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作為恐懼之神忠實的部下——或許是唯一忠實的部下,陰影與刺殺之神哈薩琳一直在琢磨該怎麽拯救自家老大。

劫法場是肯定不行的,別說祂只是區區一個中等神力,就算是強大神力也沒用——君不見兩位強大神力聯手,都被虛空假面一個人打得落花流水嗎?想要靠一己之力劫法場救人?那祂要先變個身,變身偉大神力的秩序之主,又或者走在路邊撿到一塊石頭,結果居然是另外三位偉大神力之中某一位留下的神格碎片才行。

這種事想想就算了,哈薩琳是個務實的神,所以祂思考的是該怎麽用非武力的手段拯救恐懼之神。

老實說,這簡直是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哈薩琳自己也不是什麽聰明睿智的神祇,不過祂換了個思路——我不夠聰明,那就找聰明人幫忙唄!

於是祂化身潛入人間,前後找了六位從事法律工作的官員,還找了兩位研究歷史的學者,希望從這些專業人士那裏得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因為要掩飾身份的緣故,祂不敢貿然使用神力,只能用普通的金錢財寶之類方法誘惑那些人,其中甚至連美色都用上了——也虧得神祇能夠自由變化外貌,否則就祂那白如死人的臉色和營養不良的身材,“美色”怕是會起反作用。

經過多方詢問,哈薩琳最終找到了一個辦法。

法律的精神有兩種,一種是“無法律允許的事情即為違法”,另一種是“法律未禁止的事情即不違法”,對於平民百姓,一般多用前者,對於貴族則一般用後者,至於國王……國王是不用遵守法律的,他高居於法律之上。

恐懼之神既然已經成了階下囚,那麽“國王不用遵守法律”這條自然是談不上了,但這卻給了那些聰明的專業人士們一個很好的思路——自古以來,所有的法律都是為了約束凡人而設立的,從來沒有什麽法律是針對神祇的。既然沒有針對神祇的法律,那麽神祇就無所謂“犯罪”與否了。

換句話說,神祇無論做什麽,都談不上犯罪。

哈薩琳不知道這辦法能不能為自家陛下脫罪,也不知道脫罪之後究竟會怎麽樣,但祂已經沒有時間再慢慢想辦法了,公審大會已經到了尾聲。

所以縱然明知希望不大,祂還是站了出來,把自己花了一年時間準備的辦法用了出來。

聽到了祂的話,眾神先是一愣,然後便紛紛議論起來。

“祂說得好像沒錯啊,從來就沒有針對我們神祇的法律來著。”

“的確如此,法律也是有適用範圍的。人間就有個著名的說法,叫做‘國王是不會違法的’,以此類推,神祇當然也不會違法。”

“是啊,畢竟神祇比國王可高貴多了!”

說這些話的,是中立陣營的神祇們。

“有點糟糕!被人抓住了盲點啊!”

“是的,無論過去還是現在,從來就沒有哪個法律裏面有制裁神祇的條文。”

“以前這種事情也沒發生過嘛……現在該怎麽辦?”

“至少我想不出辦法來,恐怕只能硬幹了吧?”

“要我說就不該搞什麽公審大會,直接一刀砍死那個混蛋,天下太平!”

“唉!誰想到會出這種意外啊!”

看他們說話的態度就知道,這些是善良神祇們。

“呵呵,這次可有熱鬧看了!”

“出來賣就不要標榜自己清白,名利都想得到,哪有這麽便宜的事!”

“雖然這次咱們吃了大虧,但能看到這場好戲,倒也算是稍稍有點安慰了。”

“只是可惜了哈薩琳,本來我還琢磨著等迪亞爾特(恐懼之神)死了之後,設法收服祂呢……”

“別人家的狗,你打祂主意幹什麽?就算勉強弄回去,也不會像對待原來的主人一樣對待你的。還不如自己培養個算了。”

“說得也是,等祂也死了,相應的神職份額就空出來了,我手下正好有幾個不錯的刺客,可以讓他們去試試……”

這些自然是邪惡神祇。

相對於眾神的議論紛紛,一直平靜頹唐的恐懼之神臉上卻重新恢復了光彩,祂站了起來,回頭注視著陰影和刺殺之神,深深地嘆了口氣。

“你不該來。”

“我應該來!”

恐懼之神譏諷地笑了:“你來了就是送死,而且除了送死之外,你什麽都做不到。”

“我本來就應該追隨在您身後,如果還能稍稍做點什麽的話,那不是更好嗎?”陰影與刺殺之神激動地說,“就算我們今天都死在這裏,我至少要阻止他們用‘審判’這種可笑的伎倆來侮辱您!”

“天真!你以為這是講道理的地方?”恐懼之神搖搖頭,重新坐下,“傻孩子,你很快就明白了……”

作為被審判的對象,祂遠比別人想得更多更深遠,也早已看穿了這場審判的真實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