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江湖 第二十七章 佛道(三)

對小夏來說,這幾天是讓他懷舊的時光。

不知不覺中,他已經很有些時候沒有真正像一個野道士那樣的餐風露宿,饑寒交迫了。自從跟著正道盟那群少俠開始,吃的喝的都是之前想都沒有想過的好東西,每到一處睡的都是最好的客棧,連之前讓他撓破了頭皮的問題:符箓的本錢這個問題都不再是問題。有了茅山弟子的身份,每月都有朝廷的例銀發下來,再有了何姒兒和南宮同的交代,到了任何一處茅山派麾下的道觀中都能有不少材料隨意使用。小夏也不得不承認,就算他沒有改弦易轍,從此就老老實實地跟著何仙子和南宮公子當個正經道士的想法,這日子過起來也確實太舒坦了。

而這幾天跟著十方一起的日子則是完全回到了以前,只要不是留在那破敗寺廟中,每天都要在野外生火煮食取暖,想辦法找巖洞甚至是挖地洞避雨。他現在總算是明白十方為什麽能在南宮同那裏吃下那麽多了,原來在這荊南之地,一個和尚想要吃口飯那都是絕對的奢望。

以十方神僧的名氣,就算是對南宮家來說都是難得的貴客,換作是在其他地方那是絕不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的。現在搞成這樣,原因也很簡單,因為這荊南之地是天師教的根本地盤。

自從千年之前白馬西來,佛門傳入中原之後,佛道兩教便開始在香火信徒的爭奪上有了矛盾。雖然總體表面上一團和氣,佛道兩家的高人宗師還常常在學問道法上相互借鑒學習,互補長短,但落在實際利益上的各種摩擦千年之間便從沒消停過,尤其是在前朝朝廷召開的紫霄法會上,佛道兩教的大德真人在金鑾殿上辯論經典,再下場印證法術,更是將兩教之爭推到了頂峰。只不過隨著後來的魔教興起,前朝覆滅,西狄南侵,佛道兩教也都在動蕩之間皆受重創,才沒心思再去爭鬥什麽。

大乾成立之後,在朝廷的斡旋之下兩教基本上恢復了明面上的平和,但那只是在其他地方而已,在荊南之地,或者說在天師教的眼中,這些佛門禿驢依然是毋庸置疑的生死大敵。荊南之地,人人崇道,也差不多可以說人人都視和尚為仇人。在這裏別說是小小的十方神僧,就算是凈土禪院的主持長老們一起來也別想化到一個銅錢的緣,別想吃到一口的飯,就算拿出真金白銀來走進飯館客棧,也能被老板夥計一盆洗碗水給潑出來。

“原來你還真需要我們幫忙才行啊。”小夏很沒好氣地對十方說道。這時候十方正在拿著他買回來的饅頭大口大口地吃著。

“當然了。出家人不打誑語,貧僧說了要請夏施主與明月姑娘幫忙,那便一定會請夏施主和明月姑娘幫忙。”十方將饅頭吃完,很滿足地打了個飽嗝。“這些天倒是辛苦夏施主,若不是有夏施主周旋幫忙,貧僧又只有去刨野菜吃野果了。”

他們現在並沒留在巫溪縣城中那所破廟中,而是正在巫溪城附近的野外。十方說要出來找尋那妖怪的蹤跡,這幾天都是在城外四處遊走打聽。十方化不了緣,飲食什麽的就只能小夏來負責。也不知是南宮同覺得以十方神僧這樣的身份地位再送上什麽金銀之類的就太俗了,還是覺得十方大師這樣層次的人物根本就不可能為錢而發愁,他們離開南宮宅之時居然一點路費都沒有送上。小夏身上倒是留存得有些備用的銀錢,不過買那三匹馬來代步就用光了,這幾天來的飯錢都是小夏去將備用的符箓賣掉幾張之後才換來的。而明月還對小夏帶來的饅頭炊餅之類的東西不感興趣,自己跑到不遠處的樹林中去摘果子吃去了。

“既然知道這荊南之地排斥你們佛門,那你又何苦來這裏受罪?”小夏伸手在空中虛點幾下,一道下品火行法術就應手而生,順著他的手再一指,地上的幹柴就開始燃燒起來。這時候天色已晚,只能在這野外休息了,好在是天氣晴朗,看起來不用找山洞了。

十方聽了連連搖頭:“阿彌陀佛。貧僧乃是前來接引一位妖施主脫離苦海,前往凈土禪院受戒的,有少許些微磨難何足道哉,又如何是受罪?”

“妖施主?之前你不是說妖孽麽?”

“深陷因果冤孽中作惡造業的那便是妖孽,若是有了一顆向善解脫之心的那便是妖施主,在貧僧見到這位妖施主之前他是妖孽,見到之後便是妖施主了。說起來此舉必定是佛祖的指引,之前貧僧若不是要來此接引這位妖施主,也不會在這荊州偶遇南宮公子的飛鴿傳書,也不會知曉明月姑娘居然被宵小所困,於是貧僧才急急趕去南宮公子處,將兩位接來這裏,一則可護住明月姑娘免受宵小之擾,二則也請兩位來助貧僧一臂之力,共同完成這場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