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恩(第3/7頁)

“你不喜歡那女孩?”他們又經過二十頭長毛象,托蒙德問他。這批長毛象馱的不是巨人,而是高高的木塔,其中有野人。

“不是的,可我……”我說什麽他會信?“我太年輕,不能結婚。”

“結婚?”托蒙德哈哈大笑,“誰說結婚?難道在南方,男人必須跟每個上過的女孩結婚嗎?”

瓊恩感到自己又臉紅了。“叮當衫要殺我時,她替我說話,我不能損害她的名譽。”

“你已經是自由民了,耶哥蕊特也是。你們想睡就睡,哪有不名譽呢?”

“我會讓她懷孩子的。”

“對啊,但願如此。生一個強壯的兒子,或者活潑歡笑的女孩,火吻而生,再好不過了麽?”

他不知該怎麽說。“那孩子……那孩子會是個私生子。”

“莫非私生子比其他孩子更虛弱?更容易得病?更容易夭折?”

“不,可——”

“你自己就是個私生子!若耶哥蕊特不想要,自會去找森林女巫,討一杯月茶。種子播下以後,別的你就不用管了。”

“我絕不會在外面生什麽私生子。”

托蒙德搖搖滿頭亂發,“你們愛下跪的南方佬真蠢,你既不想要她,幹嗎又要偷她?”

“偷?我沒有……”

“沒有?”托蒙德道,“你殺了她身邊的兩個人,並把她帶走,這不叫偷叫什麽?”

“她是我的俘虜。”

“想清楚,是你要她向你投降。”

“沒錯,可……托蒙德,我發誓,我沒碰她。”

“他們真的沒把你那話兒割掉?”托蒙德聳聳肩,仿佛在說自己永遠也不能理解這種愚行。“好吧,你是自由民,如果不想要女人,最好替自己找頭母熊。男子漢是不能老放著那話兒不用的,那樣的話它會越變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卻找不到它了。”

瓊恩無言以對。難怪七大王國的人認為自由民簡直不是人。他們沒有法律,沒有榮譽,甚至連基本的道德準則也沒有。他們相互間無休止地偷竊,像野獸一樣繁殖,崇拜強暴無視婚姻,到處產下私生子。可不管怎麽說,他發現自己漸漸喜歡上了巨人克星托蒙德——盡管他是個名副其實的吹牛大王——還有長矛裏克,耶哥蕊特……不,不要去想耶哥蕊特。

跟托蒙德和長矛他們一起騎行的還有其他各種各樣的野人,其中有的像叮當衫或哭泣者一樣討厭,不止朝他吐唾沫,還很樂意捅他一刀。例如狗頭哈獁,她是個木桶般粗壯的女人,臉頰像兩塊厚厚的白肉。她最恨狗,每隔兩周便殺一條,並把新鮮狗頭插在矛上當旗幟;無耳的斯迪是瑟恩的馬格拿,他的族人把他當神看待,而不僅僅是首領;“六形人”瓦拉米爾,老鼠一樣的小個頭,他的坐騎是兇猛的白色雪熊,後腿直立起來足有十三尺高,他身邊還跟了三匹狼和一只影子山貓。瓊恩只見過他一次,一次就足以讓他毛骨悚然,連白靈看到那頭熊和黑白相間的大山貓時,也豎起了頸毛。

還有比瓦拉米爾更兇猛的野人,他們來自鬼影森林極北處,或霜雪之牙中的隱秘山谷,甚至更奇怪的地方。冰封海岸的原住民駕著海象骨戰車,由彪悍的大白狗牽引;恐怖的冰川部落據說以人肉為生;穴居人把臉染成藍、紫和綠色;矮小的硬足民赤腳列隊在冰雪上疾走,腳板像沸水煮過的皮革。當然,隊伍中沒有什麽古靈精怪,但他很確定如果必要,托蒙德也會弄一些來當夜宵。

據瓊恩判斷,至少有一半的野人一輩子沒見過長城,而且他們絕大多數不會講通用語。但這沒關系。曼斯·雷德會說古語,甚至能用它唱歌,每到夜晚,他便彈起豎琴,演奏奇異而野性的音樂。

為整合這支龐大冗雜的隊伍,曼斯花了多年心血。他跟各地部落酋長談判,跟各位馬格拿談判,用甜言蜜語贏得第一個村落,用歌謠吟唱贏得另一個,又用刀鋒寶劍贏得第三個;他讓狗頭哈獁與骸骨之王講和,讓硬足民與夜行部交流,讓冰封海岸的海象民與大冰川的食人部落和解;他將一百把不同的匕首打造成一支巨矛,瞄準七大王國的心臟。他沒有王冠,沒有權杖,也沒有絲衣華服,但瓊恩看得很清楚,曼斯·雷德決不是名義上的國王。

瓊恩遵照斷掌科林的托付加入野人。“與他們一起行軍,與他們一起用餐,與他們一起作戰,”遊騎兵在死前的那一夜對他如是說,“你的任務是,觀察。”但一直以來,他觀察的成果殊為有限。斷掌懷疑野人們進入偏僻寒冷的霜雪之牙搜尋某件武器,某種力量,某種沒落的法術,用於突破長城……不管他們找到沒有,反正既無人談論,更無人賣弄。曼斯·雷德也沒向他解釋任何計劃或策略,自打頭天晚上的會面後,他從未接近過野人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