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馬頭角(第2/3頁)

詹台伸出手,將阿Sam打翻的茶杯慢慢扶正:“兇手也識得奇門遁甲風水堪輿。你若是兇手,看到阿Mark的生辰八字的時候就會跟我談條件,萬不會等到現在才發火。”

“可我這麽想,不代表別人也能這麽想。阿Sam哥,你要不要坐下來多回憶一下,腦海中還有沒有其他人選?”

阿Sam漸漸冷靜下來,此時越發摸不準詹台和方嵐的來意,只能打起十二萬分的精神應對,手裏拿起筆,又按著當日的時間段回憶了起來。

“學生仔女搬新屋,都去銅鑼灣宜家買家私返來的啦。宜家的家私你知道的,運回來都是返來的,也不見什麽能藏人的舊家私。”阿Sam喃喃道。

“維景灣畔離地鐵站不遠,來租屋的學生多是港大的大陸生。香港大學的大學生,高材生來的,又怎會和這樣血腥的案子有關系?”阿Sam仍是不敢相信,聲音越來越低,又慢慢高了上來。

“你說停在公寓前的白色面包車,我倒真的在案發翌日見到過。不過,是在人來人往的大中午。”

“十幾個箱,被四個學生模樣的男孩子搬上一輛白色Van仔。”阿Sam緩緩說,“Van仔上寫著利進貨倉四個字。”

“我想,應當是要送去土瓜灣的儲物倉。”阿Sam說。

詹台還未聽明白,方嵐卻霎時豁然開朗。

家住在外地的內地生,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租約臨時到期之後,需要重新尋找新的租屋。

正值假期房源不足,又或者幾位同學相約回家,等寒假結束之後再重新尋找房源,也可以省下這大半月的房租。

可是他們人雖回家,身邊東西眾多,來回托運既麻煩又費錢。更方便便捷的做法,便是在物流業極為發達的香港租一間儲物倉,將東西放進去,等找到新屋,返回香港之後再從儲物倉將行李搬回新屋,既省時,又省力。

“很便宜。”方嵐拿出手機隨意掃了一眼,“四個人合買幾個立方米的儲物空間,均攤下來一個人只需一兩百塊錢,所以如果真的是學生,在假期前叫倉儲公司的人上門取行李,也並沒有可疑的地方。”

詹台卻沒有接話,皺著眉頭思索。

狗仔阿Sam說得對,幾個毫無利害關系的港大才子,絕對不可能是這樣一件敲詐勒索又涉及隱私的血腥案件的兇手。

能到香港讀書的內地大學生,寒窗多年苦讀成績優異不提,家境也起碼是小康以上。四個足以稱得上優秀的男孩子聯手,棄學業於不顧挖出溫碧芝和阿Mark的陰私,還要敲詐勒索,還要殺人分屍。

更何況,他和方嵐已經清楚地知道,兇手就算不是他們同道中人,起碼也知曉風水堪輿奇門遁甲。

四個香港大學的內地學生,做出這樣的事情?

這不可能。太匪夷所思了。他們甚至未必能聽得懂講得出粵語!

何況方嵐說的也不錯,幾個孩子在假期之前把行李存在方便快捷的存儲倉裏,方便輕裝上陣回家,省錢省力,再加上他們乖乖學生的身份,並沒有半點可疑的地方。

可是,正因為這樣,正因為他們光明正大的身份,正因為他們理所當然的理由,恰恰使得他們成為運屍藏屍這一過程中,最佳的掩護!

正因為壓根不會有人懷疑失蹤的阿Mark已經被剁成了數十大小不一的屍塊,藏在四個內地大學生回家前寄存的箱子裏,才能讓兇手大搖大擺地大中午運輸藏屍的箱子,甚至將藏好屍塊的箱子運送到土瓜灣的公眾存儲倉中去!

可是,不是學生,又有誰能接近他們,並且把放了屍塊的箱子混跡在學生寄存的行李中去呢?

詹台閉上眼睛,想到學生退租,寄存行李,回家,找房子,取行李的一連串過程,拼命回憶自己到底錯漏了哪裏。

“他們退租當天,需要交付房子。他們回家之後,需要再找房子。退租當天,除了學生,房東也會來。除了房東,還有誰呢?”詹台焦躁地自言自語,眉頭皺得越來越緊。

“除了房東……還有,還有……還有中介!”詹台驀地睜開眼睛,眼底一片清明。

“是中介。”詹台轉過眼,平靜地對方嵐說,“兇手是中介。”

作者有話要說:

再度恭喜前期分析兇手的小天使們,全軍覆沒。

我其實覺得自己寫得挺明白了……撓頭。下章掲秘。

另外,講一下節奏這個問題。

寫《問米》的時候很隨性,基本就是按案情隨心寫,所以節奏很快,很多讀者很喜歡這樣的節奏。

我也挺喜歡這樣的節奏,因為不用動腦子,寫什麽案子就誰來敲門就好了,再簡單不過了。

但是這樣的寫法也有弊端,第一,當然是男女主角淪落成了吧NPC,也比較少情感互動,會很難和讀者產生情感共嗚。那整篇文就只能打上純劇情流的標簽。第二,也是最主要的弊端,就是在寫後期一些情節的時候,會比較缺乏張力。比如《問米》最後一個案子裏犧牲的幾位NPC,如果我在前期能有大量筆觸去描寫他們的性格生平,相信他們“犧牲”的時候會更能撩動讀者的心弦和情感。但是因為,《問米》極快的節奏,讓我幾乎沒有任何機會去鋪墊人物和感情發展,所以他們死了就死了,並沒有勾起大家的情感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