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第2/2頁)

恐懼之神的臉色鐵青,祂知道這一番辯論,自己是輸了,而且輸得一敗塗地。

解決了這個問題,隋雄轉頭看向擔任法官的法律之神:“法官大人,我認為被告的辯解無法成立。對於祂的審判,不會對這世界的平衡造成任何影響,請您裁決。”

法律之神用平靜的目光掃過整個公審會場,最後落在臉色鐵青卻無話可說的恐懼之神身上。

“被告,你有什麽要說的嗎?”

恐懼之神沉默了一下,說:“會不會產生影響是一回事,是否有這個傾向是另一回事。一個有著明顯傾向的審判,是無法成立的。”

這算是祂最後的反抗了,因為祂很清楚,一旦進入針對具體罪行討論和證明的階段,自己將會完全沒有辯解的余地。

想要活下來,祂就必須從根本上否定這次的審判,才能在必死的局面裏面,爭取到一線生機。

法律之神對祂的說法不置可否,又轉頭看向隋雄。

“原告,你有什麽要說的嗎?”

“我認為被告的說法非常荒謬。”隋雄說,“為什麽審判不該有傾向性?審判是基於法律的,而法律本身必然是有傾向性的——維護社會的平穩,維護大眾的利益,或者說得更加明白一點,法律是秩序的產物,它為維護穩定的統治秩序而存在。那麽,法律為什麽不該有傾向性?審判為什麽不該有傾向性?如果真的什麽傾向性都沒有的話,那麽又必要審判呢,我直接一刀子砍死被告,不就什麽都結束了嗎?”

他轉頭看向恐懼之神:“你說呢?”

恐懼之神的眼中浮起了恐懼之色,祂明白隋雄絕對不是開玩笑的。如果不是為了審判祂的話,之前恐怕真的早就弄死祂了。

“你只是為了侮辱我而已!”祂硬邦邦地說,“用善良者所謂的法律,來審判一個邪惡的神祇,這根本只是單純的侮辱罷了!”

“……我真懷疑你喝多了酒。”隋雄搖頭嘆道,“我剛才說得很清楚,法律是基於秩序而存在的,‘秩序’與‘混亂’是和善惡平行的另一套平衡,為什麽你要把根本無關善惡的東西,硬往善良或者邪惡方面扯呢?果然還是喝多了吧?”

說著,他看向台下的正義之神:“大哥,你不會今天送了祂一壇子斷頭酒什麽的吧?”

“怎麽可能!”正義之神大叫,“要是有能夠讓強大神力喝醉的好酒,我自己喝都還不夠呢!這混賬東西,我要送也送祂一斧子,才不會送祂酒喝呢!”

諸神再次哄笑,笑聲裏面很有譏諷的意味。

恐懼之神眉頭緊鎖,努力思考該怎麽辯解,但祂什麽有用的話都想不出來。

老實說,祂並不是一個能言善辯的神祇,長久以來,祂奉行的是能夠用拳頭就不用舌頭,能夠用暴力就不交涉的原則——祂是誰?是恐懼之神!是給世界上帶來災難和恐懼的神祇!用語言交涉?那多掉份啊!

但現在,祂無比痛恨自己過去的一貫作風,無比後悔這些年來一直沒有練習過辯論。如果時光可以倒流,祂一定要苦練辯論……不對!要是時光可以倒流,祂為什麽要發神經去招惹那只大水母!

弱者招惹強者,這是明晃晃的找死行為啊!

不知不覺中,恐懼之神已經把自己擺在了弱者的位置上,將隋雄視為無可抵禦的絕對強者。在祂的心目中,不僅升起了對死亡的恐懼,也產生了對隋雄的恐懼。

神職的力量讓祂一瞬間就明白了這一點,於是祂不由得羞愧而且憤怒起來,忍不住大聲咆哮,宛若一只掉進了陷阱,被獵人們用一張張網子套住,又長矛鋼叉和弓弩指住,已經落入絕境的野獸。

但這於事無補,法律之神只是一揮手,就將被告席上的聲音隔斷,然後被稍稍拖延了一下的審判,就進入了人們所熟悉的環節。

一條條罪名,一樁樁罪行,被一個一個地提出。一位又一位證人依次出庭,一件又一件證物被依次取出。

在過去的十多萬年歲月裏面,恐懼之神犯下的種種罪惡,毫無掩飾地出現在了大眾的面前。隨著一條條罪名得到確定,恐懼之神的臉色越來越灰暗,眼神也越來越黯淡。

大家都看得出來,這個曾經在漫長歲月裏面到處興風作浪散布恐懼的惡棍,終於走到了窮途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