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獵鹿記(第3/4頁)

先抽了一張信紙卷進打字機滾筒,給黑斯汀斯先生寫信。

“親愛的黑斯汀斯先生:我在牛頓莊園玩的很高興,今天騎了幾個小時的馬,雖然天冷,但騎馬跑起來也不是很冷了。男爵的兒子奧利弗是個挺不錯的男孩,男爵也很親切,就是福爾摩斯太太似乎很忙,都沒跟我說過話。太太們有的很無聊,有的愛說人是非,不過統一的就是都穿的很漂亮。最不好的一點就是這兒沒有跟我差不多大的女孩,所以太太們也不怎麽跟我說話。你的,愛麗絲。”

寫完後從滾筒上取下來,折疊好,澆上火漆,蓋上“A·A”的印戳,放在一邊,準備明天叫雅各布送回戴爾斯福特。

又抽了一張普通紙,卷進打字機滾筒,開始寫今天的見聞。她打字很快,半小時後就打完一頁紙,抽出來看了一遍,很好,沒有拼錯的單詞,遣句措辭稍顯堆砌辭藻,有點浮誇,於是拿了蘸水筆出來勾勾畫畫,改完了,放在一邊,用一塊紫水晶鎮紙壓住,這才起身進了臥室,上床睡覺。

*

第二天一早,匆匆吃了早餐,就跟著奧利弗出去看他們圍獵。

要說圍獵,愛麗絲還真沒有見過——事先派遣了一大堆仆人和領地上的農夫之類,遠遠的從別的地方將鹿群趕了過來,也不知道趕了幾天,或者是先抓起來,到了這邊再放開也未可知。總之是有2、30只大鹿,沒有幼鹿,一路狂奔著,男爵帶著獵手們也是一路疾追。

奧利弗和埃文都跟得很緊,雖然是在隊列的最後面,但總也算是追上了,愛麗絲也緊緊跟在奧利弗的馬後面。兩個大男孩都顧不上說話,只是催著馬跑。

陸續就聽見連綿的槍聲,因為需要重新裝彈的緣故,槍聲不算密集。

愛麗絲尋思著鹿好像也不是什麽有耐力的長跑健將,槍一響,沒被打到的鹿就會奮力狂奔一陣,這是動物本能;但這麽一陣一陣的多跑幾陣,用不了兩個小時,也該慢下來了,到時候獵手們就該開始大肆獵殺。

果然,兩三個小時之後,鹿群奔跑的速度降低了,槍聲開始變多了,就連埃文也打到了一只落單的鹿。埃文放下來福槍,就沖著奧利弗大呼小叫:“瞧!是我打到的!”

奧利弗也開了幾槍,只是沒打中,畢竟奔跑中的鹿很難打中,埃文也是趁那頭鹿停下來休息的短暫時間開槍打中的。

幾個男仆也都跟上了,埃文叫他們去把受傷的鹿捆好,擡過來。

奧利弗下了馬,示意愛麗絲也下馬。

“你還沒見過被打傷的鹿吧?”

愛麗絲踩著科特的肩頭下了馬,“沒看過。”

“你怕見到血嗎?”

她搖搖頭。

奧利弗便帶她到受傷的鹿身邊。

鹿很大只,鹿角很美,胸膛上一大片血汙,汩汩的仍然流著血,即便是冬天,也散發出一股濃烈的血腥味道。

埃文也下了馬過來,瞥了她一眼,“待會兒你可別暈倒了,我可沒有帶嗅鹽,你要是暈倒了,我就把你扔在這兒,不帶你回去。”

愛麗絲連白眼都不想翻:小破孩!

仆人帶了手鋸來,幾個仆人正在商量著是不是該現在就把鹿頭鋸下來,以免運回莊園的途中弄斷了鹿角,那可就不美觀了。

半死的鹿躺在那兒,嘴巴裏呼呼的喘著氣,大眼睛濕漉漉的,看上去美麗又脆弱。

快斷氣了,但還沒有斷氣。

愛麗絲皺了皺眉,從腰上的皮帶上拿下左輪手槍,對準約摸是鹿的心臟的地方,開了一槍。

奧利弗和埃文都沒想到她忽然拿出一把左輪,還開了槍,全都嚇了一大跳,吃驚的看著她。

鹿眼睛緩緩閉上了。

愛麗絲收起左輪,問仆人,“是要砍下鹿頭帶回去做標本嗎?”

一個仆人回答,是的,是埃文少爺打的第一頭鹿,按照規矩,是要帶回去做標本,掛在收藏室的墻壁上。

愛麗絲皺眉,“這麽一個鹿頭,有什麽好看的?”真是弄不懂男人的盲目驕傲。

仆人們又商量了一會兒,覺得還是先去找一輛驢車來,或是叫幾個農夫將鹿扛回牛頓莊園。一個仆人騎馬去了附近的村莊。

埃文上了馬,“走吧,我們可以回去了。”

愛麗絲問:“奧利弗,你今天不用打到鹿也可以嗎?”

奧利弗笑笑,“我又不是第一次出來圍獵。”意思是以前當然打過鹿的,就不在乎今天這一次了。

那就沒什麽問題了,回去吧。

她也跟著跑了2、3個小時了,今天比昨天還要累,因為跑的太快了,以至於她現在就覺得大腿內側似乎可能是磨破了皮,小屁股顛得夠嗆——她現在總算明白了為什麽早上科特告訴她別跑得太快,這個強度就是成年人估計也是要被顛得屁股疼的。

回程果然兩個大男孩都走的很慢,仆人還給他們準備了棉墊子放在馬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