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光輝歲月(第5/10頁)

他在所有的衣兜裏摸著,終於掏出了手機。那是他的鈴聲。他接起電話的時候她甚至有點遺憾,她想再聽聽黃家駒的聲音,那個年代的香港歌裏,總有一種說不清的悠揚。那悠揚必須由旋律,古老的配器混音,以及一個真正懂得什麽叫“纏綿”的人,三者完美地契合在一起,才能形成。他三言兩語就把電話掛了,然後,他發現她還在那裏靜靜地坐著。

“你也喜歡Beyond?”她微笑著問。

他用力地點頭:“《光輝歲月》,再沒有比這個更夠味的歌了。”

“那不是。”她嚴肅認真地搖頭,“我其實就更喜歡陳百強。《今宵多珍重》那首歌,多少人唱過了,我還是最愛聽陳百強那個版本。以前我在尋呼台的時候,遇上一個人,想要發兩句這首歌的歌詞給他女朋友,也許是情人。他說:‘小姐你聽好了,我說得慢點,你一個字都別打錯。’然後他特別緊張地慢慢說:‘放下愁緒,今宵請你多珍重’。——就這麽一句話還念得磕磕絆絆的,我實在受不了了,就跟他說:先生你接下來是不是想說‘哪日重見,只恐相見亦匆匆’。他驚訝死了你知道麽?”她沒料到,自己直到今天仍然記得“今宵請你多珍重”之後,是“只恐相見亦匆匆”。

“你那個時候,也愛聽粵語歌?”他盯著她,那神情簡直不像是在閑聊。

“對啊,也不知道為什麽,雖然聽不懂,也覺得好聽。我喜歡的是那些八十年代的歌星,Beyond、陳百強、張國榮……”

“梅艷芳、譚詠麟。”他微笑著接著羅列。

“還有達明一派!”她簡直要歡呼出來了。

“八十年代的粵語歌……一直到九十年代初吧,真的美。”他也興奮了起來,“後來的那些怎麽比啊,什麽四大天王,都是垃圾。”

“不能那麽說啊,張學友還是可以的。”她又一次認真地提出了反對意見,“說是八十年代,那是在香港,可是等我們聽到的時候,不還是晚了好多年。我記得我去一盒一盒地攢他們的磁帶的時候,也上初中了。”

“我都沒錢買磁帶。”他眉飛色舞,“我是跟著電台裏面的節目,一首一首地用家裏的空白磁帶錄下來,有一次我不小心把我哥哥的英語磁帶洗掉了,還挨了我爸一頓揍。”

“那時候我爸也成天罵我,他說幹嗎不好好聽人話,要成天聽這些個鳥語。”她愉悅地長嘆一聲,“你說,為什麽呢?我們那時候為什麽那麽喜歡聽粵語歌?或者說,為什麽對粵語那麽好奇呢?我就是覺得,那種語言唱起歌來,似乎是……叮叮咚咚的,特別脆。”

“是因為我們自卑。”他對過來收走他們餐盤的服務生真誠地笑笑,“外國和外國人對我們來說太遠了,香港就不同,香港人也都是中國人,可是是一群活得比我們好太多的中國人。所以我們羨慕。”

“可能吧。”谷棋托著腮非常認真地想了想,“不過也不全是因為這個,能讓我們從心裏愛的東西,怎麽可能全是因為羨慕?”然後她也跟著他笑了,“唉,十幾歲那時候,我們真是土啊。”

“我第一次聽Beyond的歌,就是《光輝歲月》,我剛剛上高中,1993年底,我簡直不知道該怎麽喜歡黃家駒才好了。雖然我並不很懂那首歌在唱什麽,我不知道那是寫給曼德拉的。那時候沒有娛樂新聞這回事,尤其是在我們那種小地方。我直到1994年的夏天,偶然聽廣播的時候,才知道黃家駒死了,他在我開始喜歡他的歌之前就已經死了。那天我沒事找事地跟我哥哥打了一架,然後跑到外面去,跑去我們學校的操場——放暑假了,一個人都沒有,我就在那裏,一邊聽著蟬叫,一邊大哭。”他笑了,“你信麽?”

“信。”她不知不覺間,看進了他的眼睛裏。

“你好像是真的來不及了,人家早就開始上課了。”

“是,我來不及了。我知道的。”

那時候她就像一個鋼琴手那樣,害怕手指受傷。因為只要指尖上有一個小小的創口,一天下來,都是酷刑。她的打字速度,在整個台裏也是出類拔萃的。很多時候她看著自己的手,漸漸地意識有些渙散,覺得那雙手不再屬於自己,她就像一個觀眾,注視著屏幕上花樣滑冰運動員的後外點冰三周跳那樣凝視著它們。有的時候她覺得自己的雙手馬上就要毫無痛苦地飛離自己的身體,在空氣中旋轉成兩朵白色的花。

“現在請您留言。”這句唱歌一般的話像是發令槍,她的手指們蜻蜓點水地伏在鍵盤上,等著出擊。比如:“下班回家買點醬豆腐。”還比如:“我要加班,今天你去我媽那裏接貝貝。”這個時候她會想,貝貝應該是他們的孩子,可是,萬一是條狗呢,也不是沒有可能的。——這便是她的樂趣所在。所以她最討厭的就是這種留言:“請速回電。”幹凈得令人反感。她的手指剛剛飛起來,就必須停下,似乎有種慣性讓它們不安地匍匐在鍵盤上,蠢蠢欲動。何必呢,要是就為了說這句話,買漢顯呼機做什麽?這是數字機就可以做到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