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公訴方宣讀起訴書。

這起車禍肇事逃逸,原本只是法官職業生涯無數要審理的案子中平凡無奇的一小件。上午的時間過半,冗長的公訴書聽得審判席甚至有人在法袍遮掩下微微打了個哈欠。

被告因疲勞、逆行、超速駕駛肇事,造成被害人重傷,成立交通肇事罪,但因為有現場目擊證人,他的行為性質頓時發生根本轉變。被告在逃逸過程中,故意二次碾壓致人死亡,這一階段故意殺人罪已經成立。警方的現場鑒定結果和解剖報告有充分證據證明被告故意進行二次碾壓,這與向夢之前的證詞相符,兩罪並罰,情節惡劣從重處理,按照以往的判例,不是死刑就是無期。

隔著重重人群,許秋來坐在最後排都能瞧見被告的身體在發顫,盡管是個殺人犯,但在這一刻,他仍然感到了絕望和恐慌,只是醫院裏躺著的兒子,讓他此刻只能選擇閉口不言。

秋來的目光轉向證人席,此時庭上,向夢在被檢方即將結束詢問環節時,說出了之前未曾說出的證詞:“……我當時看到他從卡車上跳下來,確認受害人沒有生命跡象,用手機拍了照片,之後才離開的。”

此話一出,滿庭嘩然。

這證詞足以讓案情反轉,被害人和他素不相識,被告為什麽拍照?照片又是給誰看?

第一次碾壓被害人已經失去意識陷入昏迷,倘若被告一開始的目的就是逃逸,為什麽還要進行二次碾壓致人死亡?

或換一角度想,二次碾壓本就是為了終結後續醫療與賠款上的糾紛,他既然選擇故意將人致死斷絕後患,為什麽又要逃逸?

除非,被告是受人指使。

檢方再三質詢,但向夢仍然沒有改變自己的說法,“我看得很清楚。”

“你確認他的鏡頭不是對著車禍現場,而是失去生命跡象的被害人嗎?”

“是的,我沒有看錯。”

“證人,這一點在之前案件調查階段,你為什麽一直沒有提出來?為什麽要故意選擇隱瞞?”

“因為我的家人受到了威脅,有人告訴我父親,如果我將這件事說出來,我和我的家人將付出代價。”

……

這樣一來,被告的行為性質又重新改變了,在這起故意殺人案中,被告由主犯變為了從犯。

那麽,真正的主犯又是誰?

當庭宣布審理延期,案件退回檢察院和公安補充偵查。

這一過程中,許秋來特別注意了被告席那邊兩人的神情,被告面色灰敗,投向律師的目光茫然無措,而施方石卻並沒有什麽特別的情緒,結束時,唇角甚至翹了一下,盡管稍縱即逝,但許秋來看得出,那並非表面的平靜,他眼神中真的連稍顯慌亂的波動也無,且在休庭後風度極佳與認識的法院工作人員握了手。

倘若要把這歸結為大律師的心理素質,未免也太牽強了一些。要知道,施方石在這起辯護中,委托方並不簡單只是被告一個人,他更要對齊進負責。

案件發回補充偵查比當庭宣判更可怕,他現在的表現,除非,他一開始就已經將向夢添加證詞、翻轉案情,添加在可能的突發事件當中,並早早準備好了不會牽涉到齊進身上的處理辦法。

兩方對壘,最忌摸不透對方的路數,許秋來再聰明,始終是個不到二十歲的年輕人,盡管她一兩年前就曾經徹夜研究過施方石過往代理的案件和公開辯護錄像,但成年人的世界辦法多端,思路風譎雲詭,秋來心中千頭萬緒,卻偏偏想不到是什麽理由讓他如此胸有成竹。

許秋來壓低帽檐走出法院,直到一陣風吹來,大腦還有些高速運轉後的恍惚。

等了幾個紅綠燈,穿過幾條馬路,她忽然停下來,在路邊找了個花壇,也顧不上臟不臟盤腿一坐。

脫下背著的書包,翻開筆記本電腦,開機查詢她一直在嚴密監控那幾個人的資金賬戶、通話往來等東西。

這個世界上所有發生過的事情,一定會留下痕跡,社會互聯網化,讓大部分東西都得以在網上留存,許秋來每每急中生智、數次轉危為安,都是從這些蛛絲馬跡的痕跡中抽絲剝繭,找到思路。

約莫一兩個小時,正午的太陽越來越偏,秋來扯著衣袖胡亂擦掉額頭的滲出來的汗珠子,視線定睛在申振助理境外賬戶的余額那一行。

當初她就是憑他賬戶上這筆來歷不明的資金,預料到了他可能出逃境外,而現在,賬戶裏的那大筆法郎,憑空少了五分之一。

怎麽回事?

如果齊進要轉移資金掩蓋痕跡,大可以把這筆錢全部轉走,他非要留下一部分的原因是什麽?

秋來心中疑慮重重,她注意到賬戶明細,轉出時間,剛好在申振助理回到首都機場被經偵隊的警察逮捕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