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回溯16

“我妹。”古天畀點頭。

照片是一張大頭照,上面的兩個孩子大概十五六歲,兩個腦袋緊緊依偎著,小女孩青澀的眉眼,倒是真的跟自己有點像。

沒錯,就是這麽狗血。

林夕猛然坐直,嚇了古天畀一跳。

“我回去問問我老爸,他有沒有失散多年的兄弟,不過……也不對啊,我跟你可一點都不像,再說,我們家一直都姓林。”

林夕並沒有過多去問關於他妹的故事。

想也知道,99%人已經不在了,肯定是個狗血而悲傷的故事,人家不說,她何必問。

良久,古天畀問道:“你希望我怎麽做?”

“我希望你什麽都不要做。由他們去吧。”林夕看著前邊綠樹掩映著的風雨橋,贊嘆古代的那些能工巧匠。

古天畀眼裏有著探研:“縱虎歸山,不後悔?”

“他們還能算虎嗎?兩只耗子罷了。再說,我們家也沒有荒山再值得他們去謀算,想必經過這些事情,他們也該好好想想了。”

林夕並不是聖母,只是不在意了。

有時候艱難的活著比幹脆利落的死亡更可怕。

再說,一切皆有因果,於曉曉不貪心,不會舍出自己的男人來勾搭自己,邵遠不貪心不會答應做這樣的事情。

果然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於曉曉貪婪的天性竟然連一條手串都不肯放過。

如果這條手串隨著林夕下葬,可能一切都成定局,她會永遠困在那小小世界內,隨著歲月流逝魂飛魄散,永不超生。

於曉曉騙到母親的信任和情感,移情作用下把手串送給她,最後她又在自己憤怒的陰魂纏繞下噩夢連連,於是答應把手串還給母親。可是她天性涼薄陰毒,那樣境地下還要肆意羞辱兩位風燭殘年的老人,她將手串丟出去,卻陰差陽錯放出自己的靈魂。

可以說,林夕是死在於曉曉之手,卻又是活在於曉曉之手。

這段時間陪著父母到處遊走,看遍祖國大好山河,開闊的不僅僅是視野,還有心胸。

林夕從前總是喊著那樣的口號,我們的目標是星辰大海,其實是帶著戲謔和自嘲的,她不知道她能活多久,能走多遠。

而這一次回來,見到了自己的父母,治好了父親的病,陪伴著他們一直到最後的歲月,林夕覺得若是在前世一切都沒有發生,她還是那個普通的林夕,她會做到嗎?

人生總在選擇,而每次選擇錯誤,我們都會回頭去看,在心裏問一次如果……

如果我當初沒有這樣……

可人生有如果嗎?

不存在的,知道要尿炕咱就不睡覺了。

所以林夕選擇揍了邵遠一頓,那個時候,他們的賬——清了。

至於以後是福是禍,那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可林夕知道,以於曉曉的貪婪,在有自己提供情報的前提下,古天畀必然會對她加以利用,古天畀手段是否狠毒,他們所有一切最後將走到什麽地步,都是他們自己的事情。

林夕回來,解自己的心結,了自己的心願。

古天畀淡淡的笑:“依你。”

等到古天畀離開了黎平,林夕已經成了他的義妹。

並且林夕的戶頭上又多了五千萬。

那是古天畀給她的酬勞。

古天畀叫林夕不要大意的收下吧,和鬥垮任一聰以後他瓜分到的好處相比,這錢其實很少。

林夕也沒跟他矯情,反正古大哥有錢,花唄!

倒是林爸林媽知道原由之後,心中的失望別說五千萬,就是五個億都不能彌補。

他們還奢望著能有點別的內容呢,蒼天可鑒,真不是因為古家小子有錢。

他們只是想著百年之後,閨女咋辦啊!

這一年林母突然被多肉給萌到了,一家三口開始天南海北的淘換。

雲南、山東、福建……幾個全國有名的多肉基地幾乎跑了個遍。

也不知道為什麽,那些發燒友級別都大愛的十二卷、霓虹燈之類她還真不喜歡。

跟老媽兩個基本都是景天科迷,養得滿陽台都是。

一年之後兩個人開始研究砍頭、葉插,然後把培育出來的小寶寶送給樓上樓下,老爸老媽已經開始會說一些當地的土語了,有時候老媽還跟著楊嫂出去買菜,徹底融進這個生活節奏緩慢的小鎮。

古天畀得知這事也幫忙弄了不少,反正家裏現在是肉滿為患,楊嫂也拿了不少回家去養。

雖然兜裏錢是絕對夠花的,一家三口的日子過得並不奢華,而是一切都隨意,興之所至,沒事就來上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然後有一天古老大心情貌似不錯,林夕這邊就收到了一輛寶馬x6。

好吧,為了這輛SUV去學開車吧。

林夕足足用了五個月的時間才能熟練上道,又練習了兩個月才敢帶著林爸林媽出去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