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1章 民族英雄

“星聯,你可知道,現在中國的海港檢疫權還在外國人手上,如果我們能借助這次會議把海港檢疫權要回來,這對國家、對民族都是一件大大的好事;通過這次疫情,我們已經證明了,我們中國人有能力檢疫、控制好疫情,所以為什麽還要把這項權力交給外國人呢?”這項工作同樣也是伍連德完成的,不過並不是現在,而是在1930年,沈隆覺得這個時間點似乎可以提前一些。

所以海港檢疫權,顧名思義就是在海港檢驗外來疫情的權力,這項工作日後歸屬海關檢驗檢疫局管理,在幾乎所有國家,這項權力都是歸屬本國所有的,但是在如今的中國,這項權利卻掌握在外國人手中。

中國現代的海港檢疫歷史起源於1873年的上海和廈門,當時是為了應對暹羅和馬來亞爆發霍亂的威脅;1873年7月,曼谷發生霍亂的警告傳到了上海,海關醫官亞歷山大·賈米森醫生草擬了4條暫定檢疫章程,並且針對所有從暹羅駛來的船只實行檢疫。

廈門海關醫官萬巴德醫生在確認英屬海峽殖民地爆發霍亂的消息後,也針對有疫港口船只實行了檢疫,乘客在進入內港之前都會經過檢查。

1874年7月30日,上海港對暫定檢疫章程進行了修訂,擴充到了8條,該章程規定,“凡傳染疫之指定,應由海關監督及領事團定奪之;迨傳染疫定後,輒由海關監督,通知海關理船廳及吳淞主任官……檢疫醫官應編制報告,以報告理船廳及其長官與關系領事官……凡有違犯此章程者,應由各自國家長官處罰。”

由此,海關掌握了海港檢疫權,而外國領事團也借口治外法權對中國海港檢疫事務橫加幹涉;中國各個港口雖然此後相繼開辦檢疫事務,但檢疫權大多操縱在外籍醫官手中。

必須提到的是,在如今這個時間段,港口醫官是一個有利可圖的肥缺,尤其是在兩個重要的移民港口——汕頭和廈門,在前往菲律賓、荷屬東印度、法屬印度支那和海峽殖民地的過程中,疫苗注射證明是必備證件。

每個月都有上千移民乘輪船離開港口,醫生能夠從每個乘客的身上撈取1美元,而醫生收取的所有費用都被認為是其合法規費的一部分;因此,對於一個身處此位的醫生來講,其收入規模之可觀,是可以想象的。

沈隆就曾經在《英國醫學雜志》和《柳葉刀》的廣告欄上,經常可以看到轉手廈門和汕頭“肥缺”的廣告,開價為5000~6000英鎊,並且竟然還允許分期付款和一次結清兩種付款方式,這可是二十世紀初的英鎊啊。

這時候一英鎊差不多等於七庫平兩白銀,也就是說一個港口醫生的缺價值高達三四萬兩白銀,這時候買個道台才多少錢?

慶親王奕劻和大臣那桐開設慶那公司賣官鬻爵,對官職明碼標價,一個郵傳部尚書才只要三十萬兩白銀而已,盛宣懷出了三十萬就拿到了這個職位,而區區一個港口醫官的售價就能達到尚書的十分之一,想想真是可怕啊。

“光收錢也就罷了,他們還在檢疫的過程中任意淩辱中國人,借機敲詐勒索,可以說是無惡不作,要是能借著這個機會收回港口檢疫權,則善莫大焉!”沈隆給伍連德詳細說明了港口檢疫權的重要性。

“中國必須收回港口檢疫權,一是為國人設保障,拒外疫之來侵,謀國民之幸福;二是海口檢疫權操縱於無專門學識之外人為最恥……以致吾國為東方病夫;三是檢疫費用被外人貪瀆;四是海口檢疫為國家要政,若歸外人包辦,徒予外人利益,有害民生,大失國體,應即收回,蓋此權為外人主辦者,為現世所未見……查今日尚受此奇辱者,只有吾國而已。”伍連德很快總結出這一行為的必要性。

“這件事對那些港口醫官是天大的事情,不過對各國使館來說卻是小事,如果是大事,我們想拿回來恐怕不容易,這種小事或許還有可能。”沈隆還是很現實的,類似租借權、采礦權這種大事,依照目前的情況,那是想也不用想。

不過港口檢疫權最重要的利益方只是那些港口醫官而已,“按照如今國際通行標準,想執行港口檢疫權必須要具備以下條件:一有合格之衛生人員,二有合格之消毒器,三有滅鼠器,四有合格之檢疫所及隔離所,五有合宜之細菌研究室,六有傳染病醫院,七有安全自來水,八有傳染病統計報告。”

“而如今魔都、廈門、廣州等主要港口,從外國留學歸來、熟悉西方醫學、有能力做檢驗檢疫的醫生為數不少,他們完全能代替洋人擔負起這個責任來;而我們這次對疫情的成功控制,也證明了這一點!”沈隆說道。

於是沈隆和伍連德一起起草了文書,將這件事詳詳細細寫了上去,拿去交給施肇基,施肇基考慮許久之後,利用會議間隙和各國大使進行了協商,沈隆和伍連德也竭力證明中國的確有這個實力,並利用各個國家之間的矛盾進行分化說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