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斂筆

他看見自己身下的橋木片片碎裂,從遠至今。

無論他如何奔跑,都始終無法跑過這不斷下墜的橋。

“求求你見我一面……”

“哪怕一面也好……”

無論他如何嘶吼,那聲音都像是沒有傳達一樣。

心悅君兮知不知。

知不知?

天下聞名的神醫於仲,有疾,多年無子。

但他在四十歲娶了一房芳齡十四的小妾,百般寵愛,如獲第二春,第二年喜得一麟兒。深受百姓愛戴的他將好消息傳出後,方圓百裏皆為他慶賀。

唯一奇怪的是,這孩子出生的時候,自左背至右腿間竟有一塊碩大的紅色胎記,於仲以為是出生時被壓得緊了,留了印子,過些日子會好,於是每天悉心揉之,結果那胎記卻始終沒有褪去,反而變成了朱紅的模樣,像極了一支筆,筆尖微微散開,就像是在漂洗一樣。

於仲思索許久,最後給他取名為,於揮毫。

之後又去掉了中間一個字,變成了於毫。

最後覺得“毫”不夠霸氣,又成了於豪。

接著讓小妾取字號,體現母子情深,情真意切。

終於,族譜上留下了這樣一行字——於豪,字紅筆,甚滿意。於豪的滿月酒擺了七天七夜,於仲身為神醫自然比較注重養生,那麽大的場子竟然連一壇子真酒都沒有,都是草藥湯。到最後一日滿月酒已是門可羅雀,只有於豪穿著個兜襠褲還在台子上哭哭啼啼。

於仲老懷甚慰,從袖口裏摸出了自己珍藏的陳年佳釀,自斟自飲喝了個暢快。

酒過三巡,他老眼迷茫,就見自己的寶貝兒子在那圓桌上爬啊爬啊,眼看著就爬到了邊緣,再往前一步,似乎就要摔到地上……

他喝醉了,剛要起身,卻是一個踉蹌倒在地上。

結果於豪卻沒有摔在地上,因為這邪門的……竟憑空伸出了一雙手!

於仲嚇呆了,此刻心頭如同焦炭烤著,竟反而有了股睡意。

再看,那手提著於豪將他到桌上,再過了一會兒,那人衣服角也露了出來,然後是鞋、腰帶、肩帶……最後才是腦袋。

那人似乎還罵罵咧咧:“雲娘幹什麽吃的,小爺我是寵物嗎?開那麽小個縫讓小爺鉆?!啊?!”

仔細一看,那人還飄在半空呢,俺的親娘咧,果真遇邪了……於仲覺得自己多年的心慌病要犯了,過去多有得罪神明從不進貢他是有錯,現在求神拜佛還來得及嗎?

再仔細看看,那人長得……似乎還挺不像壞人的,俊俏得緊啊。隔壁家老王的女兒今年都二十了,眼高於頂,說這方圓百裏的男子沒有一個長得能入她眼的,所以始終不嫁,要是見到了這半空中的人,一準投懷送抱!

哎喲,都什麽時候了還想這些,這人雖然不知道什麽路數,不知道是神是鬼,但畢竟救了自己兒子。

於仲晃晃悠悠站起來,想要給他道謝,結果大舌頭了半天,突然嘩啦啦地吐了。

那人的表情就如同吞了蒼蠅,一臉明顯得不能更明顯的嫌棄。

他說:“這位……老人家?是這樣哈,我呢,是個神明,神明,就是你們都會拜拜說求保佑的那種神啦。你可以叫我倉頡,今天來的目的呢,是因為一個很愚蠢的原因,反正你兒子……嗯……你兒子……是……我的……哎……讓我怎麽解釋才好,反正就是,你兒子不是個人,他是我的筆,能讓我拿回去嗎?”

於仲愣了許久,久到他幾乎忘記了呼吸。

緊接著,他猛地一激靈,突然有了如猛虎下山一般的力量,將自己那還在玩弄著倉頡腰帶的兒子護在了懷中,然後用平生最大的聲音吼道:“抓——人販子——啊——”

倉頡如今很頭疼。

他原是天界史官,即便是在美人如雲的天界,他的長相也頗具競爭力,主要原因是白,不光白,而且美,更有美名“冠玉書生”,深受天界眾美女歡迎。

他有一件神器名平生,是一支神筆,一字一句寫盡天下事,一筆一畫銘刻丹青心。

可惜他從來沒有用平生做過任何一件正事,唯一的用處就是那本自制的花名冊,詳細繪制了天界和人間的百美圖,為了這本花名冊他耗費了大量心血,導致對本職工作懈怠得厲害。這之前的幾百年裏都用結繩的方式記錄,但他經常忘記每一個結代表的意思,所以這幾百年的歷史也就自然無從考證。

而前幾日,照例去調戲良家天女的倉頡在玩鬧中不慎松了腰帶也不自覺,結果平生落下了人間。

待他發現的時候,平生已經進入了輪回,並且投胎到了一個本不應該有後的神醫家中,才鬧出了這麽一場烏龍。

他原本想神不知鬼不覺地將平生偷回去,卻不料因為一貫的禮貌,一失足成千古恨,竟被神醫的家丁抓住,五花大綁扔在了柴房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