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節 談判(下)

“朝廷的意思,是想請主公盡快易幟,向天下表明歸屬大唐的態度,再發表個聲明,向洛京佯攻,幫著吸引下鮮卑人的兵力——昨天,南朝又派使者來了,他帶來了陛下和兵部的幾份函件,請主公過目閱示。”

“哼,他們想得倒是美啊。”孟聚坐下拿起來翻了一陣,他擡起頭:“現在,朝廷又派使者過來了?還是兵部侍郎石康嗎?”

“他們已經換人了,現在新上來的使者,是崇明殿侍讀蘇墨虞蘇大人。他是前天剛到安平的。”

自從今年三月以來,東平軍跟南唐的談判已經持續九個月了,易先生只是開始時起了個引薦作用,這種高級別的談判,他委實也無法做主。在易先生之後,朝廷的使者已換了好幾茬,其中有北府的高級參事官趙君言、兵部侍郎石康、江都禁軍的統軍都督徐長興,這期間,光是仁興帝的親筆信孟聚都接了四五封了,南朝的態度不可謂不誠懇了,孟聚也很有歸降的誠意,但東平軍歸順南朝一事還是遙遙無期。

談判的障礙,主要是在一個關鍵問題上雙方談不攏:在未來的大唐軍政體系裏,東平軍到底處於何種地位?孟聚和部下們都希望,東平軍能作為大唐轄內的一個大鎮藩而存在,他們的要求是:

一、東平軍願奉大唐為主,遵守朝廷的律令,聽從朝廷的旨意。東平軍願擔當朝廷的北方屏障,為中原抵禦來自北方草原的魔族襲擾;

二、朝廷設征北將軍府,由孟聚開府主持,全權負責北疆六鎮五州三郡的一應軍政事務;東平鎮轄內各州、郡、鎮所征賦稅不向江都交納,而是交由征北將軍府以充當軍用;

三、朝廷承諾東平鎮現有的轄區不被削減,兵馬不被減員。如在北伐戰爭中,由東平軍打下的北魏領地,也同樣被納入東平鎮轄區,由征北將軍府統管;

四、朝廷不能擅自整編東平軍的將領和軍官,不得任免東平鎮轄內的地方官員。東平鎮轄內的軍政官員,只能由東平軍自行任命,事後只需向朝廷的兵部、吏部報備即可;

五、東平軍定編十萬兵員,三十個旅,朝廷按江都禁軍的待遇為東平軍官兵提供糧餉、補給和武器裝備。如東平軍官兵傷殘、戰死的,各類撫恤和補貼也要與江都禁軍一視同仁。

六、朝廷每年向東平軍提供二千具鬥鎧以替換陳舊和損耗,如東平軍與入侵魔族交戰產生的鬥鎧損耗,朝廷必須另外補充,不在每年的定額補給裏減扣;

……

看東平軍開出的十幾個條件,孟聚自己都覺得臉紅——大唐又不是打算找個爹回去供養,他忍不住跟文先生說:“先生,這些條件,是不是過分了些?”

文先生倒是泰然自若:“主公,既然是談,那就不能太客氣的。我們漫天開價,大唐朝廷也可以就地還錢的嘛!”

對於東平軍的要求,大唐的回應條件是:

一、同意東平軍加入大唐,作為邊軍為大唐戍邊。

二、東平軍兵員定額兩萬,鬥鎧八百具,一應待遇酬勞等同大唐邊軍;

三、東平軍駐地為北疆六鎮,以上邊塞地區實行軍管。除北疆六鎮外,征北將軍不得幹涉轄區外的地方事務,朔州、定州、中山郡等地必須交回給朝廷管轄,各地官員由大唐派遣、任命,東平軍不得幹預;

四、東平軍任命營正以上級別的軍官,需報備大唐兵部、樞密院,經兩部同意後方能生效;

五、大唐將為東平軍各營派遣監軍,負責各部兵馬的糧秣、錢餉和軍功酬勞、軍法懲罰等事務,各旅、各鎮亦將同例。

六、東平軍的鬥鎧裝備損耗,經監軍核實後附屬,可報大唐兵部待批;

七、朝廷有權調動東平軍各部兵馬執行命令,有權直接調遣、任命東平軍的各級軍將。征北將軍府不得違命。

八、征北將軍每年需返京覲見聖上兩次;

……

前一陣子,南唐朝廷派來主持談判的使者是兵部侍郎石康,這是一個身材魁梧的壯漢,倘若不了解的人,會把他當成武官而不是文官。這位兵部侍郎的性子就如同他的相貌一般粗豪,他笑呵呵地告訴孟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朝廷能給東平軍這麽優厚的待遇,把六鎮地盤劃給東平軍,這已經完全是看在孟征北曾在北府擔任鷹侯任職多年的情分上了。

饒是孟聚對跟大唐朝廷談判的艱難已有心理準備,但對方還價之兇悍還是讓他倒吸冷氣——這已經不是就地還錢了,這簡直是把價還到地下室,還是十八層的地下室,偏偏那個石侍郎還整天在孟聚耳邊蒼蠅般嗡嗡噪雜不休:

“征北將軍,你是咱們的自己人,陛下才有這樣的皇恩浩蕩啊。能設鎮開府,獨立統領一軍,還能擁有自己的軍管轄區。翻遍史書,這種待遇,連我朝的功勛世臣都不曾享受過,更不要說你這樣的北國降將了。這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征北將軍您可千萬不要錯過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