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閣樓上的瘋女人17

白馬酒店坐落於倫敦的富人街區,環境不錯,重要的是治安良好,足夠安全。辦理酒店登記時,伯莎經過允許,填的是簡·愛小姐的名字——在知道聖瑪麗米德村真實存在後,她暫時還不敢在公開場合自稱“馬普爾小姐”。

酒店套間寬敞且明亮,和老舊的桑菲爾德不同,即使倫敦總是霧蒙蒙的,柔軟的床鋪和巨大的窗子仍然讓伯莎如獲新生。

落腳之後伯莎美美地睡了一覺,待到第二天早上才開始梳理眼下要做的事情。

首先,她派格萊思·普爾聯系前台,給羅切斯特拍了一封電報。之前他說為伯莎聯絡了一名醫生,現在可以聯系見面了,在伯莎找到住處之前,有事就往白馬酒店聯系。

其次,就是找房子和銀行開戶的問題。

要知道伯莎現在帶著的可是整整七千五百英鎊的支票加現金,這是什麽概念?換算到二十一世紀,大概就是隨身攜帶了幾百萬資產。

這錢不存進銀行裏,遲早會生事端。

但伯莎也不能隨便拎著一箱子錢去銀行,她得先聯絡銀行家。

最後就是……等那位街頭小偷傑克·道金斯帶人拜訪了。

然而伯莎左等右等,在白馬酒店等了兩天也沒等到來人。連簡·愛小姐也忍不住嘀咕:“他連錢都沒撈到呢,總不會白白錯過這個機會吧?”

伯莎也困惑不已,直到第三天,她無意間聽見酒店門童在和前台聊天。

“最近是怎麽了,警察不做事嗎,”門童抱怨道,“街頭小偷都來到酒店附近來了!還說要找什麽貴人,他哪裏來的膽子?”

伯莎:“……”

行吧,原來是這個原因。

“先生,”伯莎款款向前,“你說的街頭小偷,是個叫傑克·道金斯的少年嗎?”

“呃,他好像是這麽自報家門的。”

門童當即反應過來:“你認識他,女士?”

伯莎一笑:“他是來找我的。”

當天下午,穿著破舊衣衫、踩著一雙臟鞋的傑克·道金斯,跨著猶如打仗凱旋般的步伐,得意洋洋地在門童的注視下走進白馬酒店的大廳,那副模樣好像在滑鐵盧擊敗拿破侖的不是惠靈頓公爵,而是他傑克·道金斯一樣。

“伯莎女士!”

傑克一見伯莎,雙眼亮晶晶的:“我不負所望,為你找到了一名符合條件的人選,若是合適,請他進來和你見見面?”

伯莎瞥見門童黑如焦炭的臉色,忍俊不禁:“明天你把人帶來,在附近街區的教堂見面吧。”

一來避免給酒店工作人員提供麻煩,顯然在他們眼裏這些混跡於社會底層的人無異於礙眼的垃圾;二來富人街區的教堂也算是有安全保證的公共場合——誰知道街頭小偷傑克背後的人是誰?

伯莎不了解十九世紀,但她了解二十一世紀,這樣的少年犯通常都是團夥作案,是有人統帥控制的。要是傑克頭頂的人物心生歹意,綁架勒索的事情也不是做不出來。

“沒問題!”傑克當下應了下來。

“這是給你的。”

伯莎按照協定,從口袋中拿出了十便士的硬幣:“注意,是只給你的。”

傑克立刻懂得了伯莎的意思,還有她話中隱藏的忌憚。

在傑克·道金斯的記憶裏,像伯莎這種長得好看,還住得起大酒店的有錢夫人,是不會關心他們這種小孩怎麽過活的。但不知道為什麽,伯莎夫人明明也沒透露過什麽口風,但傑克就覺得她特別“懂行”。

要知道事成之後還有整整一先令呢!為討“金主”歡心,傑克難得坦誠了一回。

“放心,伯莎女士,”男孩擠眉弄眼,“做活換來的吊零(偷帕子換的先令)給別人分,賞來的錢進了我的口袋,就別想拿出去啦。”

言下之意就是,這事不會讓其他人知道的。

伯莎滿意點頭:“去吧,明日上午我在教堂等你們。”

***

轉天上午,街區教堂。

伯莎靠在長椅上,坐在一旁的簡·愛小姐主動問道:“需要我回避嗎,伯莎?”

“嗯?不用,”伯莎搖頭,“這種事不值得避諱。”

沒過多久,教堂門口就傳來了傑克·道金斯的聲音:“女士,我把人帶來啦!”

兩位女士紛紛回頭,出乎意料伯莎的是,少年傑克帶來的是一名穿戴齊整的年輕人。

傑克·道金斯是個小偷慣犯,他能找來什麽人?伯莎讓他找人,就默認了他會找來一個窮困潦倒的街頭混混,情況最好也就是一名碼頭工人。

然而走進來的青年,看上去二十出頭的年紀,身材瘦削、脊背挺拔,走路的姿態全然不像是個在社會底層掙紮的人。單看帽子下面的半張臉,就能看出他長得相當俊俏。

他穿得不錯,但身上那件敞開扣子的淺駝色大衣格外顯眼。要知道在十九世紀的倫敦,紳士們傾向於黑色或者深藍的外套顏色,這樣會讓他們看起來更為沉穩有氣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