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D 漂亮朋友(第3/4頁)

D小姐就是前一種人。她的戀愛不算少,和她熟了以後,我發現不少她的事也在朋友圈裏傳得很廣,但沒有人對她有任何微詞。因為她夠漂亮,夠坦蕩,夠義氣。

這真心是我羨慕的天賦和能力之一。但我也明白,我就算有她那麽漂亮,也做不到她的這種渾然天成的真性情。

我的稿子多到寫不完的時候,她會主動提出幫我分攤,而且幫我熬夜寫,而且稿子出來之後,幾乎和我的筆調一模一樣。

她自己是月光族,背著不小的房貸,但當她的另一個朋友被人騙了錢的時候,她會把自己當月的所有工資借給朋友,讓朋友救急,還不要別人打借條。轉頭從我這兒借了自己的生活費,非要寫借條給我。

我去離北京四個小時車程的音樂節采訪,是拿車馬費的那種采訪。趕不上主辦方的大巴車,她立刻出現開車送我去。因為知道到了荒郊野外之後,她並沒有在主辦方的名單裏,也領不到主辦方的盒飯,她還自備幹糧。我把車馬費的一半塞給她,她硬是不要。

我們倆的體型差不多,她做了一個“分享衣櫃”計劃,過兩天就會拿她的一大堆衣服過來和我的衣服互換,互相搭配。

她還非要我的狗和她的狗“成親”,雖然兩只狗屬於完全不同的品種,還信誓旦旦說“以後生下來小狗我負責養,這樣我們就是親家了”。後來她發現,我的狗從不近女色,只喜歡趴在公狗身上騎,她才罷休。

她的前男友不少,我知道的有好幾個,都是一個圈子的,恰巧每個人我都聽說過或者間接認識。她從來沒說過任何一個人的任何一句壞話,也絲毫沒有因為分手或被分手而抱怨過。

在她眼中,好聚好散這件事非常重要。戀愛的時候就百分之百投入,為之焦慮為之氣惱,一旦決定不愛的時候,就果斷抽身而出,揮揮手不留下一片雲彩。

有一次,我約了一個那一年因參加選秀比賽而突然成名的男歌手的專訪,他剛發了專輯。一開始說好了,采訪以聊專輯和音樂為主,因為他的情史真的是一片空白,人的形象也是那種“踏實做音樂”的乖仔類型,背景也都幹幹凈凈沒有任何話題點。

恰好我對這個男歌手的音樂類型完全不感冒,覺得這種沒有話題的男藝人也真是無聊,就約上她,想和她一起采訪,希望采訪的時候不要出現冷場。

她死活不去,我拐彎抹角地問,才問出答案,原來這個歌手在成名前,有過一段在南方當酒吧歌手的日子。他們倆曾經交往過不短的時間。

我勸她:

“交往過也可以去采訪啊,你又不是那種分了手就死生不相見的類型,放心我不會把你倆的事寫在我的稿子裏的!”

“別人可以繼續做朋友,這個人真的不行,他太極品。”“怎麽了?他當時對你做出什麽極品行為了?”

“不是,他參加那個比賽,進入決賽,有一點知名度以後,就給我打電話說,讓我將來不要抖出來我們之前的事,包括以前是什麽德行,都不讓我說。你覺得我是那種人嗎?跟誰多愛說似的!這種人,你壓根就不應該去宣傳他。”

後來,我爽約了那次采訪。

我有時候會想,她最終到底會嫁給怎樣的男人。後來又想,她這樣的女孩,嫁人對她來說或許也不是結局,婚姻真的會改變她、縛住她的性子嗎?那多可惜!

但大多數的故事似乎終究要以婚姻收尾,她也不例外,而且來得似乎有點太快了些。

有一年,她休年假飛回南方的老家一趟,來回也就七天不到。回來就跟我說,她要結婚了。

我問和誰,她說,是剛認識的人。

我說不太可能吧,你知道人家底細嗎,就要和人結婚。

她說:“知道啊,就是我一個中學同學的曖昧對象,這個同學已經先於我把這個男的裏裏外外都調查清楚了。”

“那你不怕你中學同學不理你啊?”她理直氣壯:

“是我中學同學要和他曖昧,他也沒準備跟我中學同學曖昧啊!”

“那你中學同學怎麽說?”“她不理我了。”

依照我對她一向的判斷,她也只不過是一時沖動,飛回去幾趟,新鮮勁兒過了沒準就回來了。

但這次真的不同。過了一個月,她把北京的房子轉手租了出去,開了二十多個小時的車回了老家。又過了一個月,她閃婚了,他們去了大溪地度蜜月,發來的照片裏,她穿著寶藍色裙子,在海天一色的風景裏,讓人沒辦法不為她的幸福微笑動容。

現世安穩,歲月靜好,大概就是這麽一種表情能夠概括的。

我好奇她嫁了怎樣的人,照片裏的男人是面目模糊、戴著眼鏡的一個文質彬彬的中年普通人,比她年紀大個十多歲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