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莉絲(第3/6頁)

一萬只喉嚨吼出愛戴,然後兩萬只,然後所有人。他們喊的不是她那沒幾個人拼得出來的名字,而是“母親!”——在消亡的古吉斯語裏,這個詞叫“彌莎!”他們捶胸頓足地狂喊:“彌莎!彌莎!彌莎!”直到整座競技場都在顫抖。丹妮任聲浪將自己席卷。我不是你們的母親,她想喊回去,我是你們奴隸的母親,是你們饕餮蜂蜜蝗蟲時、死在這片沙地上的男孩們的母親。瑞茨納克傾身附耳:“聖上,請聽,他們多愛戴您!”

不,她知道,他們愛的是致命的藝術。歡呼聲衰退時,她任自己坐下。盡管包廂在陰涼處,她仍覺頭疼。“姬琪,”她喊,“方便的話,給我倒點水。嗓子幹死了。”

“克拉茲會拿到首殺榮譽。”西茨達拉告訴她,“沒有比他更好的戰士。”

“壯漢貝沃斯比他好。”壯漢貝沃斯堅稱。

克拉茲是彌林下等人出身,身材高挑,生了一頭直立的紅黑頭發,越往外越稀疏。他的對手是烏木色皮膚的盛夏群島槍兵。槍兵的刺擊起先限制了克拉茲,但等他的短劍攻入長槍圈內,就只剩下屠殺。競技結束後,克拉茲將黑人的心剜出來,血淋淋地舉過頭頂,猛咬一口。

“克拉茲認為勇者的心臟讓他強大,”西茨達拉說。姬琪低聲贊同。丹妮曾吃下公馬的心臟,來給未出世的孩子力量……但巫魔女將雷哥謀害在子宮裏時,這毫無用處。命中注定你將經歷三次背叛。她是第一次,喬拉是第二次,“棕人”本·普棱是第三次。再沒有背叛了嗎?

“啊,”西茨達拉開心地說,“斑貓上場了。看那動作,我的女王,他是一首會走路的詩。”

西茨達拉為這首會走路的詩挑選的對手和格魯爾一般高,跟貝沃斯一樣壯,但行動遲緩。斑貓挑斷他腳筋時,離丹妮的包廂只六尺之遙。那人雙膝跪倒,斑貓一腳踩在他背上,用手繞過他腦袋,將喉嚨對耳切開。紅沙飽飲鮮血,微風是他的遺言。人們贊許地歡呼雀躍。

“打得糟糕,死得幹脆。”壯漢貝沃斯評價,“壯漢貝沃斯討厭尖叫的死人。”他已吃光蜂蜜蝗蟲,打個飽嗝,灌下一口酒。

白膚的魁爾斯人,黑膚的盛夏群島人,古銅色皮膚的多斯拉克人,藍胡子的泰洛西人,羊人,鳩格斯奈人,陰郁的布拉佛斯人,來自索斯羅斯叢林、皮膚帶斑紋的半人半獸的家夥——都從天涯海角趕到達茲納克的競技場赴死。“此人很有前途,甜心。”西茨達拉指的是一名裏斯少年,長長的金發隨風飄舞……但他的對手一把抓住他頭發,拽倒這孩子,掏了他的心。他死時的容顏比握劍時更年輕。“他是個孩子,”丹妮說,“只是個孩子。”

“他十六歲了,”西茨達拉堅持,“已是成年男子,有權選擇為金錢和榮耀以命相搏。遵照我溫柔的女王睿智的命令,達茲納克的競技場今日不許有孩子死去。”

另一個小小的勝利。或許我無法改善這個民族,她告訴自己,至少能讓他們少造些孽。丹妮莉絲本想將女人間的競技也廢止,但黑發巴爾塞娜抗議說她有權像男人那樣以命相搏。女王也想禁止那些讓殘廢、侏儒、老人用切肉刀、火把和錘子互毆的搞笑滑稽競技(人們認為戰士越無能,競技越開懷),但西茨達拉說,若她能和人民一同開懷大笑,人民會更愛戴她,並辯稱說若無滑稽競技,殘廢、侏儒和老人都會餓死。於是丹妮妥協了。

按習俗,被定罪的罪犯會被趕進競技場。丹妮同意遵循這項習俗,但只針對特定的犯人。“殺人犯、強奸犯及所有堅持使用奴隸的人可以送去戰鬥,小偷或欠債者不行。”

鬥獸仍被允許。丹妮看到一頭大象迅速解決掉六匹紅狼。一頭公牛和一頭熊作勢均力敵的殊死拼鬥,雙雙疲勞而死。“肉不會浪費。”西茨達拉解釋,“屠夫會把獸屍燉成鮮湯,進入命運之門的饑民都能分一杯羹。”

“這是良法。”丹妮說。這裏的良法委實難得。“我們必須確保它延續。”

鬥獸後是化裝比武,六個步兵對抗六名騎手。步兵裝備盾牌和長劍,騎手裝備亞拉克彎刀;地上假裝騎士的人穿鎖甲,而馬上假裝多斯拉克人的沒盔甲。起初騎兵似乎占優,他們踩翻兩名對手,還割下另一人的耳朵,但很快幸存的騎士攻擊馬匹,騎手們一個接一個跌下來被殺。這讓姬琪十分不滿。“那不是真正的卡拉薩。”她說。

“希望這些屍體不會燉成鮮湯。”屍體被擡走時,丹妮說。

“馬屍會下鍋,”西茨達拉說,“人當然不會。”

“馬肉和洋蔥使人強壯。”壯漢貝沃斯道。

接下來是今天第一場滑稽比武,由兩名娛樂侏儒進行長槍比試。這兩名侏儒是一位西茨達拉邀請來的淵凱將領提供的。一人騎獵狗,一人騎母豬。他們的木盔甲新上了漆,一個畫著篡奪者勞勃·拜拉席恩的雄鹿,另一個是蘭尼斯特的金獅,這明顯是為了討好丹妮。他們滑稽的動作很快讓貝沃斯放聲大笑,但丹妮微笑得頗為勉強。紅甲侏儒被撞下鞍子後,沿沙地追他的豬,騎狗的侏儒則在後面追他,並用木劍打他屁股。丹妮說,“真是幽默愉快的表演,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