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四:喜當爹(第3/21頁)

“應該在通迅薄裏,你要找她?”鄭鐸懷裏的孩子已經不知道什麽時候睡著了,鄭鐸小心翼翼地把他放到沙發上,可剛一沾上沙發,孩子就立刻哭了起來,鄭鐸只好又把他抱了起來。

“通訊薄我自己能找,你帶著他上樓到床上睡吧。”

“你不報警?”

“報警了會怎麽處理?”

首先這孩子不是被遺棄的,而是被“委托”給林嘉木的,當然了,如果林嘉木堅決不想留這個不請自來的小委托人的話,警察還是會把孩子帶走的,但警察不能留孩子,基本上是只有送福利院這一條路了,警察找人肯定是要快一些,孩子的媽卻不一定願意被找到,找到了也只能是一番說服教育,讓她把孩子領回去,後續還有什麽麻煩,就說不清了。

更不用說以林嘉木的性格,有事寧願自己解決,不到萬不得已不會把事情交到別人手上。

“你會告訴蘇蘋孩子在你這裏嗎?”

林嘉木想了想道,“她至少有一點說對了,我確實比較有職業道德。”在不確定蘇蘋現在的想法之前,她是不會把孩子在她這裏的事告訴蘇蘋的,小三再怎麽可惡,孩子是無辜的,不能被做為“禮物”送來送去,正在哺乳期的孩子,應該和媽媽呆在一起,現在她的委托人不是蘇蘋也不是左左,而是這個只有六七個月大的男孩,她的職業道德告訴她,要為孩子做最好的選擇。

蘇蘋自從離婚之後,就接受了獵頭公司的邀請,去了省城,在一家中外合資的企業做了人力資源總監(CHO),把事業做得風生水起,A城本地的房子都出租了,聯絡方式也換了,根據她最後一次給林嘉木打電話時的說法,“我們倆個戀愛結婚這麽多年了,朋友圈早已經融合到了一起,我不想聽他們勸我或替我抱不平了,我不希望別人看見我的時候每次都只看見我是個婚姻失敗的女人,第三者插足的又一受害者。”她新的聯絡方式據說只給了除親人以外的不超過十個人,林嘉木就是其中之一。

但是林嘉木打通她的電話時,還是能聽出她聲音裏的驚訝,在她留電話的十個人裏,也許林嘉木是她最想不到會聯絡她的人,“喂?”

“我是林嘉木。”

“哦,嘉木啊,好久不見。”

“你現在方便說話嗎?”

“我現在在我的辦公室,二十分鐘後有一場很重要的面試。”

“哦,我沒什麽特別要緊的事,只不過有人想要打聽你的下落……找到了我,被我打發走了。”

“孟洪生?”

“呃……”

“我雖然和A市那邊的人都斷了聯絡,但是我現在工作的這家企業挺有名的,他雖然離開了原來的公司自己出來創業了,但原來的人脈應該還在,打聽到我在哪裏工作並不奇怪,他再來的話你直接告訴他我公司的地址好了,換點零花錢也是好的,順便告訴他我已經有了男朋友,讓他不要打攪我的生活。”

“我這裏得到的消息是他去省城找你了。”

“什麽?”

“他放下了一切,去省城找你了。”

蘇蘋的聲音帶出了幾分的驚訝和疲憊,“他不是得到他想要的了嗎?他老婆生兒子的時候,我前婆婆還特意給我媽打了電話,發了彩信,我媽氣得差點心臟病發作,他還想怎麽樣?”

“他還是放不下你。”

“呵,這個時候扮什麽癡情種子?跟那個女人開房的時候怎麽沒有想過我?嘉木謝謝你給我打電話,我知道我應該怎麽做了。”

“好的,再見。”就在林嘉木想要掛斷電話的時候,鄭鐸第三次放下寶寶的企圖失敗,寶寶沾到沙發就哇哇大哭了起來,林嘉木快速掛斷電話,卻不知道對方有沒有聽見,也許對方聽見了,只會以為是她的孩子吧,“我來抱他。”

林嘉木接過孩子,拍了拍後背,“你拿毯子來,我們回樓上。”

鄭鐸揉了揉被壓得有些酸的胳膊,用毯子把林嘉木和孩子包在一起,拎著媽咪外出包放回嬰兒車,推著車開了門……汪思甜剛出了電梯就看見這“一家三口”被驚得說不出話來。

“鄭哥,林姐,這孩子……”

“等會兒們再跟你講。”

“你們要抱他上樓嗎?”

“是啊,讓他去樓上睡。”

“有事打電話,我們馬上就下來。”

“好的。”汪思甜摸了摸自己的額頭,這場景實在太勁暴了。

2、喜當爹

兒童醫院急診室

救護車尖利的鳴叫聲不絕於耳,來來往往的人臉上很少有輕松的表情,消毒水的味道讓一些敏感的人情不自禁的屏住呼吸。

就在這個時候,一個身上滿是鮮血的男人,抱著一個頭上有傷口,胳膊噠拉在外面的男孩跑了進來,“醫生!醫生!救救我兒子!救救我兒子!”