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秋季學期 五

“請不要讓我坐在走廊裏。”利瓦伊說。 凱絲從他的腿上跨過去,來到宿舍門口。“我要學習。” “芮根要晚一點才回來,我已經在這兒坐了半個小時了。”他壓低聲音悄悄說道,“你隔壁那個穿著粉色雪地靴的姑娘總是跑出來跟我說話。你就可憐可憐我吧。” 凱絲皺起眉頭看著他。 “我不會打擾你的。”他說,“就只是安安靜靜地等芮根回來。” 她白了他一眼,走進房間,沒有關門。 “我能理解為什麽你和芮根會一拍即合了。”他站起身,跟在她後面走了進來,“你們倆有時候都極其粗暴無禮。” “我跟她沒有一拍即合。” “我聽說的可不是這樣……嗨,既然你如今去餐廳吃飯了,我能吃你的蛋白棒嗎?” “你已經在吃我的蛋白棒了。”凱絲憤怒地說,她在自己的書桌前坐下,打開了筆記本電腦。 “背著你幹這事讓我感覺很糟。” “很好。” “可是你現在這樣不是更快樂嗎?”他坐在她的床尾,背靠著墻,將兩條長腿在腳踝處交叉起來,“你看起來營養狀況已經好一些了。” “嗯,那我要謝謝你咯?” “然後呢?” “你什麽意思?” 他咧開嘴笑了。“我能不能吃一根蛋白棒?” “你真是個奇葩。” 利瓦伊彎下腰,將手伸到床底下。“藍莓黑加侖口味是我的最愛。” 凱絲如今確實比從前要開心,不過她可不打算對利瓦伊承認這一點。到目前為止,身為芮根的關懷對象並不需要付出很大代價——只要跟芮根一起下樓去餐廳吃飯,同時幫著她嘲笑每一個從她們桌旁走過的人就行了。 芮根喜歡坐在廚房的門旁邊,排隊取自助餐的人就是從這裏湧進餐廳。她把這裏的座位稱為閱兵專座,誰都逃不過她的眼睛。“你瞧。”昨天晚上她說,“瘸哥來了。你覺得他的腿是怎麽斷的?” 凱絲擡起頭看了看那個家夥,他是個看來挺時髦的角色,頭發亂蓬蓬的,戴著一副超大的眼鏡。“恐怕是被他自己的胡子絆倒的吧。” “哈!”芮根說,“他女朋友替他端著盤子呢。看看她,真像個閃閃發光的獨角獸。你覺得他倆是在給AA美國服飾拍廣告時認識的嗎?” “我相當肯定他倆是在紐約認識的,然後花了五年才走到這兒。” “哦,狼女在三點鐘方向。”芮根興奮地說。 “她有沒有戴那個能夾在身上的尾巴?” “不知道,等一下……沒有。討厭。” “我還蠻喜歡她那個尾巴的。”凱絲朝著那個染了一頭黑發的胖姑娘親切地笑了笑。 “如果上帝讓我進入你的生活就是為了阻止你戴上該死的尾巴,”芮根說道,“這個任務我接了。” 從芮根的角度來看,凱絲的怪異之處已經很有問題了。“你的西蒙·斯諾海報是自己制作的,這就夠糟糕了。”昨天晚上芮根準備上床睡覺時說道,“你還非得把海報弄得這麽‘基情’四射嗎?” 凱絲擡起頭看了一眼書桌上方那幅西蒙和巴茲手拉手的畫作。“別打擾他倆,”她說,“人家是真心相愛的。” “書裏不是這麽寫的,我確信自己記得很清楚。” “在我的筆下,”凱絲說,“他們就是相愛的。” “你說在你的筆下是什麽意思?”芮根停了一下,把她的T恤從頭上拉下來,“不,聽著,別費事了。我不想知道。光是跟你進行眼神交流就已經夠我受的了。” 利瓦伊說得對,她倆一拍即合,因為現在芮根一說起這些東西,凱絲就想笑。要是芮根沒趕上吃晚飯,凱絲也還是會下樓去餐廳,坐在她倆常坐的位子上。然後,等芮根晚一些回到宿舍時——如果芮根晚一些還回來的話——凱絲就會把她錯過的一切都告訴她。 “足球涼拖鞋終於開口跟委內瑞拉版林賽·羅韓[10]說話了。”凱絲會這麽說。 “謝天謝地。”芮根會這麽回答,同時重重地倒在她床上,“他倆這麽眉來眼去,我都要急死了。” 凱絲並不知道芮根不回宿舍過夜的時候都去了哪裏。也許是去了利瓦伊的住處。凱絲轉過頭看了看利瓦伊。 他依舊坐在凱絲床上,吃著藍莓黑加侖蛋白棒,這肯定是第二根了。他的牛仔褲是黑色的,T恤衫也是黑色的。沒準利瓦伊也在橄欖花園上班。 “你在當服務生嗎?”她問道。 “你是說現在?沒有。” “難道你在蘭蔻專櫃工作?” 他大笑起來。“什麽意思?” “我在猜為什麽你有時候會穿一身黑。” “也許我其實是個憂郁的哥特族呢。”他笑了,“不過不是天天都這樣。”凱絲沒法想象利瓦伊打扮成哥特族或是很憂郁的模樣,她從沒見過有誰的笑臉比他更加親切。他一笑起來,從下巴一直到後退的發際線都在笑,笑得擡頭紋都出來了,雙眼閃爍著光亮。就連他的耳朵也加入了這個行動——它們笑得一抽一抽的,就像狗耳朵一樣。 “又或者我在星巴克工作。”他說。 她撲哧一笑。“真的嗎?” “真的。”他說,臉上依然帶著笑,“有朝一日,你也會需要醫療保險,到那時你就不會覺得在星巴克工作很好笑了。” 利瓦伊和芮根常常對凱絲說這種話——提醒她別忘了自己有多麽年輕幼稚,芮根只比凱絲大兩歲而已。她甚至還沒達到法定的飲酒年齡,從法律上來說是這樣。這在學校裏根本就不算什麽事,到處都能買到酒。琳恩已經弄了一張假身份證。“你也可以拿去用,”她對凱絲說,“就說你做了接發。” 凱絲很想知道利瓦伊多大了。他看起來倒是可以合法飲酒了,但這也許是因為他的發型太顯老。 利瓦伊並不是禿頂。也不是快要禿頂了。遲早的事吧。 他的發際線在前額處形成了一個尖頭,然後就從太陽穴上方急劇地向後退去。但利瓦伊並沒有讓頭發散落下來或是垂到前面以盡量掩飾,也沒有像大多數男人那樣徹底放棄、只留短發,而是將頭發直接向上向後梳,把他的一頭金發弄成了亂糟糟的波浪形。而且他還總是拿手去撥弄頭發,引得人家更加注意他那長著皺紋的寬腦門。現在他又在這麽幹了。 “你在忙什麽呢?”他邊問邊將手指插進頭發裏,用力揉搓著後腦勺。 “靜靜地學習。”她說。 這個星期凱絲只給《西蒙,別放棄》更新了一章,長度也只有平日的一半。 往常她每天晚上都會在同人上自己的主頁發表一點東西。如果不是完整的一章,至少也會寫一篇博客。 一周以來,她頁面上的評論都很友好。“你還好嗎?”“我就來報個到。”“等不及想看你的更新!”“呃!一天見不到巴茲我都活不下去。”可是在凱絲看來,這些都是大家在要求她更新。 以前,關於她作品的每一條評論她都會閱讀並回復。這些評論就好像頒給她的金星獎章,又像是五朔節時的花束。但是自從《西蒙,別放棄》去年開始連載以來,評論數猛增,凱絲已經看不過來了。以往每一章的點擊量是五百次左右,後來上到五千次是常有的事。 再後來,最大的粉絲網站“戀小說”上有一位重量級人物將《別放棄》稱為“那篇第八年小說”,一夜之間凱絲的同人的主頁點擊量就達到了三萬五千次。 她仍然想盡量把評論和提問一一看過,但是今時已經不同於往日了。 她不再是僅僅為了琳恩而寫作,也不再是為了她們在之前那些小眾論壇上認識的朋友們而寫。這篇小說已經不再只是幾個女孩子在生日時交換著看的小故事,也不是互相加油打氣之作,更不是那種“只為博君一笑”的糟糕小說…… 如今凱絲有了一批追隨她的讀者,這些人她一個也不認識,可是他們卻對她有所期待,向她提出質疑,有時候甚至會轉而與她為敵。他們會在其他粉絲網站上抨擊凱絲,說她以前寫得很好,可是現在已經江郎才盡了——說她筆下的巴茲太過接近原作風格或是還不夠像原作風格,說她寫的西蒙是個假正經,還說她在佩妮洛普身上花費了太多筆墨。 “你又不欠他們的。”琳恩總是這麽說,她會在淩晨三點爬到凱絲床上,奪走她的筆記本電腦,“睡覺了。” “我一會兒就睡。我只是……我想把這個場景寫完。我覺得巴茲終於打算告訴西蒙他愛他了。” “他明天也依然愛他。” “這一章很重要。” “每一章都很重要。” “這一次不一樣。”這句話凱絲已經說了一年了,“這就是結局。” 琳恩說得對:巴茲和西蒙相愛的這個情節凱絲寫過十幾次了。她用過五十種不同的方式寫過這個場景、這句對白——“斯諾……西蒙,我愛你。” 可是《別放棄》跟這些都不一樣。 她以前從沒寫過這麽長的小說,它的篇幅已經超過了傑瑪·T.萊斯利的任何一部作品,而凱絲才剛剛寫到三分之二。 凱絲是把《別放棄》當作西蒙·斯諾系列小說的第八集來寫的,仿佛她有責任讓所有的懸念都得到圓滿的解決,她要確保西蒙當上大法師,要將巴茲解救出來(傑瑪·T.萊斯利是永遠不會這麽做的),要讓他倆忘記阿加莎……要寫出所有的告別場景、畢業場景和最後一刻才會揭露的真相……還要描寫西蒙和陰險大魔王哈姆德拉姆之間的最終決戰。 如今粉絲圈裏人人都在寫第八年小說。大家都想趕在明年五月最後一部西蒙·斯諾小說問世以前嘗試著寫出自己心裏的大結局。 但是對數以千計的人來說,《別放棄》就是那個結局。 人們總是對凱絲說,讀完她的作品以後,他們已經沒法再像以前那樣看待原作了。“傑瑪為什麽這麽討厭巴茲?” 有人甚至開始在Esty[11]上出售印有“淡定,別放棄”字樣的T恤衫,還配上了巴茲和西蒙怒目相對的照片。琳恩給凱絲買了一件,送給她作為十八歲的生日禮物。 凱絲努力想讓自己別被這一切沖昏頭腦。每次發表新的一章時,她都會在開頭寫上這樣的話——這些角色屬於傑瑪·T.萊斯利。 “你屬於傑瑪。”她在家裏對著床上方墻上的巴茲海報說道,“我只是把你借來用一用而已。” “巴茲不是你借來的。”琳恩總是這麽說,“是你拐來以後當作自己的孩子養大的。” 要是凱絲一連好多天都熬夜寫作到很晚,或者是為了別人的評論或批評而耿耿於懷,琳恩就會爬到凱絲床上,偷偷拿走她的筆記本電腦,抱在懷裏睡覺,就像抱著一個泰迪熊一樣。 在這樣的夜晚,如果凱絲真想寫作的話,她大可以下樓去用爸爸的電腦繼續寫,但她不想跟琳恩對著幹。她倆不肯聽旁人的話,卻願意聽彼此的。 嗨,各位。凱絲在她的同人日志裏寫道。她真希望琳恩也在這裏,希望她在自己發表以前就看到這些內容。 我想再不承認大學不好混是不行了。大學不好混啊!起碼這是件很費時間的事情!《別放棄》的更新速度可能會沒有以前那麽快,就算我想快也快不起來。 但我不會就此消失,我保證。我也不會輕易放棄。這一切的結局我已成竹在胸,到達終點以前,我絕不會停下腳步。 剛一下課,尼克就從他的座位上回過頭來。“你跟我做搭档,好嗎?” “好。”凱絲說,她注意到旁邊一排有個女孩失望地瞥了他倆一眼。也許她本來是想跟尼克一起合作的吧。 班裏的每個人都要找一個搭档,在課後共同寫一篇小說,一人一段,來回交換著寫。派珀教授說,這個練習的目的是要讓他們格外注意情節和語態,同時引領他們的頭腦走上獨自一人無法找到的小路。 尼克希望他倆能在學校的“愛情圖書館”碰面。圖書館真的叫這個名字:感謝您的捐助——唐·萊斯羅普·愛情[12]市長先生。尼克每周要在這裏工作幾個晚上,負責把書在書庫的架子上排好。 吃完晚飯以後,凱絲開始把她的筆記本電腦往包裏裝,芮根一臉懷疑的表情。“天都黑了你還要出去?你要去約會嗎?”聽她的口氣,仿佛凱絲去約會這事就是個笑話似的。 “我是要去和人家一起學習。” “要是晚了,就不要一個人走回來。”利瓦伊說。他和芮根把課堂筆記在芮根的那一半地盤上攤得到處都是。 “我從來都是一個人走回來的。”芮根惡聲惡氣地對他說道。 “那是兩回事。”利瓦伊對著她親熱地笑了一下,“你又不會讓人想起小紅帽。你多可怕。” 芮根像大灰狼那樣齜牙咧嘴地笑了。 “我想強奸犯不會在乎人家看起來可不可怕吧。”凱絲說。 “你覺得不會?”利瓦伊轉過頭來嚴肅地看著她,“我看他們會找容易上鉤的受害者下手,找那些年紀輕輕又看起來很遜的。” 芮根從鼻子裏哼了一聲。凱絲把圍巾搭在脖子上。“我又不遜……”她咕噥道。 利瓦伊費力地起身從芮根床上下來,匆匆套上一件厚重的綠色帆布短外套。“走吧。”他說。 “幹嗎?” “我送你去圖書館。” “你不用送我的。”凱絲爭辯道。 “我兩個小時都沒有活動了,不在乎走這一趟。” “不,真不用……” “去吧,凱絲。”芮根說,“就是五分鐘的事兒。要是你被人強暴了,那就變成我們的錯了,我可沒工夫受那個罪。” “你來嗎?”利瓦伊問芮根。 “見鬼,我才不去呢。外面好冷。” 外面確實很冷。凱絲能走多快就走多快,可利瓦伊憑著他那兩條大長腿,一直走得不緊不慢。 他還試著跟凱絲聊起了水牛。根據她的判斷,利瓦伊有一門課是專門學習水牛的。如果可能的話,他似乎很願意學習水牛這個專業。沒準還真有這個專業…… 這所大學總是在提醒凱絲不要忘記內布拉斯加是一個土裏土氣的地方。她以前從來沒有想到過這一點,因為她在奧馬哈長大,那是這個州唯一一個真正的城市。凱絲也曾經有幾次開車穿過內布拉斯加到科羅拉多州去,她見識過那些牧場和玉米地,可是在路過這些美景時,她卻從來不會多想。她從來不曾想到過住在那裏的人們。 利瓦伊和芮根的家鄉是一個名叫阿諾德的小鎮,用芮根的話說,那裏聞起來像肥料,看起來也像肥料。 “那裏就像眾神之鄉。”利瓦伊這麽形容道,“所有的神,尤其是梵天[13]和奧丁[14]會愛上那兒的。” 他們已經到了圖書館,利瓦伊還在說著水牛的事情。凱絲上到第一級石階上,跳上跳下地為自己取暖。站在台階上的時候,她幾乎就跟他一樣高了。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嗎?”他問道。 她點點頭。“奶牛不好。水牛好。” “奶牛很好。”他說,“水牛更好。”說完他懶懶地歪嘴一笑,“這真的非常重要,你知道。所以我才會跟你說。” “生死攸關,”她說,“生態系統,地下水位,地鼠都快要絕種了。” “完事以後打電話給我,小紅帽。” 不打,凱絲心想,我連你的手機號碼都不知道。 利瓦伊已經轉身走開了。“我會在你宿舍的。”他回過頭說道,“打電話到那裏就行。” 這個圖書館在地上的部分有六層,地下還有兩層。 地下的部分就是書庫,這裏的構造十分怪異,只有通過某些特定的樓梯才能到達,仿佛書庫是藏在校園裏其他建築的地下似的。 尼克工作的地方是北書庫的一間白色長方形房間。這裏簡直就像個導彈地下發射井,只不過擺了書架而已。不管你站在哪裏,總是能聽到嗡嗡的聲音。雖然凱絲一個通風口也沒看見,房間裏的某些位置卻常年有風吹過。他倆坐在桌旁,尼克的筆記本攤開了放在桌上,他得把一支筆擺在本子上,內頁才不會被吹得翻來翻去。 尼克寫作時是親自手寫的。 凱絲想要說服他相信他們還是在她的筆記本電腦上輪流寫作比較好。 “可是那樣咱們就不知道哪裏是換人寫的了,”他說,“因為作品裏看不到兩種不同的筆跡。” “我用手寫的時候沒法思考。”她說。 “太好了!”尼克說道,“這個練習就是為了要讓你跳出自我。” “好吧。”她嘆了一口氣。繼續爭論也是白搭——他已經把她的電腦推開了。 “好。”尼克拿起他的筆,用牙齒咬下筆帽,“我先來。” “等一下。”凱絲說,“咱們先說說要寫哪一種小說。” “你等著瞧吧。” “這不公平。”她探過身去,看著那張白紙,“我不想寫和屍體或是……裸體之類有關的內容。” “那麽我的理解就是,不寫人體。” 尼克的字體是一種歪七扭八的半草書。他是個左撇子,所以邊寫邊把藍色墨水的汙跡在紙上從這頭抹到那頭。你需要一支氈頭筆,凱絲心想,同時努力想從桌子這邊讀懂他那些倒過來的字跡。他把筆記本遞給了她,盡管現在是正著讀了,她卻還是看不懂。 “這寫的是什麽?”她指著本子上的某處問道。 “視網膜。” 她站在停車場裏。就在路燈下面。她的金發如此耀眼,簡直像在對著你閃閃發光,把你視網膜上那些該死的視錐細胞一個一個給燒壞。她向前靠過來,一把抓住你的T恤。然後她踮起腳尖,伸手去拉你。她身上有股紅茶和煙草的味道——當她的嘴唇碰上你的耳朵,你卻在好奇她是否還記得你的名字。 “這麽說……”凱絲說道,“咱們要用現在時來寫?” “第二人稱。”尼克肯定地說。 凱絲對他皺起了眉頭。 “怎麽啦?”他問道,“你不喜歡愛情小說嗎?” 凱絲感覺到自己的臉紅了,她努力想讓自己別這樣。淡定點,小紅帽。她彎下腰到包裏去找筆。 不能打字已經讓她很難下筆了,在尼克的注視之下就更難。他的樣子就好像剛剛遞給她的是一個燙手山芋。 “求你不要告訴媽媽。”她咯咯地笑著說道。 “我該略去哪個部分呢?”你問她,“是你的頭發?還是愚蠢的潮人香煙?” 她慚愧地拉著你的T恤,你把她往後一推,仿佛她才十二歲。她也確實只有十二歲——她還這麽年輕。而你卻是如此疲憊。如果你中途離開自己的第一次約會,就為了照顧自己那傻傻的、染了一頭腦殘金發的小妹妹,戴夫會怎麽想? “你遜斃了,尼克。”她說。她踉踉蹌蹌地走了幾步,又在路燈底下搖來晃去了。 凱絲把本子轉過去,推回到尼克面前。 他用舌頭在嘴裏頂著臉頰,然後露出了微笑。 “看來咱們的敘述者是個同性戀……”他說,“而且還是用我的名字來命名的……” “我喜歡愛情小說。”凱絲說。 尼克又點了好幾次頭。 接著他倆一起大笑起來。 這就跟她和琳恩一起寫作的情形差不多。以前她和琳恩會一起坐在電腦前,把鍵盤拉過來拉過去的,一個人在打字的時候,另一個人就會大聲地把內容念出來。 大多數對話都是凱絲寫的。琳恩更擅長設計情節和營造氛圍。有時候,凱絲會先把所有的對話都寫出來,琳恩就接在後面寫,由她來決定巴茲和西蒙身處何方、即將去向哪裏。有一回凱絲認為自己寫了一場愛情戲,結果琳恩卻讓他倆拿著劍打了起來。 後來,雖然她倆不再一起寫作了,每當凱絲不知道讓西蒙和巴茲除了對話還能幹些什麽的時候,她就會跟著琳恩滿屋子轉悠,求她幫忙。 可是尼克跟琳恩不一樣。 他更加專橫,更喜歡賣弄。還有,顯而易見他是個男生。離近了看,他的眼睛還要更藍一些,兩條眉毛似乎是有生命的一般。他寫作的時候喜歡舔嘴唇,還喜歡用舌頭去敲打自己的門牙。 值得誇獎的是,他立刻就把同性戀這回事拋在腦後了,盡管凱絲讓虛構的同性戀尼克也長了一對黑色的濃眉,也穿了一雙拷花皮鞋。 現實中的尼克沒法好好跟人家輪流做事,凱絲還沒寫完,他就把筆記本從她手裏拿了過去,她的筆在頁面上畫下一道綠色的印記。 “等一下。”她說。 “不行,我想到一個好主意——你就要把它給毀了。” 她努力想讓自己寫的段落看起來像是尼克的口吻,可她自己的風格卻總是會偷偷溜出來。當她發現尼克也在模仿她的時候,感覺很開心。 幾個小時下來,凱絲打起了哈欠,他們的小說已經比教授要求的長度超出一倍了。“這得花上一輩子才能打出來吧。”她說。 “那就別打出來了,咱們就這樣交上去。” 凱絲低頭看了看那些塗得藍藍綠綠的紙張。“可咱們就只有這一份原稿。” “所以,別讓你的狗把它給吃了。”他拉上灰色帽衫的拉鏈,伸手拿起他那件破破爛爛的牛仔夾克,“十二點了,我該下班了。” 他們桌旁的書車上仍然堆著滿滿的書籍。“那這些書怎麽辦?”凱絲問道。 “早班的女生可以做。這會讓她記得自己還活著。” 凱絲小心翼翼地把他倆寫的小說從尼克的筆記本上撕下來,塞進自己的背包裏,然後跟在他身後走上迂回曲折的樓梯。走到一樓這一路上,他倆一個人也沒看見。 現在跟他相處的感覺已經變了,甚至跟幾個小時之前都不一樣。有趣。凱絲覺得她的真實自我露出頭來,不再怕得要死,也不再焦慮不安了。上樓梯的時候,尼克跟她並排走在一起,他倆說著話,仿佛筆記本依舊在兩人之間傳來傳去似的。 到了外面,他們在人行道上停下腳步。 凱絲感覺到緊張的情緒又悄悄地冒了一點出來。她笨手笨腳地摸索著自己外套上的紐扣。 “好了。”尼克說著背上了他的雙肩包,“上課時見?” “好。”凱絲說,“我會盡量保管好咱們的小說。” “是咱們的第一部小說。”他邊說邊走上通向校外的那條路,“晚安。” “晚安。”她望著他漸漸走遠,只有一頭黑發和藍色的身影映照在月光下。 圖書館前面的四方庭院裏現在只剩下了凱絲一個人,還有一百多棵樹,白天的時候她根本就沒注意到這裏還有樹。圖書館的燈光在她身後驟然熄滅,她連自己的影子都看不見了。 凱絲嘆了一口氣,拿出自己的手機。艾貝爾給她發了兩條短信,但她並沒有打開,而是撥通了宿舍的電話,希望自己的室友還沒有睡覺。 “喂?”鈴聲響到第三下的時候,芮根接了電話。聽筒裏還有音樂的聲音。 “我是凱絲。” “哦,你好,凱絲。約會怎麽樣?” “我不是——你瞧,我這就回來。我會很快的。我已經在走了。” “電話一響,利瓦伊就出發了。你最好還是等等他吧。” “他真的不需要——” “要是他找不到你,那麻煩就更大了。” “好吧。”凱絲說,她決定投降了,“謝謝你,就這樣吧。” 芮根掛斷了電話。 凱絲站在一個路燈柱子旁邊,以便利瓦伊能看見她。她盡力讓自己看起來像個獵手,而不是挎著籃子的小姑娘。出乎她意料的是,利瓦伊很快就出現了,他沿著小路慢慢地跑了過來。可是他就連慢跑的樣子看起來也是懶懶的。 她朝著他走過去,覺得這樣起碼可以讓他少跑幾步。 “凱瑟琳。”他說。他倆遇到一起的時候,他停了下來,轉過身和她一起走。“你居然還是好好的。” “我根本不叫這個名字。”她說。 “就叫凱瑟,對吧?” “就叫凱絲。” “你在圖書館裏迷路了嗎?” “沒有。” “我在圖書館裏總是迷路,”他說,“去多少次都沒用。說實話,我覺得自己去的次數越多,迷路的次數就越多。圖書館就好像認得我了一樣,總是會出現我沒走過的通道。” “你經常待在圖書館裏?” “是啊,經常。” “這怎麽可能?你一天到晚都在我的宿舍裏。” “你以為我在哪兒睡覺?”他問道。她看著他,他咧開嘴笑了。 西蒙蜷縮在自己床上,好像一只受了傷的獨角獸幼仔,用那塊撕破的綠絲絨蒙住他沾滿淚痕的臉龐。 “你沒事吧?”巴西爾問道。能看得出他並不想問,也能看得出他很討厭跟自己的宿敵說話。 “別管我。”西蒙憤怒地說,他被自己的淚水給哽住了,此刻他甚至比平日更加痛恨巴西爾,“她可是我媽媽。” 巴西爾皺起眉頭。他眯起那對煙灰色的眼睛,抱起雙臂,仿佛是要強迫自己站在那兒別動,仿佛他真正想做的是對著西蒙再施一回打噴嚏的咒語。 “我知道。”巴西爾說,他簡直要生氣了,“我知道你現在的心情。我也失去了自己的媽媽。” 西蒙用夾克的袖子擦了擦滿是鼻涕的鼻子,慢慢地坐起身來,他的眼睛睜得大大的,藍得就好像第八大海。巴西爾是在騙我嗎?這倒是很像他的風格,這個傻瓜。 ——摘自《一生的朋友——永世的朋友》 由同人作者魔法凱絲和叛徒琳恩發表於200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