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解王 第六節(第2/2頁)

“做這些事的時候,自己高興不就成了。”七夕跟在他身後,臉上沒見到半分沮喪,“又不是做買賣,總想要換回一點什麽似的。”

“姓趙的連正眼都沒看過你。”四喜一點面子都不給她。

“誰說的?”七夕立刻反駁,“我十四歲那年,第一天去街市上開鋪……”

“求你了,這一段你都講過五百次了!”

“再講一次無所謂嘛!喂喂,四喜你別走那麽快,我跟不上你!”

七夕十四歲那年發生的事,關於那一天她是如何被潑皮欺負,拿了豬肉又不肯給錢,還打了她幾個耳光,關於英明神武的白衣趙公子是如何路見不平,三兩下將潑皮打得屁滾尿流撒腿就跑,共關於他是如何溫柔地將摔傷的她從地上抱起來送到醫館去,關於他的臉孔在那個春日的午後是多麽迷人心魄等等,他真的是聽到耳朵起繭子了。

可是,也說不上為啥,就算她再怎麽執意重復,他心裏也並不討厭。雖然她好像總是做一些讓人無法誇贊的事情,可她身上卻莫名存著一種溫暖的氣息,讓他這種歷來孤僻沉默的人,也能變得生動一些。

他不太記得自己跟七夕的關系是怎麽變得親近起來的,好像也沒什麽特別的事。第一次見到她時,這瘦小的丫頭一手拎個豬頭,一手提一大桶洗好的衣裳,健步如飛跑進閉花齋來。在他跟半眉來這裏前,七夕幾乎替胡姑姑包攬了所有粗活,順便負責在胡姑姑不在家時跟她的老母親聊天。與普通人家的閨女比,七夕一點也不怕生,頭次見到他便把自己的身家底細一股腦兒交代出來,末了還歡喜地拉著他一起去給另一條街上的幾戶人家送切好的豬頭肉,親熱得好像跟他已認識十年八年似的。之後的幾年更不用說,只要她一來閉花齋,便是一番熱鬧歡騰的景象,她好像從不知累,也不知什麽叫不高興。在四喜眼裏,七夕就屬於那種為別人累得半死還能哼小曲兒的缺心眼。

不過,她也有彪悍的時候。四喜曾病過一次,發燒,頭疼,吃不下東西。大夫開了藥,囑咐一個時辰服一次,七夕便認真起來,整整一夜守在床邊,每隔一個時辰準時喊醒他,逼他一滴不剩地把那個苦死的湯藥喝下去,他不喝,她就捏住他的嘴灌,一點不含糊。如此的結果就是,兩天之後四喜康復,七夕卻因為睡眠不足,切豬肉時一走神,食指被弄了個大口子,很久才愈合,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疤。

仔細想一想,這丫頭的存在,就像每天都吃得饅頭面條,並沒有什麽出彩的地方,可是,會變成一種漸漸深厚的……習慣。

漆黑寂靜的街道中,一盞燈籠照著前路,一個在跑,一個在追,兩個年輕人輕快的腳步漸漸遠去,誰也沒有發現,素來平靜的真定縣,一股劍拔弩張的勢頭正在暗暗湧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