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胡端,今年二十有四,是先帝未駕崩時候就做了郡尉的人。

土生土長的涇陽人,當年通過科舉入金,然後又調回到自己的家鄉任職。

胡端一開始自然不是郡尉,而是縣尉。

縣尉輔佐縣官,郡尉輔佐郡守,管理郡中的刑獄,擱現在,那就是一個省的軍區司令兼公安廳廳長。

涇陽不是多大點地方,可是能做到這個位置,那也非常不容易。

和張縱不一樣,胡端家中算得上小富,雖然不是什麽當地一霸,可從來沒有為銀錢煩惱過。

物質上雖然沒缺什麽,胡家內裏卻並不安寧,胡家不是枝繁葉茂的大世家,卻也是當地一個不小的家族。

不過他們並不是嫡系而是分支,有時候,宗族帶來的壓力反而比助力更大一些。

或許受到父母的影響,或者是胡端天生如此,他長成了一個和父母完全不一樣的性子。

胡端父母軟弱,老是做老好人,受人欺負。胡端性格無比強勢,小時候主意就特別大,是當地的孩子王,也沒少做調皮搗蛋的事情。

等大了一些,胡端進入私塾念書,結識了同窗張縱,期間發生了很多事,兩個人性格完全不同,卻彼此心心相惜,成為至交好友。

兩個人在律法上都深有涉獵,雖然形式的風格大相徑庭,可是以律法治天下的理念卻是相似的。

胡端幫了張縱很多,可以說張縱進入京城,入天子眼中,有胡端很大的一筆功勞。

在張縱入朝為官之前,胡端因為家族勢力,就順利當上了縣尉,等到張縱被天子看中,胡端因為個人業務能力出眾,加上當地的郡首有意要賣張縱這個皇帝跟前大紅人的人情,就把胡端從縣中撈上來提拔為了郡尉。

但是誰都沒有想到成為郡尉的胡端,膽大包天,才坐上這個位置,一來就拿當地的豪強直接開刀。

都說新官上任三把火,他這第一把火就直接把人家給房子給燒了。

郡守氣的要吐血,可是郡尉是他輔佐的人,他可以提攜他,想要把這人趕出去卻並沒有那麽容易。

更何況胡端是他推薦的人,他做出這樣的事情,以至於他這個郡守都受了不小的牽連。

剩下的就只能希冀於京城裏那個皇帝跟前的大紅人,能夠有足夠的能量。

張縱能弄清楚事情的始末,迅速的反應過來,就是由這郡守的手筆在裏面。

而胡端殺縣民四百,被人一張折子參到京城,也是張縱花力氣保住了他。

更準確的說,是皇帝要保住他。

這份保住只是暫時的,胡端可以說很幸運,也可以說十分的不幸。

喬青當時就想要用他,但是刀有了,她想要對之開刀的人卻還沒有定下來。

對梁王動手,當時的胡端還不夠資格。

緊接著又爆發了西北戰事,喬青每天都想著如何打勝仗,又要監督軍糧進度,以及催促更強大更有力,足夠威懾天下的武器的研發進展,一時間就把胡端這個人拋之腦後了。

若不是他主動送上門來,她還不知道猴年馬月才能把這人想起來。

當然喬青的這些想法,胡端是不知道的,在胡端看來,他實在是幸運,這個案子剛辦下來,西北就爆發戰事,皇帝一心掛念大西北,他就被暫時擱置。雖然暫時停職,卻保住了一條性命。

當時的時候他也不是沒有害怕過,畢竟他這麽年輕,媳婦都沒有娶,為了這事情,小命耽擱了,當真是十分不劃算。

可俗話說得好,禍害一千年。老天爺開眼,讓他好端端活著。

被拘著在家裏待了好幾個月,他感覺渾身都像是被澆了梅雨似的,閑得發毛。

聽到天子頒布遷移的法令,胡端就知道自己機會來了。

和張縱不一樣,雖然同樣崇尚法律,但是胡端是一個非常有野心的男人。

他喜歡法律的地點在什麽,倘若依法治國,即便是那些鼻孔朝天,高高在上,看人的權貴,也必須被規則束縛,低聲下氣。

做一個好官,讓老百姓安居樂業,對胡端來說,才是順帶的事情。

他從年輕天子在前期開出的優厚條件之中,窺見了他對此事的勢在必得。

這位張縱口中行事不按常理的天子對前期的人友好,對後些頑固不化的人絕對不會半點容忍,而他願意成為天子手中的這把利刃。

涇陽的城池算不得特別富裕,算不得貧窮,但是他可以調職,為了這個機會,他甚至不惜自請降職。

胡端寫了一封文書,先是向天子告罪,然後自告奮勇,請求為天子分憂。

胡端很快就收到了新的任命,拆開信封的時候,他深吸一口氣,看完天子下的旨意,他終於忍不住朗聲大笑,天子並沒有降他的職,而是平調,不僅如此,還允諾了他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