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第2/3頁)

直到兩年後,她懲處了幾樁較為轟動的貪腐案,民眾對她才算稍稍改觀,但也沒多喜歡她就是了。

“九哥,您幫我想想,這疏浚水道之事,要怎麽才能既不得罪人,又將這事牽頭做起來?”雲知意虛心求教。

“你想做到的那地步,我沒法子幫,”沈競維睨她,“若是我,就會選擇拖著做。”

“怎麽拖著做?”

“先大張旗鼓提出這個解決辦法,讓全原州百姓都知道我要幹這事了。然後三不五時勤跑淮南、慶州,讓所有人都能看見我在為解決此事而勞碌奔波,”沈競維的唇勾出一個冷漠弧度,“這樣就足夠了。”

如此,百姓會誇他是個為民著想的好官。

頂頭上官會知他心有抱負但知分寸,有合適機會自會考慮拔擢。

而同僚不會因此利益受損,與他自然能相安無事。

“等到得了升遷機會,甩手就將這事丟給繼任者去頭疼,這不就名利雙收、全身而退了?”沈競維兩手一攤,“做出在做事的樣子,讓所有人都看到,實際卻又並不真將事情做成。聰明人就是這麽做官的。”

看似在做,實際卻什麽都不做,這樣絕對不會出錯,也絕對不會得罪人,還能在各方都落個好印象。

世間真實,往往就是這麽殘酷的。

雲知意緩慢地點點頭,接著又搖搖頭:“我好像,做不了聰明人。”

沈競維低聲笑笑,站起身拍拍衣上塵灰,朝艙門走了幾步後,卻又停下步子,回過頭來。

“雲知意。”

這是他第一次認認真真喚她的名字,語氣輕輕淺淺,沒有一絲調笑嘲弄。很鄭重,甚至有點淡淡的……尊敬?

雲知意懷疑自己的耳朵幻聽了,驚詫回頭:“九哥有吩咐?”

“世上已經有太多聰明的官了。若你當真有志且不悔,那就順心而為,去做個不太聰明的官吧。”

他眼底的笑意溫和平靜,仿佛穿過了漫長時光看到了另一個人。

“做不太聰明的好官,是注定會很委屈的。世間需要有一些這樣的蠢貨去焚身為炬、去拋灑熱血,但世人在大多數時候並不會真心贊美這樣的蠢貨。實在是一件很不公道的事,對吧?”

“何止是不公道?”雲知意惆悵淺笑。

當初她做的好幾事都背著罵名。

譬如疏浚水道,那些咒罵她的百姓中的大部分,甚至他們的子孫後代,都會因此長遠受惠。

但他們在最初幾年並不感謝她,甚至痛恨她一舉斷了原本年年都會有的賑災銀。

終有一日,他們會因河道不再泛濫而慢慢安居樂業,慢慢過上真正安定而寬裕的生活。但到那時候,他們不會記起自己曾如何唾罵過力主並促成疏浚河道之事的“狗官雲知意”。

她自嘲地搖搖頭,笑得無奈:“簡直是慘無人道的不公道啊。”

“可是,在官場做個不太聰明的官,蠢是蠢點,卻幹凈,”沈競維笑望著她,“記住保護好自己就行。”

——

六月下旬,一行人到了集瀅縣,住進了城中最繁華的客棧“待春風”。

集瀅這地方是幾處支流匯入瀅江的交界,算是原州的重鎮之一,很是熱鬧。

奔波一個半月以來,這客棧算是住宿條件最好的一次。

雲知意沐浴過後,整個人徹底松弛,懶洋洋坐在房間的窗邊,托腮看著夕陽慢慢西沉。

渾身骨頭都泛著酸疼,這種疲倦讓她連拭發都懶得,任由濕淋淋的發尾浸透後背衣衫。

她什麽也沒想,就那麽兩眼放空地發呆。

不知過了多久,有敲門聲響起。

料想是住隔壁的沈競維喚她一同下去吃飯,她實在不想動彈,便有氣無力地應道:“九哥,你們去吃吧,我累到沒胃口了。”

過了沒多久,敲門聲再度響起,比先前更重了些,似乎有點不耐煩。

雲知意沒好氣地翻了個白眼,扶著茶幾邊沿艱難站起,挪動酸疼的腿慢吞吞走到門後。

她此刻未著外袍,又披頭散發,實在不合適見人,於是小心翼翼將門扯開一道縫隙,只露出小半邊臉:“九哥,我真的……”

她倏地瞠目呆滯,眼睜睜看著門外那個人土匪般推門強入、迅速關門,一氣呵成。

並不是她以為的沈競維,而是兩個月沒見的霍奉卿。

具體點描述就是:臉色隱隱發綠,烏黑眸底有醋海正洶湧翻騰的霍奉卿。

霍奉卿眼尾上挑,從牙縫中迸出發自肺腑的疑問:“九哥是誰?”

“欽使沈大人,”雲知意悶笑著解答了他的疑問,“你怎麽在這裏?”

霍奉卿眼底有火光迸出:“這不重要,可以晚點再說。眼下十萬火急的重點在於,沈大人是怎麽成為你口中‘九哥’的?!”

霍奉卿非常惱火地瞪了她兩眼。

接著咬緊了牙,稍稍環顧房中,便大步走去側邊靠墻的臉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