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第2/2頁)

能夠散布流言的人基本上都有一點小聰明,極其喜歡嚼舌,這個時候他們哪能不知道自己的下場一個個立馬撲嗵的跪在地上大呼自己冤枉:“大人明見啊,這些人是同小的有仇,這才把小人推出來。”

被綁在柱子上的逃民和這個人互相吐口水:“我呸,明明就是你說的,讓我先跑,我要是成功了你就帶著大家一起走!”

煽動者自然不肯承認,而台子上的人恨死他了,這會恨不得把人攀咬出來,好洗脫自己的罪名。

一台精彩紛呈的狗咬狗好戲之後,胡端又喊了其他人把前因後果清清白白的給算清楚給算清楚,證據確鑿的情況下,逼問的狡辯之人無話可說。

逃兵,他殺了,第一個出來指認傳播流言者,而且把話說得清楚明白的人,他命人打了一頓,打胳膊也不打腿,免得傷了這兩處還要耽擱進程。

他讓人自扇了幾十巴掌,臉都扇腫了,美其名曰洗洗腦子。

“本官也不打你,你怕臟了本官的手,你平時裏怎麽打別人的,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子,一邊打一邊向本官認錯,向陛下認錯。”

這個人只得揚起手來,扇了一巴掌自己的臉。

都是做慣了農活的糙漢子,臉其實挺厚的,但是這一巴掌下去,這人的臉立馬就紅了,足見力氣用的不小。

胡端像是個大爺,坐在那裏翹著個腿監工:“力氣大點,你撓癢癢呢,喊大聲些。”

不一會兒這個人的臉就腫成了饅頭眼睛都被擠到一塊去了,嘴巴裏含含糊糊的不知道在念什麽,只隱隱約約能聽出來是求饒的話。

沒有人敢笑,因為一想到自己險些落到同樣的下場,這些被儆的猴就忍不住發抖,秋高氣爽的好天氣,愣是出了一背的汗。

做完這些以後,胡端方道:“其實本官並不喜歡殺人,今日殺的這些,若是放在戰場上,這逃民便是罔顧軍事的逃兵,而這散播流言者便是敵軍派來的奸細,都是該殺之人。”

西北那邊經常會有胡人,還會有各種各樣,看起來像是齊國人的奸細混進來。要是每次都這樣,那他得花多少力氣去擺平這些麻煩。

所以在入西北邊關之前,規矩就要立好,他的威嚴也必須深刻地刻在這些百姓心中。

胡端起身,站在血泊之中冷眼看著下面的人。

他其實很年輕,而且從來不蓄須,,不故作老成,但是看著這樣一張臉,沒有誰敢真正的把胡端當成一個毛都沒長齊的黃毛小子。

胡端問:“你們說,這些人該不該殺?”

胡端的小弟混在人群之中大聲的喊道:“該殺!”

隨後冒出來更響亮的群眾的聲音:“該殺!”

“我再說一遍,陛下所允諾的條件每一句都為真,我說的話沒有一樣是假,這些話你們聽見了嗎?!”

是啊,說殺人就殺人,說分豬就分豬,說老實交代,就把人放了,胡端也果真把人放了下來。

他只是命這人自己給自己打了幾十個響亮的耳刮子,本來也就沒有多好看的一張人臉硬生生的被扇成了一個大豬頭。

“聽見了!”

這會兒氣氛已經到了一個頂點,這次不需要胡端的小弟混在人群之中先做引子,大家夥就叫喊起來。

“行了,聽見了就繼續趕路,今日的話本官不想再說一遍,以後每日都會清點人數等到了邊境,若是出現逃兵還是那句話,負責者跟著一起死。”

他不可能每天都花費時間去等著這些人點人,畢竟這些人來自五湖四海說的方言,認得人都不一樣,那就只能分攤下去,由他們自己人管自己人。

大概經過了兩個多月的跋山涉水,胡端帶著最初的靈山縣民,還有後面一大堆人成功地抵達了西北邊城。

而這期間關於胡端的信件也送到了長安城的皇宮裏。

胡端自己也寫了信,上面說自己先斬後奏,希望天子能幫他圓了一個謊,以征兵的名義,把剩下的那些人都帶到邊疆來。

喬青一直在關注這件事,這些天來,她也想了許多。

有的時候好好說話,的確比不過強權來的重要。

而且有對比,這些人才能夠深刻的認識到自己過得好,是天子施恩。

前面村子的福利照給,但是後面強行帶過去的人,沒有地沒有房,想要吃飽飯,就只能靠給前面的人做工。

人是要比較才能過的幸福。

到底是齊國的百姓,她不會逼死他們生路給留一條,只是注定他們就沒有那樣的好運氣。

她展開胡端洋洋灑灑的手書,在他提的幾個建議下面提筆寫下一個字,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