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這回真見了(1)

孟串兒自從聽到於小山那句“可以喝頓酒”之後,一直處於一種激動與興奮的狀態,像是恢復了多年前小丫頭的狀態,更像是醜媳婦終於見公婆的狀態,有些糾結、亢奮還有些小羞澀。

跟於小山約定好日期的當天,妝化了三遍,卸了三遍,最後還是決定不化,當然不是因為熊樣兒在旁邊逼逼“女人不應該化妝,自然美才是最美的。”而是這張臉,可以在任何人面前偽裝,就是不想在這個等待了兩年的於小山面前有一絲一毫的掩飾和不坦蕩。

要穿的衣服也是一樣,前幾天刻意出去買了兩條新裙子和T恤,但換來換去,最後還是都否了。就穿上平時的牛仔褲白襯衫,這樣最自然,最舒服。

這個於小山,她雖然是第一次見,但在她心裏並不陌生,像認識了已經很久的一個老朋友,而且還絕對是知己。這些不用多說,文字不會騙人,那裏面滲透出來的人性是一個人本真的東西,她相信她的理解。

一切準備妥當,一看點離約定時間還有一小時,喝酒的地方是孟串兒定的,於小山是專門從C城飛過來,千裏迢迢過來喝頓酒,遲到是絕對不允許的。

主要是此刻她的心裏也是急切的,當然此時不全是因為即將見面的那個人,而是這個人關乎著她人生的一段經歷與過往,在她心裏深深地紮根成了一種拔不去的情結,而這些需要解決,要不然會讓她一直心有遺憾和不甘。

但是還有一個貨,誰呀?熊樣兒唄~她穿上鞋子轉身對熊樣兒說:“我今天去見我的偶像,你能不能不跟著我?”

“你一個姑娘家家,還是我女朋友,去跟一個男的喝酒,我必須得跟著,男人都是齷齪的,你喝多了他要是下藥怎麽辦?”

“你給我滾遠點兒,別逼我罵你!”孟串兒懶得跟他啰嗦,自己一個人出門打個車就直奔喝酒的地兒去了。

這是一個中档的會所,之前孟串兒在這裏吃過幾次飯,對這裏比較了解。這裏在盛夏時分可以在草坪的餐桌旁吃飯,最大的好處有兩個,第一就是在室外可以抽煙,要不然喝時間長了他倆都得憋死。

第二不限時,24小時營業,怎麽喝都行。草坪上的桌子之間相隔得比較遠,就給了很大的空間可以好好聊一聊,不用照顧別人眼光,更不會被別人打擾。

此刻的孟串兒是雀躍的,如倦鳥欲投林,涸鯨準入海,要知道如果沒有這個人,就沒有那本讓她魂牽夢縈的《淡淡的憂傷》。

其實那本書並沒有講出什麽深刻的大道理,但是莫名的裏面的句子鏗鏘有力,在任何沮喪悲觀被束縛被忽略的時刻,那些看似玩世不恭的話就像是一種力量,可以輕易地沖破世俗的阻礙,不在乎他人的眼光。

因為書中的於小山就是活得這樣坦蕩,天大的事情,哪怕面對生死,面對牢獄都可以一笑而過,那種閱盡千帆的返璞歸真的近似於調侃的輕松真的是一種支撐,支撐著孟串兒寫了自己的書,也支撐著她在面對每一個生活和工作的不順。

人生中有些無關風花雪月而來自內心深處的想念,沒有幾個人能知道,她更不奢求別人能懂。但她知道,她即將見到的那個人一定能懂,懂她所有的感覺和想法,那些所有思緒通過文字早已被彼此熟識,無需再說太多。

讓她萬萬沒想到的是熊陽開著車一直跟在她打的出租車後面,一下車那貨就笑嘻嘻的走了過來說:“我還是不放心,就跟過來了。”

孟串兒看了一眼手機上的時間,馬上就到時間了,瞪著熊陽說:“來就來了,但我告訴你,最好管住自己的破嘴,要不然回去我一定把你舌頭剪下來。”

沒辦法,孟串兒只能帶著這個累贅走了進去,她不想把時間浪費在無關人等上面,再說在此時此刻此地跟這貨在這吵也不太適合,算了,甭計較了。

進了酒店,走過大堂,走到外面的用餐區,遠遠的看過去,有個男人:瘦瘦的,貼著頭皮的短發,瓜子臉,皮膚有點黑,帶著黑框眼鏡,穿著一件黑短T,下身是一件深藍色的短褲,一只腳踩在凳子上,另一只腳在地上,此刻正叼著煙眼神眺望著草坪上的幾匹吃草的馬。孟串兒的心思跟一堆破鼓錘過了似的,就一眼,孟串兒就知道就是他,於小山。

孟串兒緩緩神兒,盡量平復一下情緒走了過去,在他對面的椅子上坐了下來,於小山這時才轉過頭看著她。

“跟我想的一樣。”這第一句話說出來孟串兒想咬掉自己的舌頭,什麽玩意沒頭沒尾的。沒想到於小山盯著他看了一會兒,也跟著淡定地點點頭,微笑著說:“我也是。”這男人眼神中有骨子狠勁兒,倔強的不服輸的狠勁兒,即使笑著的時候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