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好兆頭》的事實

(或被時間神化的謊言)

在很久很久以前,尼爾·蓋曼寫了半則短篇,但不知道該如何收尾。他把這篇文章發給特裏·普拉切特,可後者也不知道。但它在特裏的腦海中慢慢發酵。一年後,他給尼爾打了個電話:“我還不知道結尾是什麽,但我知道接下來的故事。”第一稿花了兩個月,第二稿花了六個月。我們不知道為什麽會這樣,但這六個月的確包括給美國出版方解釋書中笑點的時間。

跟尼爾·蓋曼/特裏·普拉切特合作是什麽體驗?

哦。你得理解,想當初尼爾·蓋曼還沒成為尼爾·蓋曼,特裏·普拉切特也僅僅是特裏·普拉切特。尼爾在1985年對特裏進行了一次采訪,那時第一本《碟形世界》小說才剛剛出版。所以,這沒什麽大不了的。在整本書創作期間,誰也沒說過“天哪,不敢相信我能跟您合作”這種話。

你們是如何創作《好兆頭》的?

在那兩個月中,主要靠的是每天通幾次電話、激動地嚷嚷,以及每周給對方寄幾次軟盤。在創作末期,我們也曾試過用300/75波特率的調制解調器進行網絡互聯。但結果證明,它作為信息傳輸方式,比唱山歌的效率略低。

尼爾當時主要在夜間活動。午後起床時,他會看到電話答錄機上閃爍的紅燈。這意味著來自特裏的留言,開頭通常是這樣的:“起來,起來,混蛋。我剛寫了一段棒的!”接下來就是當天的第一通電話,特裏會給尼爾讀他當天上午寫的部分,而尼爾則會給特裏讀他當天早得多的時候寫的段落。他們會激動地聊上一陣,然後就是比著看誰能先寫出“下一段棒的”。

這就是小說中出現電話答錄機的原因?

有可能。你知道,那可是很久以前了。

誰負責哪一部分呢?

啊。又是個不好回答的問題。作為欽定的正本保有者,在第一稿中,特裏真正下筆寫出的部分比尼爾多。但如果有四千字在兩個作者大量激動叫嚷後成稿,你很難說清它們屬於誰。而且,他們都為對方寫的部分進行過潤色,做了腳注,還都能用頗似對方的文風寫作。艾格尼絲·風子和孩子們的部分多出於特裏,四騎士和所有涉及蛆蟲的部分源自尼爾。開頭多受尼爾影響,結尾多由特裏定奪。除此以外,他們激動地嚷嚷了很多。

在格蘭茨出版社的地下室裏,兩人意識到這文本有了自己的生命。他們聚在那裏對終稿進行修訂。尼爾祝賀特裏寫出了絕妙的一句,但特裏知道這不是自己寫的,而尼爾也斷定這並非出自他的筆下。他們都暗自懷疑本書從不知什麽時候開始自行撰寫,但又怕被當成怪人,所以不敢公開承認。

你們為什麽要寫這本書?

不寫的話,將是一大憾事。而且,如果我們沒寫的話,那一代代讀者可就沒有一本總是掉進浴缸的小說了。

為什麽沒有續作?

我們想過一些點子,但從沒提起幹勁兒。另外,我們都有其他書要寫(而且那些點子很可能經過這樣那樣的變化,出現在我們的其他作品中)。不過最近,我們都在琢磨“絕對沒有”這件事,是否真的是板上釘釘。所以沒準兒某一天真會有本續作。也許,大概,誰知道呢?反正我們不知道。

你們寫《好兆頭》時,是否想過它會成為一本“邪典”?

如果你所謂的“邪典”是指,人們會將它翻來覆去地讀,把它掉在浴缸、水窪或是防風草濃湯裏,會用膠帶和細繩修補,會沒法再把它借給別人——因為腦子正常的人不會在對它進行徹底消毒前借這種東西,那麽,我們沒想到。

如果你所謂的“邪典”是指,在世界範圍賣出數百萬冊,很多讀者都買過不止一本,因為他們買上一本借給朋友,就再也無緣相見,於是不得不重買一冊,那麽,我們沒想到。

實話說吧,無論你對“邪典”的定義是什麽,我們都沒想到我們是在寫這樣的小說。我們只是在寫一本讓自己覺得有趣、令對方哈哈大笑的小說。我們當時甚至不知道誰會出版它。

哦,別逗了,你們可是尼爾·蓋曼和特裏·普拉切特啊。

我們是,但我們當時不是(參見之前“跟尼爾·蓋曼/特裏·普拉切特合作是什麽體驗”的問題)。我們只是兩個有些點子、給對方講故事的家夥。

那麽會有電影嗎?

尼爾覺得沒準兒有一天真會有的,特裏則斷定這是異想天開。不管怎麽說,在捧著爆米花坐在首映式現場之前,他們都不相信。就算真到了那時候,可能也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