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浪跡小村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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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傑手舞足蹈地向前走,四顆亮眼的彩色木球在他頭上翻轉。他沒有能力站在原地耍球,但羅傑·半掌必須維護自己的名聲,於是他學會用別的辦法彌補自己的不足,腳下如同行雲流水般移動,將殘缺的手掌保持在適合接球拋球的位置。

盡管已經十四歲,他的個子依然矮小,僅超過五英尺,有著紅蘿蔔色頭發,綠色雙眼,臉形圓潤,面色白皙,布滿雀斑。他縮身、挺立、迅速回旋,腳步隨彩球的節奏移動。五指分開的軟鞋上布滿灰塵,揚起的塵土在他身邊飄動,每次呼吸都夾混著濃厚的幹土氣味。

“如果你不能原地耍球,還值得這樣練習嗎?”艾利克無耐地問道,“你看起來很不專業,而且觀眾和我一樣不喜歡吃灰塵。”

“我又不會在路上表演。”羅傑說道。

“在小村莊表演時或許就會。”艾裏克不同意,“那種地方沒有木地板。”

羅傑亂了節奏,艾利克立刻沉默下來,看著男孩手忙腳亂地試圖挽回局面。他最後終於再度找回節奏,但艾利克還是嘖聲不斷。

“沒有木地板,他們要怎麽阻止惡魔在城墻內出沒?”羅傑問。

“也沒有城墻。”艾利克說,“就算只是一座小城堡,還是需要十幾名魔印師才能維持城墻運作。如果一座村莊擁有兩個魔印師外加一個學徒,已經算是非常幸運了。”

羅傑吞下湧入口中的膽汁,感覺些微頭暈。十年前的慘叫聲再度浮現腦中,他絆了一跤,背部著地,球紛紛落在他頭上。他氣呼呼地揚起殘缺的手掌拍打地面。

“最好把彩球交給我耍,專心練習其他技巧。”艾利克說,“如果你把練習耍球的時間分一半去練習唱歌,或許可以唱三個音節後才開始出現破音。”

“你總是說‘不會耍球的吟遊詩人根本不算吟遊詩人’。”羅傑說道。

“別管以前說什麽!”艾利克大聲道,“你以為天殺的傑辛·黃金嗓會耍球嗎?你擁有某種天賦。等你建立起自己的名聲,你就可以招收學徒幫你耍球。”

“我為什麽要別人幫我耍球?”羅傑問,撿起彩球,放回掛在腰間的布袋。做這些事時,他順便摸了摸褲帶旁令他心安的物品,也就是安安穩穩地收在暗袋裏的護身符,以獲取力量。

“因為真正賺錢的不是雜耍特技,孩子。”艾利克說著,舉起永不離手的酒袋喝了一口。“吟遊詩人表演就是為了賺錢。建立自己的名聲,你會賺到大把密爾恩黃金,就像我從前一樣。”他又喝了一口,這一次喝得更多。“但想要建立名聲,你就得去小村莊演出。”

“黃金嗓從來沒有在小村莊演出。”羅傑說道。

“一點也沒錯!”艾利克叫著,比了一個大幅度的手勢,“他的叔叔或許有辦法在安吉爾斯呼風喚雨,但他沒有能力影響小村莊。等我們打造出你的名聲,我們就可親手埋葬他!”

“他不是甜蜜歌和半掌的對手。”羅傑立刻回道,很明智地將老師的名號放在前面,盡管最近安吉爾斯街頭巷尾都把這兩個名字順序倒過來講。

“沒錯!”艾利克高叫,迅速踢踏鞋跟,跳了一段捷格舞。

羅傑及時轉移艾利克的怒氣。過去幾年裏,他的老師變得越來越易怒,酒也越喝越多。羅傑的風頭越來越盛,他的名號則越來越不響亮。他的歌聲不再甜蜜,他很清楚這點。

“離蟋蟀坡還有多遠?”羅傑問。

“明天午餐前就會抵達。”艾利克道。

“我以為兩座村莊相距不超過一天的路程?”羅傑問。

艾利克咕噥一聲。“公爵法令規定,兩座村莊之間不能超過男人騎馬路程一天的距離。”他說,“徒步行走就會比較遠。”

羅傑的希望落空。艾利克真的打算光靠傑若的舊攜帶式魔印圈露宿野外道路,而這道魔印圈已有十年沒有拿出來用過了。

但安吉爾斯對他們來說已經不再安全。隨著他們的聲望提升,傑辛大師會不時跑來騷擾他們。去年他的學徒打斷了艾利克的手臂,並且數次在大型演出後搶奪他們掙得的錢幣。在被搶以及艾利克酗酒和嫖妓的揮霍下,他和羅傑還是常常口袋空空。或許小村莊真的可以讓他們賺更多錢也未可知。

在小村莊中建立名聲是吟遊詩人必經的考驗,而且與他們安全地待在安吉爾斯時,看來似乎是段偉大的冒險旅程。羅傑望向天空,用力咽了一下喉嚨。

羅傑坐在一塊大石上,在鬥篷上貼著一塊白色補丁,就和其他衣服一樣,最初那塊布料早已爛光,必須一次又一次地縫補,直到整件衣服滿是補丁。

“弄完就去鋪設魔印圈,孩子。”艾利克搖搖晃晃地說道,他的酒袋差不多見底了。羅傑看著西沉的太陽,一臉恐懼,趕緊開始鋪設魔印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