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裏的村支書(3)(第3/3頁)

但他和他媳婦感情一向好,這次肯定是去嶽父嶽母家了。

段青恩過去的時候,秦老二正拎著一只兔子往這邊走,見到他了就是一樂:

“找我來了?是不是聽說我家的事了?”

他們村子還是挺大的,段青恩在村東頭,一般沒事肯定不會到這邊來,再一聯想最近只有他分家的事,秦老二就猜到了。

“是啊,你住進嶽父家了?”

“那是,我親爹媽不要我,這不是還有別的爹媽嗎?走走走,我正好拎了個兔子,你也是趕上了,咱們去好好吃一頓,我跟你說,我嶽母那個手藝啊,是真的厲害。”

段青恩瞅著他手上的兔子,“這才分家不到一個小時,你就捉兔子回來了?”

“嘿。”

秦老二得意一笑,把手上的兔子拎起來往段青恩面前甩了甩:“我昨天就套到了,本來想著家裏也待不下去了,我偷偷拿去縣裏賣了算了,結果今天就分家了。”

“這不,我也不好意思在我嶽父家白吃幹飯,就把這只兔子給拎出來了。”

段青恩笑他:“你和你媳婦娘家關系一向不錯,放心吧,肯定沒人說你白吃幹飯的。”

之前秦老二還時不時抓了兔子送到嶽父嶽母家,只是後來秦家知道這件事後,秦父秦母在村裏哭二兒子不孝順。

打了兔子不想著自家人,光想著媳婦娘家人等等等等。

秦老二厚臉皮,覺得他自己打的兔子,他愛給誰給誰,他給嶽父嶽母家,嶽父嶽母還會舍不得吃大部分的兔子肉,都留給他和媳婦呢,秦家能給他吃指甲蓋那麽大的肉就不錯了。

但嶽父嶽母卻覺得這樣對秦老二名聲不好,二老從那之後就拒絕要秦老二送來的東西了。

畢竟這年頭,家家戶戶都少葷腥,他送來兔子,家裏做了味道肯定能傳出去,人家一聞就知道。

這次,秦老二可算是更有理由給嶽父嶽母送獵物了。

反正他也被趕出家門凈身出戶了,他都不是秦家人了,他願意給誰送獵物就給誰送。

他還偏要把嶽父嶽母當成親生爹媽來孝敬著,親生爹媽看不上他沒關系,嶽父嶽母看的上他就行!

兩人一路走一路說,秦老二倒是一點都沒對“親爹媽把我凈身出戶”這件事感到傷心,看上去滿面春|光的還挺高興。

還跟段青恩說了一下自己接下來的計劃:“我琢磨著啊,先在我嶽父嶽母這邊住下,再去山上打獵掙錢,誒,也是現在不讓做生意,不然的話,我還想當個貨郎,辛苦是辛苦了點,怎麽也能賺點錢。”

“你想掙錢,我這倒是有一個主意。”

青年村支書笑了笑,對著好友道:“這段時間,野豬群總是跑下山禍害莊稼,我已經報上去申請組織民眾一起打野豬了。”

見秦老二還是一臉迷茫,他笑了笑,道:“以前我們打野豬,都是趕走就好,這次,我打算布置陷阱,捉幾頭野豬,你從小就進山,對野豬習性也熟悉,我想讓你幫我。”

“到時候我直接組織村中有壯勞力的人家一起打野豬,去了的人,要是真的打下野豬肉了,就每個人都分點,你經驗足,我打算讓你帶隊,功勞大的話,分的野豬肉也多,到時候拿去賣了,也算是一筆錢。”

秦老二猶豫了一會。

野豬兇殘,他以前都是躲著走。

但如果不是硬碰硬,而是制造陷阱的話,這是他強項啊。

而且他剛剛分家出來,名聲受到了影響,如果這個時候他成為打野豬的隊長,也能建立一下威望。

他咬咬牙,“幹了!”

“村裏會上山打獵的人不止我一個,知道你是想幫我,兄弟記你這個情了。”

段青恩拍拍他肩膀:“什麽情分不情分,你布置陷阱的技術不好,我跟你有一百個情分也沒用。”

“好,不說了,都在心裏,走走走,吃兔子肉去。”

秦老二說著跟段青恩一塊往前走,走著走著,他突然想到,以秦家的性格,這種事他們肯定不會參與的,畢竟之前一直都是大集體,就算不幹活也能分吃的,秦家就屬於,苦活累活他們幹,但有點危險的活絕對不幹的。

一想到自己打下野豬能吃野豬肉,秦家人只能吃空氣。

他更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