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裴三郎先跟他們講道理,分析利弊,這兩人咬死不幹。他們的手藝,堅決不會外傳。做馬鞍的速度就那樣,別人想要,那就等,或者是價高者得。

裴三郎真想噴他們,沒有知識產權保護的地方,你還想搞饑餓營銷競價炒作,你們怎麽不上天?

雙方一頓言語往來過後,裴三郎弄明白了。

這兩人是看明白馬鞍的價值,又認為他一個七歲連木匠活和皮匠活都不會做的七歲孩子造不出這樣的東西,馬鞍是從他們手裏造出來的,就是他們的獨門手藝,又看他年齡小,想搞事呢。

他跟他們說不通,於是把木匠和皮革匠關到一起,給足他們材料讓他們一天時間造出一具馬鞍。

木匠和皮革匠都說不可能,說裴三郎是在特意刁難,把裴三郎亂禮法朝綱的帽子往他頭上扣。

裴三郎發現,這人從五等俸族罰沒為奴,有時候也不是真的完全無辜。

現在這兩人,吃他的、喝他的、住他的、用他的,還有戰奴供他們使喚。按照現代的說法,他好歹是他們的老板吧,給的福利待遇還是同級別中最好,再按照古代等級社會來說,他是貴族階層三等侯爵的公子,就讓兩個五等俸族把他往擾亂禮法綱紀這樣的十不赦大罪上罵。他要是有個仇家,被人把這名聲往外一傳,這兩人再去做個證,他得這輩子直接涼了。

無論是在哪家,仆奴非議主家,打死不論,一家老小都要受到連坐,一起完蛋。這不是小事,有時候來自仆奴的一個誣告,就可能導致一個家族的抄家滅族,特別是在亂禮法綱紀和造反這種動搖朝廷的事情上,朝廷向來都是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半個。

她一個現代人的靈魂,跟這個世界是至少跨越了三千年的歷史鴻溝,她的見識閱歷想法認知與這個世界在很多地方是起沖突的,拿禮法來扣她,能直接扣死。不說旁的,讓奴隸們吃飽飯都不符合主流,現在的社會生產力撐不起這樣的食物消耗,她要發展生產不就得發展工具,發展工具不就得用到金屬,用到金屬不就得容易跟謀反沾上邊,一沾邊全家老少都得沒。

他讓他們吃太飽,作上妖了。

七歲的娃,行事和善,讓奴隸們吃飽飯穿暖衣活像個敗家子冤大頭地主家的傻兒子,確實沒有震懾力。為奴為仆的更加看人下菜碟,沒知識沒文化沒見識,眼光也看不長遠,也不懂那高屋建瓴的事,眼前的一畝三分利才是最重要的。就像他現在,哪怕他知道後世有飛機高鐵,他現在也只能老老實實地造馬鞍一樣。

在這個世道,他可以發善心,可以維持自己做人的原則和底限,但前提是得保全自己積蓄更多的力量才能做更多的事。對於這種拖後退還坑他的,裴三郎決定就拿他倆殺雞儆猴。

他當即讓戰奴把他們捆了,堵上嘴,綁到外面去。

莊子裏的所有人,匠人、莊奴、女奴、戰奴們全都集合起來。

他再讓管家按照理法和奴隸管治條例一條條一款款直接給這兩人列明罪狀,自己再修改過後,讓管家當眾大聲宣讀。

“罪一,非議誣陷主家壞禮法亂朝綱……”管家讀到這裏,默默地看了眼冷著臉的自家三公子,又掃了眼被按在地上跪地的二人,心說:“七歲娃,還沒馬腿高,正經的官都沒見過,亂朝綱。”可那二人確實是這麽罵的。至於亂禮法,在這莊園裏,三公子的地位最高,他就是禮法。管家繼續宣讀:“按罪,打死不論,連坐全家。”

“罪二,為仆者以下犯上辱罵主家,按罪,杖刑。”

“罪三,為仆者身契性命皆為主家之物,主家授其制造馬鞍之法,其貪心覬覦視為己物,且為此誣陷主家。覬覦偷竊搶奪主家財物,按罪,杖刑。斃。”

“罪四,得主家賜,不思感恩,仗其從主家所學技藝挾制主家,見利背主,按罪,杖刑,斃。”

……

在這個見到比自己等級高的階層不下跪都要獲罪的地方,不要說是仆人以上犯上辱罵主家,就算是官員罵到比自己級別高的王公貴族頭上,那也是直接拖出去打死打殘。誣陷主家、背主、竊主家財物,對奴隸來說,一條條一款款都是死罪。

那兩人聽著管家的宣讀,難以置信地看向裴三郎和管家。他們可是造出金馬鞍的人,竟然就要打死他們。他們想說話但嘴裏塞著麻布,只能發出含糊的聲音。

管家宣讀完,揮手,便有戰奴執木棍上前揮棍執行。

手臂粗的棍子一棍接一棍地打在屁股上背上,幾棍下去便有血滲透衣服滴落。

裴三郎活了兩輩子,還是第一次見到這樣的場面,並且,可以說是由他定下這兩人此刻的命運。

兩條人命,由一個七歲孩子一言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