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姐姐的叢林(第5/25頁)

娟姨深呼吸,很投入地說:“好香呀。”然後她擡起頭,看著爸爸媽媽,認真地說:“姐,姐夫,其實我今天回來是想跟你們說,我可能,當然只是可能,要結婚。”

我像每個人那樣驚訝地瞪大了眼睛,仰著臉。譚斐棱角分明的面孔此時毫無阻礙地闖進了我的視線,但是他並沒有看我,他望著這個臉色平淡道出一個大新聞的美麗女人。我聞到了一種不安的氣味,一種即將發生什麽的感覺籠罩了我。就在它越來越濃烈的時候,卻意外地聽到了裏面的門響。“絹姨,你要結婚?”姐姐站在臥室的門口,正好是燈光的陰影中。“奇怪嗎?”絹姨嫵媚地轉過頭。“那……和誰?”這個很白癡的問題是我問的。媽媽笑了:“安琪問得沒錯,和誰,這才是最重要的。”“當然是和我的男朋友了。”絹姨大笑,和以前一樣,很脆,有點放蕩,“好了,你們不用這麽緊張,其實我也並沒有決定好。詳細的我們以後再說,今天有客人呢。”她轉過了臉,“你不介意的吧,客人?我這個人就是這副德性,想到什麽就說什麽。”他當然不會介意。她當然也知道他不會介意,所以才這麽問的。一個男人怎麽會介意一個美麗女人大膽的疏忽呢?果然,他說:“我叫譚斐。”“挺漂亮的名字呢,客人。不,譚斐!”她笑了。

坐在她的對面,我看著絹姨笑著的側臉。我知道她又贏了,現在的譚斐的大腦裏除了我的絹姨,不會再有別的,更別提一個只知道伸長了胳膊夾菜的傻孩子。絹姨要結婚。沒錯,不過那又怎樣呢?我嚼著媽媽一級棒的糖醋魚,嚼碎了每一根魚刺,嚼到糖醋魚的酸味和甜味全都不再存在,使勁地吞咽的一瞬間,我感覺到它們從我的咽喉艱難地墜落。我對自己說:我喜歡上譚斐了。

那個時候我不懂得,其實十四歲的羅密歐與朱麗葉是真的不懂愛情,懂愛情的,不過是莎士比亞。

我真高興譚斐現在成了我們家的常客,我也真高興我現在可以和譚斐自然地聊天,不會再臉紅,不會再像以前那樣語無倫次。他是個很會聊天的人,常常用他智慧的幽默逗得我很瘋很瘋地大笑。我盼望著周末的到來,在星期五一放學就急匆匆地趕回家換衣服,星期五是我和姐姐那個小小的衣櫃的受難日。所有的狼藉都會在七點鐘門鈴“叮咚”的一聲響聲裏被掩蓋,我很從容地去開門,除了衣櫃,沒人知道我的慌亂,尤其是譚斐。絹姨現在周末回家的次數明顯的多了,不過她有名正言順的理由——她的婚禮在三個月之後舉行。她有時連飯也不吃就跟大家再見——那個男人在樓下的那輛“奔馳”裏等著。我們誰都沒見過他,所以我們戲稱他“奔馳”。絹姨總是說:“下星期,下星期就帶他回家。”但是這個“下星期”來得還真是漫長,漫長到在我的印象中,“奔馳”已經變成了一樣道具,給這個故事添加一個詭秘的省略號。雖然有的時候顧不上吃飯,但跟譚斐嫵媚地聊上幾句還是來得及。她的耳環隨著說話的節奏搖晃著,眼睛總專注地盯著譚斐的臉,偶爾目光會移開一下,蜻蜓點水地掠過別的什麽地方。我想我知道為什麽古人用“風情萬種”這個詞形容這樣的女人,因為她們不是一種靜止,她們在流動,永遠是一個過程。

越來越有意思了。我對自己說。絹姨和譚斐——德瑞那夫人和於連?這個比喻似乎不太經得起推敲,但是很合襯。我知道我贏不了絹姨,確切地說,我不具備跟絹姨競爭的資格。我知道自己是誰。可是我畢竟才十四歲,只要我願意,我可以認認真真地喜歡譚斐十年或者更久。十年以後我二十四歲,依然擁有青春,我閉上眼睛都猜得到當譚斐面對二十四歲的我,恍然大悟是這個不知何時已如此美麗的女孩愛了他十年——想起來都會心跳的浪漫。但是絹姨你呢?但願你十年之後風韻猶存。如果你從現在開始戒煙、戒酒、戒情人,那時候的你應該看上去不太憔悴。也但願你的“奔馳”還能一如現在般忠誠。你們大人還不就是這麽回事嗎?

仔細想想也許每個女孩都經歷過一個只有當初的自己才認為“可歌可泣”的年代。乳房猝不及防的刺痛,剛開始不久的每個月小腹的酸痛,還有心裏想起某個人時暖暖的鈍痛。碰巧這三種痛同時發生,便以為自己成了世界頭號傷心人。有點決絕,有點勇敢地準備好了在愛情這個戰場捐軀——以純潔、純情和純真的名義。殊不知所謂“純潔”是一樣很可疑的東西,要麽很廉價,要麽很容易因為無人問津而變得廉價。可我義無反顧地掉進去了。世界運轉如常,沒有什麽因為一個十四歲的小姑娘的戀情而改變,除了她自己。她開始莫名其妙地擔心自己的頭發是不是被剛才那陣風吹亂了。萬一吹亂了,而她在這個時候突然在街上撞見譚斐怎麽辦?盡管她自己也知道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可是喜歡上一個人本身就是一件概率在千分之一以內的事情,所以戀愛中的人都莫名其妙地相信“偶然”。我不知道照這樣推理下去,是不是可以得出戀愛中的人都有可能變成“守株待兔”裏的主人公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