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我的女兒(第2/3頁)

金雲安拉住了自己的女兒,說道:“衣服一百塊錢,買衣服這個行為一百塊錢。”

李梅立馬笑眯了眼睛,奉承道:“還是大老板講道理。”

金雲安:“你繼續寫。”

李梅回憶了一下,好像就是買衣服回來發現自己懷孕了。

當時是想把人送走,但家裏老一輩迷信,說是這個女孩帶來的孩子,如果送走,可能剛懷上的兒子會出事。

她也只能留下來。

李梅想了又想,都沒有想到接下來買了什麽,她靈光一閃:“平時吃飯住宿都是錢,不算多了,一個月五百塊錢。”

“你不要想亂開價。”盛夏氣得不行,說道:“我們住的那個房子,現在一個月房租都才五百塊,而且我還睡的是客廳。”

“客廳是最大的一間。”李梅說道。

“你們家一共四口人,按照現在的房租算,盛夏一個月房子大概要一百多,再加上吃飯,一個月三百塊錢,夏夏,你一共在家裏住了多久?”

盛夏簡直要哭了:“太多錢了!根本花不了那麽多錢!我還掙錢了!”

盛夏想起來了,對李梅說道:“之前你生病,我本來攢下來做學費的2萬塊錢都給你了!還有我小時候,我小時候幫樓下的那個叔叔賣水果,掙的錢也給你了!”

“學校發的補助,也都是給你了的。”

金雲安把人拉了回來,抽了紙巾給她擦眼淚:“先別急,還沒到這裏,現在先一條一條地算。”

這些事情,無論是恩還是緣都要一條一條地算清楚。

李梅一想,這樣算下來,光是住宿費和生活費就已經夠多了,也就不在乎那兩萬塊錢了,也是為了在大老板面前表現一下自己的慷慨:“放心吧,你給我的錢我們都扣掉。我還貪你那點錢嗎?”

“要不是大老板真的想要你當女兒,我也不會這麽認真地算,夏夏,以後有了幹媽,就好好孝順幹媽。”

金雲安沒理她,輕聲哄又氣又難過的人:“跟她好好算好不好?是我沒有盡到責任,我應該給她的。”

李梅特別大方地說道:“放心吧,我一天都不會給你多算,你也就是小學六年在家裏住,初中以後就住校了,就算那6年的生活費和住宿費。”她想到六年,就覺得自己真的發財了。

金雲安轉過頭,道:“6年,每年12個月,每個月300,一共21600。”

盛夏立馬說道:“這個是不能換算的!因為我們剛才算的時候,房價就是算的現在的房價。”

兩萬多?還不能換算?李梅有些不高興了。

金雲安道:“的確是算的現在的房價。”

李梅一想,還是不能得罪這個大老板,萬一惹毛了人家一分錢都不給,於是說道:“那這個錢就和之前你給我的醫療費抵消了。我繼續算。”

李梅說道:“小學一年級的學費——”

她還沒說,盛夏開口了:“我小學的學費都是減免了的,只有書本費50塊錢,我記得很清楚,因為我每一學期都是學班上最後一個給書本費的!”

盛夏從小學開始基本就記事了,她想到這裏,打起了十二萬分精神。

以前沒有任何底氣,就一句話:“你不是我生的,你媽媽是殺人犯,”她無論被怎麽對待,她都不能反抗。

現在她可以反抗,因為養母在用這些年的事情換錢。

在解除她們之間的這種關系,她不想對方多出一分。

“一學期五十塊錢書本費學雜費,12學期也有700塊錢。”金雲安算道。

“初中呢?”

盛夏立馬說道:“初中我學費也是減免的,每學期學雜費90塊錢,但是每學期我都有500塊錢的補助費,還有200塊錢的獎金,但我都是在家裏帶米去學校蒸著吃。”

李梅臉色有些紅,想著自己剛才應該在前面多說一些,後面這個死丫頭記事了。

她笑了起來,賠笑道:“那這樣,初中就抵消了。”

李梅心裏算了算前面的錢,兩千塊錢換算成現在的錢,乘以五,一萬塊錢。

居然才一萬塊錢?

怎麽可能只有這麽一點?

金雲安開口道:“算清楚了嗎?”

李梅臉色有些不好看了,原本他想著至少也弄個幾十萬回來,哪裏想到,算來算去,居然只剩下1萬塊錢了!

這哪裏夠?

金雲安站了起來,走到了女人面前,開口問道:“平時她有生病看醫生嗎?”

李梅回憶了一下,終於想到了一件事——

“她小學跟人打架,還害得我賠了五十塊錢。”

“算一百塊錢。”金雲安道。

盛夏委屈得要死:“她那一次去學校跟所有人說我媽是殺人犯,然後導致其他小孩子都欺負我!”

“你媽就是殺人犯,我又沒有說錯。”

金雲安臉色如常,只是拉住了暴脾氣的女兒,繼續說道:“平常雖然是舊衣服,但也好歹給了她衣服,從小學到初中,所有的衣服算一千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