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這回真見了(1)(第2/3頁)

這時候熊陽跟在孟串兒身後,伸出手說:“你好,我叫熊陽,是孟串兒的男朋友。”操!!真的想爆天下粗口於他一身,這貨能不能不開口!孟串兒抽搐了一下嘴角想回開罵,但想想還是咬咬牙忍住了,跟於小山的第一次見面她實在太怕破壞氣氛了,最起碼不不能說話口沒遮攔一堆臟字。

於小山斜叼著煙,看了看熊陽,沒接他伸過來的手,但禮貌地回了句“你好。”

“《煙味至愛》寫得不錯,應該賣得挺火的,第幾版了?”

“文筆仿你,只求別畫虎不成反類犬就行,結尾的時候引了你大段的話向你致敬,第二版。”

熊陽驚訝地看看於小山,又看看孟串兒:“你還寫過書呢?這書能賺多少錢?”

孟串兒寫書的事兒從來沒跟他說過,也懶得理他,所以翻了個白眼,直接選擇無視。

於小山回了一句:“書賺不了幾個錢,文字只是個載體,但寫好了可以傳世。”

“怪不得都說文人窮酸,真正理智的男人是懂老婆孩子熱炕頭的,男人的責任是養家糊口,女人的責任是相夫教子,這樣才符合陰陽定律。”

熊陽居然拽詞兒,而且拽得這麽唐突。孟串兒冷笑了一聲:“這是你們熊類的定律吧!女人的責任不是還得包括幫男人還貸款和孝順男人的爹嗎?你這是憐香惜玉留有余地說話嗎?不太像你啊!”

熊陽尷尬地咳嗽了一聲,剛要說點什麽,孟串兒一揚手喊了一句:“服務員,點單!”

孟串兒也沒問於小山想吃什麽,而是隨便點了幾個菜,直接要了三瓶白酒。今天的意義不在於吃什麽,也不在於喝什麽,而主要是聊什麽。

孟串兒點完單,上菜之前服務員先給三個人每人倒了一杯茶,於小山喝了一口說:“小種。”

孟串兒接著說:“對了,知道你懂茶,這個肯定一般,將就喝吧!你喜歡什麽茶?”

“只有生普,多少年的破習慣了,改不了。生普入口苦澀,中間順滑,回味甘甜,就像人生的一個過程,而且儲存時間越長,歲月的磨礪越久,這個茶會越見醇厚,底蘊和味道才能充分地得以顯現。跟人一樣。”

“我不太懂茶,只知生普味道略顯單薄,更喜歡紅茶,入口即是甘甜與回味無窮。”

於小山剛要接著說什麽,熊陽在旁邊插嘴道:“茶這個東西的所謂門道都是一些裝孫子的人給吹出來的,其實哪種茶不是樹葉子?以前農村都用這個當柴火?我一個月工資8000多,我覺得最好的飲料就是白開水,有錢我也不花在茶上,聽說有的茶特別貴,甚至十幾萬一斤,有那錢不如用來買房子,十幾萬能在二三線城市付個首付了,茶有啥用?民以衣食住為天,你們說對不對?”

於小山眉頭皺了一下,看了一眼孟串兒但沒吱聲。孟串此刻兒超級想拍死這個熊樣兒,但顧及第一印象強撐著摟著,牙齒已經咬得咯咯作響,她抱歉而無奈地看著於小山。結果這貨還沒完了,賤嗖嗖的問於小山:“哥們兒,你之前寫過的書都叫什麽名啊?,有時間我看看。那你現在還寫嗎?”

看得出來於小山有點煩他,但還是淡淡的說:“書名我也忘了,好多年不寫了。”

“那怎麽不繼續寫了呢?”

“江郎才盡,油盡燈枯,傻比了,寫不出來了。”

“那你現在做什麽呢?”

“啥TM也不幹,待著,混吃等死。”

熊樣兒一聽這個就找到立馬找到自信了,小臉一揚說:“哎呦,那你這有點太消極了,不能不寫書就不幹別的了,男人總要證明自身的價值。我以前也喜歡看書,上學的時候,看瓊瑤,金庸,古龍,那時候看瘋了。我一直覺得金庸是世界上最牛的作家,寫那麽多經典作品,寫得那麽好看,你認為我說的,對不?”

“我不願意用自己的標準去評判別人,但寫得多與好看跟文學性無關,這根本不在一條線上,艾米莉一輩子只寫了一本《呼嘯山莊》,米切爾也只寫了一本《飄》,賽格林也只有《麥田裏的守望者》,誰敢說他們不牛逼?”

“你說的這些我都不認識,我記得上大學的時候還看詩歌,天天端著席慕蓉的詩讀個沒完,你知道席慕蓉吧?”

“當然知道啊,我也喜歡過。”孟串兒沒忍住噗嗤一聲笑了,嘴真毒,說人幼稚就說人幼稚,不過估計熊樣兒也聽不出來。

熊陽聽到“擼管”這個詞兒不自覺地就皺起了眉頭,心裏油然生起了一種“寫過書還這麽粗俗,遠不如我”的優越感。稍微放松了一下身子,後備向椅子上一靠,下巴揚起來居高臨下地問:“那你認為中國誰的詩寫得最好?”

“李杜白。”於小山已經失去了耐性,純是為了跟孟串兒的初次見面不想爆粗動手,說話已經懶得敷衍,明知道眼前這貨要出洋相,卻連多說一個字都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