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後世的高金龍是梁郡的遊俠首領,賀穆蘭搭救崔琳的時候起了很大的作用,後來賀穆蘭曾經撞見過他偷販私鹽,對他便有了更深刻的印象。

好在賀穆蘭印象裏“鹽”就是個普通玩意兒,並沒有嫉惡如仇到義正言辭的教訓高金龍的地步,否則換了這個時代的人,遇見販賣私鹽的就沒有這麽淡定了。

但這個時候的高金龍不過是二十出頭的小夥子,賀穆蘭卻已經有了中年人的穩重和氣度(喂),加上之前那一撞讓高金龍心裏極為震撼,所以賀穆蘭連哄帶騙,不過三兩下的功夫就弄清楚了他為什麽在這裏。

高金龍家世代居住在豫州,原本是宋國人,先帝打下南方時被僑居到梁郡,分了幾十畝田耕種,也還算過的過去。

他從小鬥雞走狗,不愛讀書只愛習武,但習武也不算特別突出,因為打仗的緣故偌大的家族破敗到無人的地步,唯有父母依舊健在,過的也算是安樂。

得到魏國分下來的幾十畝地以後,高金龍洗心革面,幫著父親耕地種田,誰料前年夏天一場瘧疾帶走了他父親的性命,他母親也受不了打擊病倒了,高金龍無法,只好賣了家中的耕牛為母親治病。

這樣一來,家中幾十畝地勢必荒廢,而雪上加霜的是,根據魏國的律法,但凡僑民無力耕種土地時,曾經的土地必須要收回國有,重新授予其他僑民。

高金龍家原本是父子二人加一只牛,從南方遷到魏國的漢人,十五歲以上的男丁二十畝地,十一歲到十五歲之間的是十畝,牛也是二十畝,這樣一來高金龍家有五十畝地,可自他父親一去,牛又被賣掉,地就會沒了大半。

他阿母為了保住家中的田地,拖著病軀重新改嫁,招贅了一個男人回家種田,然而高金龍和這個男人根本處不好,兩人三天兩頭就為了瑣事打架,其母的病症越來越厲害,高金龍為了母親,最後只好忍氣吞聲,任憑那男人怎麽動手也不敢回手。

到了去年,那男人越發變本加厲,高金龍的母親畢竟是向著兒子的,又怕兒子正值血氣方剛的脾氣鬧出人命,便向官府提出“休夫”,將那個入贅的男人給休了。

被休的男人得了十畝田地以作補償,算是“協議離婚”。

高金龍原本以為這一切到此就結束了,誰想到這個男人居然卑鄙到去官府舉報,說是他家的牛和男丁都已經沒了,按照律法應該將田地收回,僅僅留下成年男丁該有的二十畝。

“授田”這種事屬於“移民”後的獎勵,向來是民不舉官不究,尤其高金龍家每年該交的賦稅從來沒有少過。

可惜是高金龍家自從招贅了這個男人回來之後,這男人經常往自己家裏私運一些糧食,加上兩個男人五十畝地也種不完,一直是花費糧食請鄉裏的壯丁“幫耕”,耕牛也沒了,賦稅就遠沒有其父在時交的那麽準時。

因為這一場官司,高家只剩下了二十畝地,高金龍年輕氣盛跑去那男人家大鬧了一頓,將那男人揍了個半死,揍完之後心中又驚又慌,不知道到底是不是鬧出了人命,只能逃回家中。

高金龍的母親知道兒子可能鬧出人命,連夜收拾包袱讓他兒子先逃,於是乎高金龍就這麽莫名其妙的背上包袱出了梁郡,開始了四處流浪的日子。

他原本就做過遊俠兒,和一幹遊俠兒朋友混的不錯,後來輾轉打聽到那男人沒死,但是右腿廢了,因為聽說高金龍去做了遊俠,害怕他真的殺人,也不敢報官。

他母親的病從春天過去後就好了,家裏的地也有母親請的“幫耕”打理,似乎有他沒他都一樣。

高金龍一面覺得自己實在是不孝不敢回去見母親,一面又覺得那男人家怕的就是他成了“遊俠”,不闖出些名頭都不好再回鄉去,就在外面這麽蹉跎至今。

這實在是一個再簡單不過的浪蕩子的故事,卻讓聽了的人不勝唏噓。

至少賀穆蘭知道了高金龍日後的“名聲”,更覺得世事弄人。

所謂遊俠兒,不過是一群小混混罷了,混的好的是“俠”,混不好的是“遊子”,薛安都那樣的能成事,概因身後有著大族的家庭支撐。

更多的都像是高金龍這樣,坑蒙拐騙偷,能混一頓是一頓,住的是破廟山洞,睡的是幕天席地,吃著糠喝著稀。

但高金龍好歹還有著一腔俠情,能在自己像是“打劫”和尚時憤然出手,能顧及人命改用木彈,在七八年後還能帶著一幫遊俠兒試圖挽救梁郡,而不是因為梁郡當年的舊事遷怒別人……

上天讓她再見高金龍一定是有所原因,所以賀穆蘭稍微想了想,就和躺在地上的無賴小子說道:“我知道你,是因為我父母也剛剛僑居梁郡不久。不知你聽沒聽過我的名字,我是懷朔的花木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