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前因(第4/7頁)

松竹腳上一蹬,沖了過來,一邊將他推向密道,一邊用自己的身體擋住了剩余的刀光。

頤非費力地爬進洞口,轉身剛想救松竹,就見猩紅色的液體在水中膨脹開來。與此同時,繼他之後爬進洞的琴酒一把扣住他的胳膊,將他往密道深處拉。

湖水冰涼。

但眼框處,卻又痛又漲,一片溫熱。

水草隨著這場打鬥四下搖擺,宛如幼年噩夢裏張牙舞爪的妖魔,而在妖魔的籠罩下,青衣的松竹,還有白衣的山水,就那樣一點點地染成了鮮紅。

頤非永遠無法忘記,松竹和山水死前的樣子。

更無法忘記,逃出程國時是多麽地屈辱和狼狽。他們約好了要一起走,重頭來過,可一眨眼,最重要的人就已人鬼殊途。

很多東西其實是無法割舍的。

尤其是,他失去的已經太多太多,到頭來,兩手空空,連僅有的三個生死與共的下屬,也全沒了。

繼松竹和山水之後,琴酒也一病不起,他們好不容易東躲西藏找到了璧國使臣的船,再也抵抗不了病痛折磨的琴酒,為了不成為頤非的累贅,背著石頭沉進了海裏。

他們三個,都是童年時被拐賣到程國的孩子。接受殘忍的訓練後,成為合格的死士。頤非從品先生手中買了他們,從此之後,他們就成了他最親密的人。

他還記得第一次跟他們見面時的情景。

品先生領著三個一般高矮胖瘦,甚至長相也差不多的十七歲少年進來,讓他們現場展露武功給頤非看。

三個少年全都武技不凡,百步穿楊。

頤非很是滿意,問品先生:“怎麽賣?”

品先生伸出了五個手指。

“五十金?不貴。來人……”他剛要命人拿錢,品先生呵呵笑了起來:“不是五十,是五百金。”

頤非吃了一驚。以他對死士的了解,一人五十金算頂天了。而這三人,居然要五百金!

“為什麽?”他忍不住問。

“如果你單買一人,五十金。如果你三個全要,那麽,五百金,不講價。”

“買三個你不打折還擡價……他們有什麽過人之處?”頤非何等機靈,品先生這麽一說,他頓時就明白了。

品先生什麽也沒說,只是把三個少年的眼睛蒙上,然後給每個人一個鼓,讓他們隨便敲三下。

在安靜得針掉到地上都能聽見的房間裏,三個少年靜靜地站著,然後同時擡臂、擊鼓,停止。過了一會兒,又同時擡臂、擊鼓、停止。

三記鼓聲,全部同時起同時止,心有靈犀,宛如一人。

頤非嘆為觀止,當即命人去準備五百金。

在等錢的過程中,頤非問品先生:“他們武功不錯,又很有默契,那麽忠誠方面如何呢?”

品先生聽後,對三個少年道:“每人打自己一拳。”

少年們還蒙著眼罩,一聽這話,絲毫沒有猶豫,各自打了自己一拳,拳聲同樣整齊。

品先生上前挑開他們的衣服,只見黝黑的胸口上,三個青紅色的拳印高高腫起——果然是對自己沒有半分留情。

頤非將這一幕看在眼中,若有所思。這時黃金取到,品先生點清了金錠,一笑道:“好了,你們三個從現在開始就是三皇子的人了。三皇子就是你們的主人,你們知道該怎麽做了。”

“拜見新主人!”三個少年同時跪地。

頤非上前將他們的眼罩一一解開,眼罩下的臉龐,年輕呆板,面無表情,連受傷的痛苦都毫不可見。

頤非的目光從第一個人看到第三個人,然後再從第三個人看回第一個,最後,從袖子裏取出三塊糖,朝他們笑了一笑:“我請你們吃糖。跟著我,不挨打,能吃糖。”

就是這麽一句話,頃刻間點亮了三張原本已經死去的臉。

跟著我,不挨打,能吃糖。

彼時的頤非是真的認為,自己一定會贏的。比起荏弱無能的大哥麟素,比起剛愎寡恩的涵祁,他無論從哪方面來說都是最適合的儲君。

沒有顯赫的出身又如何,不被父王喜愛又如何,在程國這個實力大於一切的國度裏,他養晦韜光,玩世不恭,一點點地積攢和擴張著自己的勢力……

結果,卻輸給了一個女人。

世事諷刺,莫過於此。

跟著他的屬下們不但沒有糖吃,還紛紛丟掉了性命。

山水、松竹、琴酒。

他們本來當然不叫這三個名字。他們本有自己的名字,自己的家,卻被萬惡的人販誘拐,從此開始了地獄般的人生。生得屈辱,死得也毫無尊嚴。

而像他們那樣的人,有三十九萬七千,甚至更多……

這是程國的罪孽麽?

頤非仿佛已經看見末日來臨,有神靈在天上宣判,說——

“程,汝罪惡滔天,當淹沒。”

然後,那座形似巨蛇的島嶼就沉下去、沉下去、沉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