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焚燒“大王田”(第4/8頁)

而你呢,鬼魅人,你不是這樣的。你連人都算不上。

在她旁邊,隨著好難聽的“撲哧”一聲,普萊斯頓不顧那頭大肥豬的反對,硬是把羅蘭從豬圈裏拉了出來。他們兩個可真走運,聽不到鬼魅人的聲音。

她突然怔了一下。四個人?讓人心煩的情敵?可是這裏明明只有她、普萊斯頓和羅蘭三個人呀,不是嗎?

她遙望著田野的另一端,那裏被城堡的月下暗影籠罩著,有個白色的身影正在全速向他們沖來。

那只能是麗迪莎。沒有人像她那樣,每時每刻都是一身洶湧澎湃的白色。蒂凡尼飛速思考著該怎麽應付眼前的局面。

“普萊斯頓,你先走,拿上我的掃帚,按照咱們的計劃去做。”

普萊斯頓點點頭,然後一敬禮,咧嘴一笑:“遵命,小姐。”

麗迪莎穿一雙昂貴的白色涼拖鞋,驚慌失措地趕來了。看到羅蘭的樣子,她一下愣在了那裏。他則還有幾分理智,知道用手去捂住自己不能輕易示人的、飽含激情的部位。這一捂,又是“撲哧”一聲響——因為他身上糊滿了豬圈裏的稀泥。

“他一個朋友告訴我,他們為了開玩笑,把他扔到豬圈裏去了!”麗迪莎憤慨地說,“就這樣的人還自詡為他的朋友!”

“我想,他們理解的朋友就是這樣的吧。”蒂凡尼心不在焉地說。她自己心裏想的是,這個樣子行嗎?我有沒有忽略什麽?我真的已經胸有成竹了嗎?我這又是在跟誰征詢意見呢?我想,我還需要一個征兆性質的東西,請給我個征兆吧。

她聽到一陣唰唰響。她低頭一看,是一只野兔正在望著她。然後它不慌不忙地跑進了麥茬間。

“好吧,我想這個意思就是‘可以了,開始吧!’。”蒂凡尼說著,心裏一下慌亂起來。那只野兔真的是誰給她的征兆嗎?還是說,那僅僅是一只普通的野兔,只是因為上了年紀,行事比較穩重,才不會一見了人就驚逃呢?她能不能請人家再降一個征兆,來證實那只野兔的出現確實不是偶然巧合呢?不,她很清楚這樣做是不禮貌的。

恰恰就在此刻,羅蘭唱了起來。可能是因為醉酒,也可能是因為麗迪莎不辭辛苦地給他擦著身子,讓他覺得很舒適(她卻是始終閉著眼睛的,以免看到未婚女性不應該看到的東西)。他的歌是這樣的:“多麽晴朗的夏日清晨,多麽蔥蘢的田野,玉米生長,滿眼綠色多麽舒暢,聽小鳥在青枝綠葉間歌唱,雲雀之聲。婉轉悠揚,你看天邊初升的太陽……”他的歌聲停頓了。“從前在田野上散步的時候,我父親常唱這首歌……”他說。他現在到了喝醉以後想要號啕大哭的狀態了,淚水滑過之處,沖掉了他臉上的汙泥,留下道道粉色的印痕。

但蒂凡尼想的是,多謝你的歌聲,征兆就是征兆,你會從許多征兆中看到那些對你有用的東西。這裏是廣闊的田野,最後一批麥茬正在被焚燒。野兔沖進了火焰。嗯……是的,這就是征兆。征兆總是這麽重要。

“你們兩個都給我聽好了,誰也不許和我爭。因為你,羅蘭,醉得不輕,而你,麗迪莎,是個女巫——”聽到這裏,麗迪莎一下子高興起來。

“但是你輩分比我低,所以你們兩個都要按我說的去做。這樣的話,咱們才有可能都活著回城堡去。”蒂凡尼說。

他們兩個都安靜了下來,認真地聽著。羅蘭還微微有些打晃。

“聽到我喊的時候,”蒂凡尼接著說,“你們就每人抓住我的一只手,然後快步跑!如果我轉身,你們也跟著轉,我停下的話,你們也要停下。總之一句話,不要害怕,要相信我。我基本上知道該怎麽做。”蒂凡尼意識到這麽說好像不太可靠,還好他們兩個人都沒有注意到什麽。她又補充了一句:“我說‘跳’的時候,你們就要使勁跳,就好像有個魔鬼在後面追著你們一樣——事實上就是有個魔鬼在追你們。”

鬼魅人的臭味忽然濃重得令人無法忍受了,凝聚在其中的仇恨好像在敲擊著蒂凡尼的頭腦。我的大拇指有些刺癢,一定是一股邪惡從這裏鉆到了我身上。她一邊想,一邊盯著昏沉的夜色。我的鼻子裏也鉆進了一股臭味,那是什麽邪惡的東西也進去了吧,她又嘮叨了這麽一句。唉,被嚇得這麽胡言亂語的,這可不行,她想,眼睛看著遠處的樹籬,搜索著可有什麽動靜。

那裏站著一個人影。

那是個矮墩墩的家夥,他穿過田野向他們走來。他走得挺慢,但是有一種越走越快的趨勢。他的步履有些蹣跚。“當他侵入一個人的身體裏以後,那個人就會和他融為一體,再也沒法逃脫。”她想起了艾斯克莉娜這番話。這個和鬼魅人合體的人一定是已經十惡不赦、無可救藥了,否則他的思想也不會腐臭到如此程度。她抓住了羅蘭和麗迪莎的手(他們本來還在拌嘴),拉著他們跑了起來。那個……魔鬼,此刻位於他們和城堡之間。他行進的速度比她想的要慢。她又冒險回頭看了一眼,看到他手裏有金屬的寒光一閃——是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