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第十二章 羽人(三)

國朝科舉舊制,會試由十八房考官閱卷,分為優、中、差三等,優等試卷報主副考官復審,決定是否取中;中式舉子殿試策論由內閣輔弼重臣與六部九卿會同閱卷,商議酌定名次,前十名報皇上禦覽裁定。可是,制科不經會試大比,二百八十六名應試生員直接殿試,比起以前每科百十位會試中式舉子,就給那些參與閱卷的朝廷重臣增加了不少工作量。內閣輔弼重臣與六部九卿壓下手頭不急的公務,齊聚內閣值房,二十多人肩並肩地擠在一字排開的大案兩邊,集體審閱制科應試生員的策論。內閣首輔嚴嵩則因其子嚴世蕃應試,照例該當回避,如今已自覺地回到所兼任的禮部衙門處理公務了。

不過,這也是朱厚熜明確要求並一再強調的。概因這一次制科取士,一要直言時弊;二要提出改易方略,應試生員所提方略,那些出身翰林院的十八房考官不見得能看得懂,而且如若確系可行之策,接下來便要有司衙門施行,那些部衙堂官們早一點接觸也有好處。

此外,由於制科不確定名次。朱厚熜提出,應效法會試初選之例,將試卷分等,優等八十名全部呈送禦前,由他親自確定是否取中。既食物君祿,便要忠君之事。皇上尚且親為表率,誰敢在皇上如此重視的制科取士上殆廢臣職?三月二十八日制科殿試結束,到了四月初二,內閣便呈上了擬定優等的八十份墨卷。

國朝積弊之多,多如牛毛,應試生員只要留心政務,便俯拾皆是。而且,被舉薦應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生員們都是有備而來,所提建議無不切中時弊,言辭之激烈,比那些信奉“臣言已行,臣死何憾”的科道言官也有過之而無不及,不但將閱卷的那些內閣學士、六部九卿看得膽戰心驚,就連早就有心理準備的朱厚熜也是冷汗直冒,卻又不勝欣慰之至。

有的生員縱論國朝大政,所提建議高屋建瓴。比如朱厚熜如今最關注的大力發展商品經濟、促進資本主義萌芽的,就有兩位應試生員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改革方略,讓朱厚熜讀來忍不住拍案叫好:

其中一位應試生員提出,該當廢除“鋪戶當行買辦”之制,改為“招商買辦”和“僉商買辦”的建議。所謂“鋪戶當行買辦”,即規定各行鋪戶必須輪流義務當差,替官府采辦貨物。辦貨的錢表面上由官府發給,但實際上,卻往往並不給足,到底給多少,那就得看官員個人的品行、胃口而定,其間伸縮性很大。而大明朝的官員,大多數都是見了銀子不要命的人,指望他們如數付款,實屬癡心妄想。那麽,不足部分就得由各行當值的鋪戶自己補足,由之造成的虧損,也得由他們自行承擔。鋪戶畏懼官府的勢力,只有忍痛認賠。這個制度實行多年,將各行各業的鋪戶們逼迫的叫苦連天;有辦法的富商,總是賄賂當道,投靠官府,逃脫差役;那些沒有辦法的中小商人,往往被弄得傾家蕩產,甚至還有賣兒賣女,投河上吊的。鋪戶們不堪重負,聯合起來歇業罷市的事情也屢有發生。

該生員認為,該廢弛“鋪戶當行買辦”之制,改以招商買辦,“上有所納,給予價值”;“著有司核定時價,價照時估,如數給予,是以國用既不匱乏,而商又得利。”若遇朝廷大宗采買,則“乞將年例錢糧辦納之數,以難易定其多寡,以遲速定其先後。多者預支十分之四,遞減至一分。半年以內全給,一年以外先給其半。”

還有一位應試生員也議論的是這個問題。不過,他是從經濟角度入手,暢論了朝廷對於商賈課以重稅的弊端。

明朝開征商業稅的名目本來就很多,而且稅種愈來愈繁,稅額愈來愈高。開店鋪的有市肆門攤稅;一應塌房、庫房、店舍、停儲客商貨物的棧房,必須每日納鈔;驢騾車受雇裝載貨物,出入京城或其他城市的,每輛亦必要繳納車馬稅。水陸通道,各設關卡稅監,按照路程遠近、裝載貨物多少,分別征收船料稅、條稅、門稅、關稅。其他諸如魚課、酒醋稅、牙稅、香稅、頭匹稅、落地稅等,難以盡錄。而且,上至宮廷皇室、朝廷戶工兩部,下到各省、府、州、縣的官吏胥役,都向商人伸手,大小管道分別唆吸錢財,籌算及至骨髓,不遺錙銖。公私交征,黃台之瓜,何堪再摘?於是,商業遂陷於重困,商賈罕至、貨殖不通,進而影響到了國家稅收的持續增長。顯而易見,這種殺雞取卵的短視行為,實際上是自堵稅源,破壞財政平衡的愚蠢做法,與明中葉以來商品經濟日益發展的趨勢更是背道而馳。

該生員認為,“古之為國者,使商通有無,農力本穡,商不得通有無以利農,則農病;農不得力本穡以資商,則商病。故商農之勢,常若權衡。然至於病,通無以濟也。”也就是說,農商必應相互倚賴,農與商雖然職業分工不同,但異業而同心,都是社會生活不可缺少的,都能夠對社會做出不同的貢獻。明確提出了“欲物力不屈,則莫若省征發,以厚農而資商;欲民用不困,則莫若輕關市,以厚商而利農。”的主張,建議朝廷不能無視農商之間相輔相成的辯證關系,不能忽視商力所能承擔的限度,故此,必須在榷稅制度上作較大幅度的改革,從整頓榷稅制度,肅清巧立名目以增課,減少重復征稅,嚴禁濫肆罰借入手,嚴申法令,革除積弊,抑平物價,減除中飽,限定稅額,才有可能暢通物資交流,保證工商業的存在和發展,促進貿易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