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致愛 第七節(第2/5頁)

他將她摟進:“微瀾,我們一輩子都在一起行不行?”

她笑,輕輕推開他:“夜深了,你該回家了,莫讓你家夫人獨守空房才是。”

他用力搖頭:“不,不想回去。為何要我回去?”

“她才是你的夫人。”

“她才當不了我的夫人!!”酒氣躥上了頭,他的眼睛漲得通紅,怒道,“閻羅市那幫蠢材,該殺的不殺,連有沒有活口剩下都不知道,我的銀兩不如拿去喂豬!”

“咦?當初黑狐嶺的禍事,是你出的手?”她輕掩朱唇,故意做出驚訝的表情,可旋即又“撲哧”一笑,“這又何必呢?再說,閻羅市裏那幫賞金殺手已經一代不如一代,你找他們,不過浪費錢財。可這一回我倒是驚訝呢,憑這幾個小角色,居然殺了嶽家十口,嘖嘖!”

“該死的卻還活著!如此兇險,她都活著。”他繼續生氣,“可我奶奶喜歡她,很喜歡。”

“嗯。”她笑著輕撫著他的頭,“來,起來,我送你上船。”

一葉扁舟從芳隱廬前緩緩而出,她端立船頭,手執竹篙,沐著一身月色,穿過層層靛荷,將這半醉的男人送到秋山湖岸的渡頭。

自她尋到這塊隱於湖水深處的僻靜地時,便再欣喜不過。她喜歡一切美好新鮮的東西,不論人還是景,她不長期停留在同一個地方,也不在同一個男子身邊逗留太久。她享受不斷“更新”的喜悅,隱芳廬建成之後,她的計劃是最多在這裏住上五年,五年時間,景也看膩了,人也看膩了。

沈子居一直以為是自己的茫茫人海中發現了她這顆明珠,三年前的夏日,他在回家的路上,從三個流氓手裏救下獨自出行的她,一抹含羞的眼神,一聲嬌弱的“謝謝”,還有發自她身上的馥郁的花香,輕易便讓他落入了再也逃不開的溫柔鄉,說是為她著魔也不為過。他一度發自內心地感謝上蒼,讓他遇到了這樣的女子,生命仿佛注入了鮮花一樣的顏色,不再只有做不完的生意、聽不完的嘮叨,以及一個面容都不記得的未婚妻。

每每想到他為自己挨了流氓一拳頭的模樣,微瀾就會笑,這個男人真是天生的斯文,連幾個用薄紙化成的流氓都打不過。

沈子居,應是她來到西安城後遇到的第一個令她喜歡的男子。她不圖錢,不圖名,也不太在意外表是否足夠俊朗,這個男人一時興起在樓台上撫的一曲《鳳求凰》,是她選中他的首要原因,她總是偏愛善音律的男子。不過也不一定,有時候她又中意舞刀弄槍、英姿颯爽的赳赳武夫,所以說,挑怎樣的男子來相愛,也是看她心情的。

她給了他“英雄救美”的機會,她早已習慣用不同的“偶遇”將自己送到不同的男子的生命裏,在漫長的時間裏,享受著“愛與被愛”的歡愉。

小舟靠岸,她溫柔地攙扶他下船,再將一支燈籠交給他:“更深露重,留神腳下。”

“再陪我走一段如何?”他拽住她的衣袖,半醉著嗔怪,“每次都只送我到岸邊,荒山野地的,就不怕我出事?”

“懂得去閻羅市雇殺手的人,不會出事。”

她嬌笑著拉下他的手,輕巧地跳回船上,竹篙一撐,佳人遠去,空留了一個丟了魂魄、舍不得離開的沈子居。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這片靛藍色中,沈子居才略略失落地往回走,邊走邊想,等他為她準備的禮物完成,她是否會開心到一生一世都不離開他呢?

夜風吹過他發燙的臉頰,酒意醒了大半,他裹了裹外衣,快步朝山坡地另一端而去,心情也從飄搖迷離回歸到平靜正常。家中還有許多事情沒有做,奶奶說,馬上又要再開一間酒樓,要他更上心更努力;再想到嶽如意,頗少言語,每當奶奶急不可耐地說想抱孫子時,她也只會害羞地轉過頭去。這樣的妻子,遠比他預想中的好一些,言聽計從,溫良沉默,就當她是一杯白開水,放在那裏做做樣子也好。反正,他省心,奶奶也開心,也不耽擱他去隱芳廬,三全其美,何樂不為?

當沈子居的背陰消失在夜色中時,湖岸的陰影處緩緩走出一個白色的影子。

一片雲霧飄來,月色黯淡,卻怎樣也黯淡不了月下之人的臉孔,即便到了現在,他的風采也未曾因為身份的改變而又半分折損。他用了很長的時間來目送沈子居的離去,然後,一次又一次壓下了那個令他萬分厭惡但又渴望去做的念頭,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