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余慧心身為一個寫手,胡思亂想如呼吸一樣平常。

裴義淳的過往事跡,加上她今日經歷,充分證明他是個吃喝嫖賭(出現在那家食肆印證“吃”,富貴閑人的名號因賭而來,而吃喝嫖賭不分家,沒冤枉他)、遊手好閑(不閑怎麽會叫“富貴閑人”)、罔顧禮法(說退親就退親,要掀帽就掀帽,一點兒都不尊重小姐姐,相當不守禮法)之人!

這樣的人,有個專有名詞——紈絝!

紈絝身份一定,余慧心就給對方立起了人設:目無王法、草芥人命、無惡不作……

她慌死了,害怕余家明天就會家破人亡。

電視裏不都這麽演嗎?像裴義淳這種出身,打死人都不用償命,花點銀子就解決了。

只是明明是自己惹的禍,卻要連累余家,她本身還不是余七巧,用了人家的身體沒替人家做點事就算了,還要帶人家全家去死,她怎麽那麽不待見自己呢?

而且她也不想死啊!

要說她對上一次人生有什麽遺憾,那就是她沒更完的小說了。當然,還有躺在電腦裏的靈感、大綱、開篇……以及無數尚未成型的腦洞沒寫出來。所以這一次,就算身在古代,她也想抓緊時間寫一寫。要是又死了,穿回去就算了,沒有另一條命了怎麽辦?

思及此,余慧心覺得需要搶救一下!

她問紅梅:“我的書呢?”

紅梅道:“小姐從前也沒這麽多書,還不知道你要怎麽布置,都放在箱子裏沒揀出來呢。”

“打開!我要找東西!”

古代也有法律的,她得研究一下,以備不時之需。

姓裴的再紈絝,總怕家長吧?自己只要懂了法,對上了就念法條,再補一句“你敢胡來我就告訴你爸爸”,想想就覺得生命得到了保障~

紅梅將裝書的箱子打開,余慧心一本本拿出來,看一眼書名就放下。

紅梅疑惑:“小姐,你找書嗎?”

“嗯。”余慧心頭也不擡,“你不必管我,去將剛剛買回來的東西分揀好。”

“好。”紅梅出去了。

余慧心繼續找書,翻撿了一半,基本都是經史子集,沒見哪本封面有“律”或“令”的字樣。

其實前幾天收拾的時候她也瞟過書名,不記得有律令一類,看樣子家裏是找不到了。

她起身走到外間,紅梅已經將買來的東西整理好,正指揮著阿春、阿夏搬東西。

余慧心說:“拿上夫人那份,我們去上房,完了去一趟西市。”

紅梅驚訝:“小姐去西市做什麽?”

“看鋪子。”

余七巧在西市有家書肆。那鋪子原先賃給了別人,前兩年回到她手裏。為了討好王騰宗,她才開的書肆,還盡量將種類賣得齊全。

余慧心想去看看有沒有律法方面的書,她現在急需法律武器來保命!

拿著禮物到段氏那裏,段氏驚道:“你怎麽自己來了?不是說好了我去你那邊嗎?你現在身子虛,該好好留在屋裏才對。”

余慧心柔柔地道:“哪能讓我坐著,卻讓母親奔波呢?”

她也是吃飯的時候才想起,以古代的規矩,不能真讓人來叫段氏,應該自己走一趟。

段氏感動地握住她的手:“你真是個孝順孩子,都是那王崔氏瞎了眼!”

提到崔氏,段氏就十分不忿。

她乃農戶出身,像余七巧這樣的商戶小姐好歹還見過一點富貴,她是從來沒見過,一家四五口要靠二十兩銀子過一年那種。崔氏看不上她的窮苦出身,覺得她上不了台面;她也看不上崔氏眼高於頂,覺得崔氏假模假樣。

兩人曾當面擠兌過幾句,後來段氏就很少到王家走動。反正她不是余七巧生母,去了也和余七巧說不上幾句話,幹脆就讓陳氏去。

不過她心裏還是一直耿耿於懷——想余美人在的時候,自己作為余美人的母親,難道不算個貴婦嗎?也不知道崔氏在比什麽,好像誰沒高貴過似的……

“好了,不說她!”段氏馬上反應過來自己說錯了話,怕惹余慧心傷心。

余慧心自然不在意,就是不知道余七巧聽了這話會有什麽反應,幹脆低著頭裝哀愁。

紅梅不知道自家小姐是什麽意思。明明這幾日都想通了,和離是高高興興地,比出嫁還高興。現在露出這表情,大概只是為了不和夫人多說吧?

原來的余七巧的確不愛和段氏說話。段氏有時候說話直,她受不了。

不過余慧心覺得還好。段氏是心眼實,做事卻並不莽撞,說話也會掂量對方的感受,相處起來比面對崔氏好多了。

紅梅不知自家小姐換了想法,自然上前解救:“夫人,這是小姐給您的。”

“咦?”段氏驚訝又不解。

余慧心說:“我逛街的時候,給母親買了兩件首飾。”

“怎麽去破那個費?”窮苦出身的段氏,自然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