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我的女兒

盛夏不想鬧得太難看了,尤其是現在媽媽好不容易過上正常生活,可不能再犯錯了。

盛夏拉了拉媽媽的手,示意她別說話,自己來處理。

盛夏態度依舊強硬:“如果你有什麽訴求,可以去找警察,你繼續大吵大鬧,在我這裏依舊得不到任何錢。”

“怎麽?不敢讓你朋友知道你是一個忘恩負義的人?我還沒說你媽是殺人犯。”李梅見盛夏這樣,就知道她怕了,立馬又說道。

她慣會在人多的地方說這些。

金雲安看著這個人,原本冷冰冰的臉一下子就變了。

她看著眼前的人,笑著說道:“盛夏,這事的確不能這樣。”

李梅這下子是直接把眼前這個女人當做盛夏的老板,立馬喋喋不休地說道:“還是做大老板的人講道理。”

她也無所謂眼前的人是不是大老板,只是這樣恭維對方。

金雲安的氣質很好,說話聲音更是強硬中帶著尊重溫和:“你要是方便的話,我們可以找個地方談談。”

“盛夏現在在我這邊,我肯定會給你一個公道。”金雲安開口說道。

盛夏就在旁邊看著,她媽簡直像個下基層的主持正義的清官,語氣那一個令人信服。

李梅立馬就被忽悠到了,大概也意識到商場裏這麽多人,眼前這個女老板模樣的人還對自己這麽尊重,頓時臉上有光。

“你說去哪兒?”

“樓上有一家私人會所,裏面談事情比較方便。”金雲安說道。

盛夏看著自己養母那因為金雲安溫和的語氣就覺得臉上有光的樣子,有些擔心接下來的發展。

她媽……想做什麽?

不對,她好像也沒跟媽媽說過自己養母對自己不好。

因為也確實不好說,盛夏從小到大都在努力還這個情,因為自己媽媽是殺人犯,對方也沒扔了自己。

直到前世,她死了,她養母明明已經知道跟她老公有關,但收了她老公的錢,不談這個事情。

如果只是這些,也就算了,但她不應該故意指責金雲安,說是因為她當年殺了人,所以人家來報仇了,還故意編造一些話混淆視聽。

她媽當初本來就懷疑是她當年的事情,聽到這些以後,就更肯定了。

重生以後,老公婆婆這邊,她割得很快,但養父母她始終不知道該怎麽辦。

無論多少多少痛苦,始終抵不過那一句:“到底還是養了你”。

盛夏跟著媽媽的身後,心裏亂成一團。

這樣的私人會所,盛夏還是第一次進來,的確很私密。

李梅進了包間,看向金雲安的目光又熱切了起來:“你是盛夏的老板吧?你可別被她騙了,她就是有人在的時候裝得勤快,你一走,她肯定就偷懶。”

金雲安倒了一杯水,放在了李梅面前:“不提這個,我想跟你解決一個事情。”

李梅:“什麽事,老板,你說。”

“我現在挺喜歡盛夏,聽她說,你養了她十五年,我希望你能夠和她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手續。”

“你這是什麽意思?”李梅臉色一變。

“別急,我不會讓你白養十五年,你可以把她這些年花的錢都羅列出來,我會按照通貨膨脹後的價值給你。”

“比如說,05年,她上小學一年級,如果花了300塊錢學費,換算到現在1500元。”

李梅臉上先是大喜,緊接著又不敢相信:“怎麽可能?你是來騙我吧?”

“我騙你做什麽?我希望她以後給我做女兒,自然不想她欠了你。”

金雲安垂下眼眸,說道:“我叫一個律師過來。”

盛夏聽得一愣一愣的,在聽到錢的問題時,盛夏簡直是心疼的不行。

金雲安打完電話,從盛夏的書包裏拿了筆和剛買的筆記本遞給了李梅:“你先寫著。”

李梅這下子高興了,搓了搓手:“這是你說的,不能耍賴!”

李梅沒讀過什麽書,但基本的書寫還是會,開始算了起來。

“她來我們家的時候在發高燒,當時還是我背去的醫院,藥費花了五……五百塊錢!”

“謝謝你背她去醫院,這個行為算五百塊錢,你記成一千吧。”

盛夏急得不行,她又不記得那個時候的事情,但肯定沒有李梅說的那麽多,她媽媽那麽聰明,怎麽會看不出來?

李梅一聽,像是遇到了一個冤大頭一樣,繼續說道:“高燒好起來了以後我還給她買了兩件衣服,花了一百塊錢。”

這樣下去怎麽付得起錢啊,盛夏不樂意了:“從小到大你都沒給我買過衣服啊,我穿的都是堂姐她們給的舊衣服。”

“那是後來你弟弟出生了,我們家窮,一開始還是給你買了新衣服的。”李梅說道,仿佛想起了當年,當年她是因為生不出孩子才會要這個孩子,一開始是當自己女兒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