2/2頁)

皇帝逃跑的消息一傳來,整個軍心頓時大亂。這些南梁的士兵們,瞬間茫然,失去了憑峙,成了被狼群圍攻的羊羔,陷入了孤立無援中。賀蘭逢春找到了時機,趁勢猛攻,一下子順利多了。敵人的意志已經完全被瓦解,只能被動消極地抵抗。

陳慶之站在戰場之中,已經殺昏頭了。

他的白袍被鮮血染成了斑駁的烏紅,臉上也盡是血漬。他放眼往戰場望去,地上躺的屍首,全是穿著白衣服的。

白色是最幹凈的顏色,象征著高貴。他一向最喜歡白色,他最崇拜的人就是三國的趙雲。白袍將軍,威風凜凜,風流儒雅,天生就是傳奇。

他出身寒微,但自幼讀書,胸懷大志,一心要做絕世名將,成為趙雲那樣的人。他喜歡穿白袍,他讓自己的士兵上戰場,也都穿白袍,看起來風光顯眼,英姿颯爽,美的好像一幅畫。戰爭在他眼裏充滿了美感,有一種驚心動魄,浩浩蕩蕩的詩意。

而今是真的風光顯眼,真的美感詩意了。天上懸著一輪明月,淡淡的清暉灑落在戰場上,照著遍地的白袍和鮮血,一切都變得冰冷死寂。

他不知不覺發現,自己已經沒有同伴了。

史冊會如何評價這場戰爭?他帶著七千人,來到魏國的領土,奪下了魏國的都城,立了魏國的天子。本是轟轟烈烈的豐功偉業,而今落得全軍覆沒的結局。這些屍體,再也回不到梁國了。那些遺物和遺書,再也送不到他們親人的手中了。

皆是螻蟻。

他本以為自己是個無所畏懼的人。生為戰神,死於戰場。然而真到了這一刻,他卻怯了。他一點也不想死,甚至深深的怕死!

什麽豈曰無衣,與子同袍,都比不上眼下的性命要緊。他在混亂中脫了白袍,從一個死去的魏軍身上扒了一套衣服下來,穿在身上掩護,然後孤身一人,騎著馬遁逃。

河橋之戰大勝。

陳慶之的七千人,全部戰死,無一存活。唯獨陳慶之跑了。這個狡猾的東西,最後一刻腳底抹油。不過仍然稱得上是一場令人振奮的大勝。想來陳慶之這仗大敗,再也無法在中原 興起風浪。賀蘭逢春派人去,迎接雲郁到河橋,將戰情稟報。

雲郁得知他放跑了陳慶之,連雲灝也跑了,屬實不高興,但也無可奈何。嘉獎了眾將士一番,即刻命人追擊陳慶之雲灝。同時下皇帝詔,明令各州郡,重金懸賞,緝拿此二人。

隨後,君臣氣勢騰騰,率大軍一道入洛。

到達閶闔門附近時,朝中的文武百官,也都過來恭迎了。

君臣相對,彼此都有點尷尬。

雲灝入洛時,皇帝嘴上說著拼死保衛洛陽,結果第一個拔腿跑,實在不是人君的作為。而今看到自己的大臣們,免不了有些面子上掛不住,感覺有些臊祖宗的臉面。而大臣們,知道自己沒氣節。叛了國,投了敵,朝三暮四,三心兩意,萬萬不是人臣所為,一個個也都心虛的很。

皇帝和大臣尷尬到一塊去了。好比一個男子去妓院喝花酒招妓招到自己的老婆。你也羞,我也羞,都恨不得找個地洞鉆下去。皇帝心想,萬幸萬幸,幸虧你們這群人不要臉,不然顯得朕逃跑的姿勢太難看。而大臣們也在暗暗汗顏,心想幸好皇帝您老人家也不要臉,否則自己這個臣子實在沒法當了。俗話說得好,大哥不說二哥,兩個麻子一樣多。烏鴉歇在黑豬背上,誰也別笑誰長得黑了。

免不了一番冠冕堂皇的說辭,皇帝道:“諸位愛卿這兩個月以來忍辱負重,委身事敵,顧全大局,都辛苦了。朕體諒諸位愛卿的苦心,都平身吧。”

而諸位愛卿也萬分羞愧:“陛下北狩辛苦,臣等恭迎陛下還京。”那架勢,好像皇帝真的只是出京去放了個風打了個獵。彼此互相給對方找了個台階下,都厚了臉皮,裝作若無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