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爺爺去世以後的好幾個月裏,生活對我來說,每過一天都備受煎熬。我成了人們閑談和議論的對象,只要是耳朵能及的範圍,都是有關於我的閑言碎語。經常有一些不知道從哪兒冒出來的人找我,有的是因為好奇而想打聽個究竟,有的是熱心腸,想幫我分析原因。我不得不一次次地向人講述那天的經過,任憑人們投來或是同情或是懷疑的目光。

在爸爸媽媽眼裏,我成了易碎的“傳家之寶”。為了不讓我再受到刺激,他們甚至不敢像以前那樣當著我的面吵架。

夜裏,我經常從噩夢中尖叫著醒來。為了防止做噩夢的時候磕斷牙,我不得不戴著護口器睡覺。但只要閉上眼,叢林裏那張長滿觸須的嘴巴就出現在腦海裏。我確信是它殺害了爺爺,而且它很快就會沖著我來。我經常產生錯覺,走路時,我覺得它就躲在路邊的樹底下;停車時,我覺得它正貓在停車場上哪輛車的後面,或者隱藏在車庫的背面。

我不敢再邁出家門一步,甚至連取報紙這樣的事情也推給了家人。睡覺的時候,我裹著一堆毯子,躺在洗衣房地板上,因為洗衣房是唯一沒有窗戶的房間,而且可以從裏面反鎖。在家人為爺爺舉行葬禮的那段日子裏,我一直把自己關在裏面,坐在幹燥機上,抱著一台筆記本電腦,沒日沒夜地玩電腦遊戲。

我陷入了難以自拔的自責,後悔當初沒把爺爺的話當回事。包括我在內的所有人,都認為爺爺精神錯亂,覺得他是胡言亂語。我終於體會到了他當時的感受,因為我現在面臨著和他一樣的處境。盡管我曾盡最大努力讓人們覺得我講的事情是真實合理的,但往往被他們當成瘋子一樣嘲笑。有一天下午,警察來了。我一五一十地向他講述事發經過,並且描述了那個怪物的樣子。他只是應付似的點頭,並未作筆錄。等我剛說完,他便轉過頭,問爸爸媽媽有沒有送我去看醫生。我只能無奈地告訴他有人找我,想找借口離開。

這時,爸爸媽媽終於發火了。這是幾個星期以來他們第一次對我發火。我也毫不示弱,怒斥他們把爺爺當成累贅,爺爺一死,他們終於可以解脫了。我哭著說,我才是這個世界上真正關心爺爺的人。

警察和爸爸媽媽在外面嘀咕了一會兒,然後離開了。大約過了一個小時,他帶來一個人。那人自我介紹說是警察局的素描師。他拿出一張白紙,我一邊描述那個怪物,他一邊畫,不時停筆詢問些細節。

“它長了幾只眼睛?”

“兩只。”

“大功告成!”他說。似乎惡魔對他來說是再平常不過的玩意兒,動幾下畫筆便可以勾勒出來。

我看了一眼他的作品。畫紙上的那個東西,除了嘴裏多了幾條舌頭以外,其他的地方和人類沒有區別。我想他可能是為了撫慰我而故意畫成這樣吧,因為最後他甚至說要把草圖留給我。

“可是,你們不需要存档嗎?”我問。

他皺了皺眉,和同伴交換了一下眼色,然後說:“哦,當然需要。你看,我差一點給忘了。”

這對我而言,簡直是一種侮辱。

即便是我唯一的好朋友——和我一起去過現場的瑞奇,也不相信我的話。他賭咒發誓說什麽也沒看見。那天借著我的手電光,他明明看得清清楚楚的啊,更何況還是他報的警。

我們都聽到過狗吠,根據這一點,警察得出結論:爺爺是被野狗咬死的。幾個星期之前,與“環形村莊”相鄰的“世紀叢林”就發生過一起相同的事故,一個女人被一群動物咬死且分食,現場慘不忍睹,而且也是在晚上。

“正因為在晚上,所以誰能斷定就是野狗所為呢?”我向瑞奇爭辯著。瑞奇不停地搖頭,嘀嘀咕咕地說著什麽,大致意思是我需要去看精神病醫生。

“精神病——你竟然用到這個詞,”我說,“謝謝你,瑞奇。能有你這樣‘同甘共苦’的朋友,我可真是太走運了!”

這場爭辯發生在一天的下午,太陽正要落山。我們坐在我家的屋頂板上。瑞奇叼著煙,交叉雙臂,蜷在椅子裏,看起來像根彈簧。那張椅子貴得離奇,是爸爸媽媽到亞米希部落旅行的途中發現的。在我家,瑞奇總是顯得有些不自在。但是那天下午,從他看我的眼神中,我知道這次讓他感到不自在的,不是我家的富麗堂皇,而是我本人。

“不管你怎麽想,反正我是有什麽說什麽。”他說,“如果你再跟別人說惡魔的事,就會有人把你強行帶走。那時你可就成為名副其實的‘天才艾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